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
《大竹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縣政府批準,現予以印發。
大竹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12月30日
大竹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州)、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3〕39號)和《大竹縣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竹府發〔2013〕21號),設立大竹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簡稱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掛大竹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簡稱縣食品安全辦)牌子。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和需要取消的其他職責。
(二)下放的職責
下放由縣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和需要下放的其他職責。
(三)整合的職責
1.將原縣食品安全辦的職責、原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的職責、縣經信局的農產品加工環節涉及食品安全的職責、縣質監局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縣工商局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縣商務局的酒類流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進行整合,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管局。
2.將縣衛生局貫徹實施藥品法典、貫徹國家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的條件和檢驗規范的職責,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管局。
3.將縣質監局化妝品強制檢驗的職責,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管局。
4.將縣質監局醫療器械強制性認證的職責,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管局并納入醫療器械注冊管理。
(四)增加的職責
承擔市上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其他職責。
(五)加強的職責
1.加強食品安全制度建設和綜合協調,完善藥品質量管理規范,優化藥品注冊和有關行政許可管理流程,健全食品藥品風險預警機制和對鄉鎮的監督檢查機制,構建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的機制。
2.推進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整合,推進管辦分離,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公平對待社會力量提供檢驗檢測服務,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形成統一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技術支撐體系,提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科學化水平。
3.規范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機制,加大對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依法懲處力度。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制定全縣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意見,推動建立落實食品、藥品 、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各鄉鎮人民政府分級負責的機制,建立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二)負責全縣食品行政許可的監督實施。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縣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劃、重大整頓治理方案并組織落實;負責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執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三)監督實施全縣藥品和醫療器械的標準、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研制、生產、經營、使用等質量管理規范,監督檢查藥品和醫療器械的注冊工作;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并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貫徹實施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落實化妝品監督管理制度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四)組織實施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建立問題食品、藥品召回和處置制度并監督實施;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內容監管工作。
(五)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六)負責落實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七)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對外交流與合作。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八)指導鄉鎮開展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九)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各鄉鎮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并負責考核評價。
(十)承辦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一)承辦縣政府以及縣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大竹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承擔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會議組織和統計、文秘、機要、檔案、安全保衛、信訪、保密、對外交流與合作、行政后勤管理和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績效考核管理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組織實施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科技項目,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承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擬訂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承擔食品藥品安全科普宣傳、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擬訂食品藥品安全發展規劃、基本建設和裝備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國有資產管理、財政資金績效考評及內部審計工作職責;承擔機關政府采購及直屬單位的政府采購監管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擬訂干部教育培訓規劃并組織實施;做好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有關工作;負責因公出國(境)人員政審報批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行政審批股(政策法規股)
負責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有關的行政審批工作;參與起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地方性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草案;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機關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及有關備案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推動完善 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負責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廣告監測工作;承擔縣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食品生產監管股
監督實施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范;負責生產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管;承擔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掌握分析生產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負責生產環節食品從業人員的資格培訓考試和健康體檢。
(四)食品流通監管股
監督實施流通環節的食品許可;監督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范;負責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管;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掌握分析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負責流通環節食品從業人員的資格培訓考試和健康體檢。
(五)餐飲服務監管股
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許可;負責餐飲服務許可,餐飲業、食堂、中央廚房和甜品站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監督管理的職責;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范;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管;承擔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掌握分析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從業人員的資格培訓考試和健康體檢。
(六)醫療器械監管股
監督實施國家醫療器械標準和分類管理;負責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的日常監管工作,監督實施醫療器械質量管理規范;指導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負責互聯網醫療器械信息服務審核。負責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從業人員的資格培訓考試和健康體檢。
(七)藥品化妝品監管股
監督實施國家藥品、藥用輔料標準、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產品目錄、藥用要求和標準;負責購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及其標準品、對照品審批,含非藥品生產企業購買咖啡因審批和購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及其標準品、對照品審批;負責醫療用毒性藥品的收購、經營單位審批;負責科研和教學單位所需的毒性藥品購用審批;負責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攜帶、運輸、郵寄證明核發;負責放射性藥品使用審核;負責全縣藥品、化妝品生產和醫療機構制劑的日常監管工作;組織實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的分類管理和基本藥物目錄管理制度;組織實施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及合理用藥工作;監督實施中藥飲片生產、藥品生產、化妝品生產、醫療機構制劑等質量管理規范;依法監管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及特種器械;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許可;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負責藥品、化妝品流通使用環節日常監管;負責互聯網藥品、化妝品交易服務行為和信息的監督工作,指導和實施農村藥品供應網、監督網建設;監管中藥材集貿市場的藥品質量;掌握分析藥品、化妝品生產、流通環節安全形勢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負責藥品、化妝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從業人員的資格培訓考試和健康體檢;做好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的有關工作。
(八)協調應急股
承擔食品安全監管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職責;承擔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起草重要文稿;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運行的具體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統計、數據庫建立和數據分析;落實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并根據計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編制食品安全年鑒、食品安全狀況報告及形勢分析報告;推 動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編制應急預案并開展演練,承擔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協調鄉鎮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實施問題食品藥品召回制度;負責食品藥品安全舉報受理工作;組織查處重大食品藥品安全違法行為。
紀檢、監察機構按規定設置。
四、人員編制
大竹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40名(含派出機構行政編制)。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食品安全總監1名、藥品安全總監1名,按縣委規定配備;股級職數17名(含派出機構職數)。
紀檢組長、機關黨組織書記按照縣委規定配備。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4名。
五、其他事項
(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設立情況
在竹陽鎮、石河鎮、石橋鋪鎮、周家鎮、文星鎮、廟壩鎮分別設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名稱為“大竹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簡稱為××食品藥品監管所),為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的派出行政機構,承擔各區域內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能。竹陽食品藥品監管所負責竹陽鎮、城西鄉、竹北鄉、烏木鎮、團壩鎮、東柳鄉、朝陽鄉、中華鄉、黃家鄉、蓮印鄉;石河食品藥品監管所負責楊家鎮、人和鄉、清河鎮、柏林鎮、柏家鄉、李家鄉、石河鎮、月華鄉、二郎鄉、雙拱鎮、蒲包鄉;石橋鋪食品藥品監管所負責石橋鋪鎮、永勝鄉、新生鄉、安吉鄉;周家食品藥品監管所負責觀音鎮、白壩鄉、雙溪鄉、周家鎮、高明鄉、八渡鄉、中和鄉;文星食品藥品監管所負責石子鎮、天城鄉、楊通鄉、四合鄉、張家鄉、文星鎮、童家鄉、神合鄉;廟壩食品藥品監管所負責高穴鎮、媽媽鎮、金雞鄉、黃灘鄉、廟壩鎮、牌坊鄉、姚市鄉、歐家鎮、清水鎮、川主鄉。
(二)與縣農業局、縣畜牧食品局、縣水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縣農業局負責食用種植業產品從種植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管,負責農藥、肥料、種子和職責范圍內的其他種植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管。
2.縣畜牧食品局負責畜產品從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管,負責畜禽定點屠宰環節和生鮮乳收購環節以及獸藥、飼料等畜牧業投入品質量安全監管。
3.縣水務局負責水產品從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職責范圍內的飼料、飼料添加劑和其他水產養殖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管。
4.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含種植業產品、畜產品、水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的質量安全監管。
四部門(單位)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三)與縣衛生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局負責全縣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會同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對于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由縣衛生局組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并及時向縣食品藥品監管局通報評估結果;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及時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建議,并對風險評估結論為不安全的食品采取措施;會同縣衛生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四)與縣質監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質監局負責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管;對發現的食品相關產品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問題要及時通報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由縣食品藥品監管局在食品生產、流通環節采取處 理措施。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可能是由食品相關產品造成的,要及時通報縣質監局,由縣質監局在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采取處理措施。
(五)與縣工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監測,縣工商局負責相關廣告活動的監督檢查。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要對其批準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進行監測,對于違法廣告移交縣工商局依法處理,兩部門建立健全協調配合機制。
(六)與縣經信局、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經信局負責擬訂食品工業(含酒類)發展規劃、計劃及政策貫徹落實的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縣商務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的發展規劃及政策貫徹落實的規范性文件。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藥品流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七)與縣城市管理執法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城市管理執法局負責食品攤販等監管執法工作。
(八)與縣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與縣公安局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縣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食品藥品犯罪案件偵查工作。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發現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按規定及時移送縣公安局;縣公安局依法提請縣食品藥品監管局作出檢驗、鑒定、認定等協助的,縣食品藥品監管局應當予以協助。
(九)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大竹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大竹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大竹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縣政府批準,現予以印發。
大竹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12月30日
大竹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州)、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3〕39號)和《大竹縣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竹府發〔2013〕21號),設立大竹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簡稱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掛大竹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簡稱縣食品安全辦)牌子。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和需要取消的其他職責。
(二)下放的職責
下放由縣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和需要下放的其他職責。
(三)整合的職責
1.將原縣食品安全辦的職責、原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的職責、縣經信局的農產品加工環節涉及食品安全的職責、縣質監局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縣工商局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縣商務局的酒類流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進行整合,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管局。
2.將縣衛生局貫徹實施藥品法典、貫徹國家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的條件和檢驗規范的職責,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管局。
3.將縣質監局化妝品強制檢驗的職責,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管局。
4.將縣質監局醫療器械強制性認證的職責,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管局并納入醫療器械注冊管理。
(四)增加的職責
承擔市上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其他職責。
(五)加強的職責
1.加強食品安全制度建設和綜合協調,完善藥品質量管理規范,優化藥品注冊和有關行政許可管理流程,健全食品藥品風險預警機制和對鄉鎮的監督檢查機制,構建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的機制。
2.推進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整合,推進管辦分離,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公平對待社會力量提供檢驗檢測服務,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形成統一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技術支撐體系,提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科學化水平。
3.規范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機制,加大對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依法懲處力度。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制定全縣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意見,推動建立落實食品、藥品 、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各鄉鎮人民政府分級負責的機制,建立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二)負責全縣食品行政許可的監督實施。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縣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劃、重大整頓治理方案并組織落實;負責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執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三)監督實施全縣藥品和醫療器械的標準、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研制、生產、經營、使用等質量管理規范,監督檢查藥品和醫療器械的注冊工作;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并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貫徹實施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落實化妝品監督管理制度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四)組織實施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建立問題食品、藥品召回和處置制度并監督實施;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內容監管工作。
(五)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六)負責落實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七)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對外交流與合作。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八)指導鄉鎮開展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九)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各鄉鎮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并負責考核評價。
(十)承辦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一)承辦縣政府以及縣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大竹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承擔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會議組織和統計、文秘、機要、檔案、安全保衛、信訪、保密、對外交流與合作、行政后勤管理和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績效考核管理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組織實施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科技項目,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承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擬訂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承擔食品藥品安全科普宣傳、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擬訂食品藥品安全發展規劃、基本建設和裝備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國有資產管理、財政資金績效考評及內部審計工作職責;承擔機關政府采購及直屬單位的政府采購監管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擬訂干部教育培訓規劃并組織實施;做好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有關工作;負責因公出國(境)人員政審報批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行政審批股(政策法規股)
負責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有關的行政審批工作;參與起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地方性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草案;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機關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及有關備案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推動完善 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負責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廣告監測工作;承擔縣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食品生產監管股
監督實施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范;負責生產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管;承擔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掌握分析生產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負責生產環節食品從業人員的資格培訓考試和健康體檢。
(四)食品流通監管股
監督實施流通環節的食品許可;監督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范;負責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管;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掌握分析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負責流通環節食品從業人員的資格培訓考試和健康體檢。
(五)餐飲服務監管股
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許可;負責餐飲服務許可,餐飲業、食堂、中央廚房和甜品站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監督管理的職責;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范;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管;承擔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掌握分析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從業人員的資格培訓考試和健康體檢。
(六)醫療器械監管股
監督實施國家醫療器械標準和分類管理;負責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的日常監管工作,監督實施醫療器械質量管理規范;指導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負責互聯網醫療器械信息服務審核。負責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從業人員的資格培訓考試和健康體檢。
(七)藥品化妝品監管股
監督實施國家藥品、藥用輔料標準、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產品目錄、藥用要求和標準;負責購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及其標準品、對照品審批,含非藥品生產企業購買咖啡因審批和購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及其標準品、對照品審批;負責醫療用毒性藥品的收購、經營單位審批;負責科研和教學單位所需的毒性藥品購用審批;負責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攜帶、運輸、郵寄證明核發;負責放射性藥品使用審核;負責全縣藥品、化妝品生產和醫療機構制劑的日常監管工作;組織實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的分類管理和基本藥物目錄管理制度;組織實施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及合理用藥工作;監督實施中藥飲片生產、藥品生產、化妝品生產、醫療機構制劑等質量管理規范;依法監管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及特種器械;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許可;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負責藥品、化妝品流通使用環節日常監管;負責互聯網藥品、化妝品交易服務行為和信息的監督工作,指導和實施農村藥品供應網、監督網建設;監管中藥材集貿市場的藥品質量;掌握分析藥品、化妝品生產、流通環節安全形勢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負責藥品、化妝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從業人員的資格培訓考試和健康體檢;做好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的有關工作。
(八)協調應急股
承擔食品安全監管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職責;承擔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起草重要文稿;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運行的具體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統計、數據庫建立和數據分析;落實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并根據計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編制食品安全年鑒、食品安全狀況報告及形勢分析報告;推 動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編制應急預案并開展演練,承擔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協調鄉鎮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實施問題食品藥品召回制度;負責食品藥品安全舉報受理工作;組織查處重大食品藥品安全違法行為。
紀檢、監察機構按規定設置。
四、人員編制
大竹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40名(含派出機構行政編制)。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食品安全總監1名、藥品安全總監1名,按縣委規定配備;股級職數17名(含派出機構職數)。
紀檢組長、機關黨組織書記按照縣委規定配備。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4名。
五、其他事項
(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設立情況
在竹陽鎮、石河鎮、石橋鋪鎮、周家鎮、文星鎮、廟壩鎮分別設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名稱為“大竹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簡稱為××食品藥品監管所),為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的派出行政機構,承擔各區域內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能。竹陽食品藥品監管所負責竹陽鎮、城西鄉、竹北鄉、烏木鎮、團壩鎮、東柳鄉、朝陽鄉、中華鄉、黃家鄉、蓮印鄉;石河食品藥品監管所負責楊家鎮、人和鄉、清河鎮、柏林鎮、柏家鄉、李家鄉、石河鎮、月華鄉、二郎鄉、雙拱鎮、蒲包鄉;石橋鋪食品藥品監管所負責石橋鋪鎮、永勝鄉、新生鄉、安吉鄉;周家食品藥品監管所負責觀音鎮、白壩鄉、雙溪鄉、周家鎮、高明鄉、八渡鄉、中和鄉;文星食品藥品監管所負責石子鎮、天城鄉、楊通鄉、四合鄉、張家鄉、文星鎮、童家鄉、神合鄉;廟壩食品藥品監管所負責高穴鎮、媽媽鎮、金雞鄉、黃灘鄉、廟壩鎮、牌坊鄉、姚市鄉、歐家鎮、清水鎮、川主鄉。
(二)與縣農業局、縣畜牧食品局、縣水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縣農業局負責食用種植業產品從種植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管,負責農藥、肥料、種子和職責范圍內的其他種植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管。
2.縣畜牧食品局負責畜產品從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管,負責畜禽定點屠宰環節和生鮮乳收購環節以及獸藥、飼料等畜牧業投入品質量安全監管。
3.縣水務局負責水產品從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職責范圍內的飼料、飼料添加劑和其他水產養殖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管。
4.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含種植業產品、畜產品、水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的質量安全監管。
四部門(單位)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三)與縣衛生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局負責全縣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會同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對于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由縣衛生局組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并及時向縣食品藥品監管局通報評估結果;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及時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建議,并對風險評估結論為不安全的食品采取措施;會同縣衛生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四)與縣質監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質監局負責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管;對發現的食品相關產品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問題要及時通報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由縣食品藥品監管局在食品生產、流通環節采取處 理措施。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可能是由食品相關產品造成的,要及時通報縣質監局,由縣質監局在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采取處理措施。
(五)與縣工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監測,縣工商局負責相關廣告活動的監督檢查。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要對其批準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進行監測,對于違法廣告移交縣工商局依法處理,兩部門建立健全協調配合機制。
(六)與縣經信局、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經信局負責擬訂食品工業(含酒類)發展規劃、計劃及政策貫徹落實的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縣商務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的發展規劃及政策貫徹落實的規范性文件。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藥品流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七)與縣城市管理執法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城市管理執法局負責食品攤販等監管執法工作。
(八)與縣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與縣公安局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縣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食品藥品犯罪案件偵查工作。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發現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按規定及時移送縣公安局;縣公安局依法提請縣食品藥品監管局作出檢驗、鑒定、認定等協助的,縣食品藥品監管局應當予以協助。
(九)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大竹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大竹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