揚州城區生豬宰前瘦肉精
檢測工作方案(試行)
為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加強生豬禁用藥物監督管理,保障肉品消費安全,市政府決定在邗江區、廣陵區和維揚區城區實行生豬宰前瘦肉精檢測制度,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建立生豬宰前瘦肉精檢測制度,進一步規范生豬屠宰市場秩序,增強生豬屠宰企業責任主體意識,有效遏制違法經營瘦肉精生豬問題,保障廣大市民吃上"放心肉"。
二、工作內容
1、尿樣采集。對進入屠宰場待宰殺的生豬,按每批(車)次5-8%的比例隨機采集尿樣。在節日(春節、端午、五一、國慶、中秋、元旦)期間或陽性樣品多發地,要加大生豬抽檢力度,按8-10%的比例抽檢。
2、速測篩選。尿樣采集結束后,采用瘦肉精快速檢測試紙條(卡)現場檢測。同一批抽檢結果全部陰性的,整批準予屠宰;抽檢結果中有陽性的,則該批生豬需全部抽取尿樣逐頭檢測,陰性的準予屠宰,陽性的送樣復核檢測。
3、復核檢測。經快速檢測呈陽性的樣品,需送樣至市農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進行實驗室確證。
4、結果處理。實施檢測后,屠宰場應填寫生豬瘦肉精檢測結果處理通知單(一式貳份),一份交貨主,一份留存備查。快速檢測或復核檢測結果為陰性的生豬,準予屠宰。經復核檢測仍為陽性的生豬禁止屠宰,屠宰場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檢測不合格生豬,并及時報商貿部門依法處理。對抽檢出現陽性樣品的產地,暫停該產地生豬進入我市市場,禁調期三個月。
三、職責分工
生豬宰前瘦肉精檢測實施主體是屠宰企業,監管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各區政府負責,生豬屠宰管理辦公室牽頭,農林、商貿、工商和公安等部門按各自職責分工,共同做好生豬瘦肉精監管工作。
屠宰企業為肉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應嚴格按要求開展生豬宰前瘦肉精自檢(快速檢測篩選)工作,不得屠宰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生豬,并積極配合農林、商貿等部門的監督管理工作。屠宰企業要強化責任意識,規范生豬進場時限,落實生豬經營戶的安全責任,建立肉品質量可追溯體系,完善生豬進場驗收、臺帳管理、不合格肉品召回和病害肉無害化處理登記驗收等制度。
農林部門負責對生豬宰前瘦肉精檢測工作的監督檢查,做好瘦肉精快速檢測試紙條(卡)采購、質量驗證與發放,檢測技術培訓,陽性樣品確證等技術支持服務工作。對宰前檢測呈陽性的生豬進行源頭查處。負責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生產、加工、經營和生豬養殖環節的整治。
商貿部門協助農林部門督促屠宰企業落實生豬宰前瘦肉精檢測制度,對檢測呈陽性生豬無害化處理情況開展監督檢查;會同農林、衛生、工商等部門依法、及時查處違規屠宰生豬行為。
質監部門負責非法生產加工瘦肉精行為排查和肉制品加工企業整治。加強對以鮮豬肉等為原料生產加工肉制食品企業的監管,加大對豬肉制品監督抽查和質量問題的處理力度,督促企業加強原料進貨檢驗和產品出廠檢驗。
工商部門負責對農貿市場、超市等流通環節肉類經營者的監管。重點檢查經營者進貨臺帳和索證索票制度的落實情況,切實防止問題豬肉的流通。同時,要加強對非法銷售瘦肉精等禁用藥物行為的監管,嚴厲打擊不法行為。
衛生部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的整治。依法督促餐飲單位建立肉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登記和品質驗收制度,專人負責驗收,確保購進豬肉等均有生豬檢疫檢驗合格證明,做到加工制作食品不使用來路不明和無檢疫檢驗合格證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豬肉,以及病死豬肉或私自屠宰的豬肉。同時,要加強對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生產、銷售鹽酸克侖特羅的監管。
公安部門負責涉嫌生產、銷售和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藥物犯罪案件的偵查。依法嚴肅查處各類涉嫌瘦肉精等禁用藥物犯罪的案件,對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及時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同時,對一些重大案件,要及時調查處理,公開曝光。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并依法組織查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財政部門負責生豬宰前瘦肉精檢測經費保障與使用監管。
監察部門負責對生豬宰前瘦肉精檢測工作中瀆職、失職行為的監察工作,嚴肅查處瀆職、失職行為。
四、保障措施
1、統一思想認識。確保肉品質量安全,是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事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大局。各地、各有關部門務必要把思想統一到建設"平安揚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決策部署上來,高度重視、周密部署、迅速行動,扎扎實實地抓好肉品質量安全工作。
2、廣泛宣傳發動。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宣傳教育,動員社會各界關心、支持、參與瘦肉精專項整治活動。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報導和社會監督作用,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有關部門要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發動群眾舉報非法生產、銷售、使用含瘦肉精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以及非法加工屠宰、銷售不合格豬肉和使用不合格豬肉生產加工食品等違法行為。
3、強化組織領導。各區和市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好城區生豬屠宰點的瘦肉精快速檢測工作,建立工作制度,細化監管方案,明確工作責任,具體落實好瘦肉精檢測相關工作。市生豬屠宰管理辦公室要組織人員對各地監管工作進行督查和考核評比,對成效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4、加大經費投入。開展生豬宰前瘦肉精檢測是當前解決瘦肉精問題的有效手段,具體工作量大,相關費用比較高,各級財政要給與必要的經費支持。市級財政負責承擔瘦肉精檢測儀器、快速檢測卡購置,檢測技術培訓,陽性樣品確證,快速檢測人員補助等費用。各區每年也要安排專項檢測經費。
5、建立督查機制。市生豬屠宰管理辦公室要組織相關部門對屠宰企業瘦肉精檢測制度落實情況開展督查,通過核對檔案資料、留樣復檢、例行監測等形式,督促屠宰企業嚴格按比例抽樣,認真開展檢測。對抽檢比例低于標準、疑似樣品不及時上報、例行監測或監督抽檢不合格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與警告、停業整頓、吊銷生豬屠宰許可證等行政處罰。
本方案自2009年9月下旬開始實施。
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09年9月1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