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衛生局,市衛生監督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為落實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嚴防“地溝油”流入餐飲服務環節的緊急通知》(食藥監辦食〔2010〕25號)和《關于嚴防不合格一次性筷子流入餐飲服務環節的緊急通知》(食藥監辦食〔2010〕26號)和市食品安全辦的工作部署,嚴防“地溝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和不合格塑料一次性餐具流入本市餐飲服務環節,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嚴查進貨渠道
重點檢查位于城鄉結合部的中小型餐飲服務單位、工地食堂。嚴查餐飲服務單位食用油、一次性筷子和塑料一次性餐具進貨查驗記錄及索證索票制度落實情況。
二、采樣檢驗
由市衛生監督所抽樣20件送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
城八區和昌平區、順義區衛生局要安排對一次性筷子和塑料一次性餐具進行抽樣檢測。
參加抽樣檢測的區縣抽檢一次性筷子10件樣品,每件樣品不少于10個最小包裝,檢測項目為大腸菌群、致病菌、霉菌、二氧化硫浸出量,檢測依據為一次性筷子第1部分木筷(GB19790.1-2005)和一次性筷子第2部分竹筷(GB19790.2-2005)。
參加抽樣檢測的區縣抽檢塑料一次性餐具5件樣品,每件樣品不少于6個餐盒,檢測項目為大腸菌群、致病菌、霉菌、蒸發殘渣、脫色實驗、重金屬、高錳酸鉀消耗量,檢測依據為塑料一次性餐飲具通用技術要求(GB18006.1-2009)。
樣品送轄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微生物樣品應遵循無菌采樣原則,理化檢測樣品應同時保存復核備檢樣品,并認真填寫采樣記錄,注明樣品供應或生產單位。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指導相關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完成此項工作。
三、嚴格執法
在執法檢查中,如發現餐飲服務單位采購食用油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未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及索證索票制度的,依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條規定予以處罰。同時,要高度重視群眾投訴舉報,及時對舉報線索進行核實,如發現餐飲服務單位采購和使用“地溝油”,或者采購的食用油脂來源不明,應監督餐飲服務單位立即停止使用并銷毀,同時依法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餐飲服務單位采購使用的一次性筷子、塑料一次性餐具存在影響食品安全問題的,應監督餐飲服務單位立即停止使用并銷毀。發現有違反《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的,依法嚴肅處理。同時將不合格一次性筷子和不合格塑料一次性餐具來源情況及時通報所在地食品安全辦。
四、信息上報
請各區縣衛生局于2010年4月1日下午16時前報送塑料一次性餐具集中治理工作總結和檢測結果(書面和電子版),2010年4月26日上午10時前報送“地溝油”、一次性筷子的集中治理工作總結和檢測結果(書面和電子版)。
市衛生監督所及時匯總有關情況,并于次日下午16時前報市衛生局法制監督處。
集中治理工作總結應包括:工作開展完成情況、出動人次、車次、監督戶次、發現采購使用來源不明食用油、一次性筷子或塑料一次性餐具單位戶數、發現采購使用“地溝油”、一次性筷子和塑料一次性餐具檢測不合格單位戶數、具體處罰情況等內容。
檢測結果應包括:采樣件數、各項指標不合格件數、不合格樣品供應或生產單位等內容。
聯 系 人: 徐亞東 胡克強
聯系電話:65010089 65863057
傳 真:65007330
電子郵箱:shisuoyidui@sina.com
附件: 1.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嚴防“地溝油”流入餐飲服務環節的緊急通知》(食藥監辦食〔2010〕25號).doc
2.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嚴防不合格一次性筷子流入餐飲服務環節的緊急通知》(食藥監辦食〔2010〕26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