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北京市酒類流通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辦法》([2005]第25號令)的規定,現將北京市實施酒類流通管理的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酒類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體積分數)的含酒精飲料,包括發酵酒、蒸餾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份的飲品。經國家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生產的藥酒、保健食品酒類除外。
二、北京市酒類流通管理工作已于2006年4月全面展開,凡在北京市從事酒類批發、零售的單位或個人(以下統稱酒類經營者)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后60日內,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向營業執照登記注冊地的區(縣)商務局辦理備案登記。
三、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應向區(縣)商務局提交以下材料:(一)《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可通過北京市商務委員會網站http://www.bjmbc.gov.cn 下載,或到所在地的區(縣)商務局領取)一式兩份。(二)由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簽字、蓋章的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復印件各一份。區(縣)商務局應自收到酒類經營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備案登記手續。
四、《登記表》上的任何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酒類經營者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屬于工商登記事項的,自工商登記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的區(縣)商務局辦理變更手續。區(縣)商務局收到酒類經營者提交的書面材料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變更手續。《登記表》自酒類經營者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銷登記或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自動失效。
五、酒類經營者(供貨方)在批發酒類商品時應填制《酒類流通隨附單》(以下簡稱《隨附單》),詳細記錄酒類商品流通信息。
六、酒類經營者采購酒類商品時,應向首次供貨方索取其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限生產商)、登記表、酒類商品經銷授權書(限生產商)等復印件;對每批購進的酒類商品應索取有效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復印件以及加蓋酒類經營者印章的《隨附單》;對進口酒類商品還應索取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核發的《進口食品衛生證書》復印件。
酒類經營者應建立酒類經營購銷臺帳,保留3年。
七、逾期未辦理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的,將依據《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第27條規定,由相關部門給予警告,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視情節輕重,可處2000元以下罰款,并可向社會公告。未按規定使用《隨附單》的,將依據《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第28條規定,由相關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并可向社會公布;拒不改正的,視情節輕重,可處5000元以下罰款,并可向社會公告。
特此通告。
附:各區(縣)酒類流通備案登記暨購買隨附單聯系方式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二OO九年四月十五日
一、本通告所稱酒類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體積分數)的含酒精飲料,包括發酵酒、蒸餾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份的飲品。經國家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生產的藥酒、保健食品酒類除外。
二、北京市酒類流通管理工作已于2006年4月全面展開,凡在北京市從事酒類批發、零售的單位或個人(以下統稱酒類經營者)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后60日內,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向營業執照登記注冊地的區(縣)商務局辦理備案登記。
三、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應向區(縣)商務局提交以下材料:(一)《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可通過北京市商務委員會網站http://www.bjmbc.gov.cn 下載,或到所在地的區(縣)商務局領取)一式兩份。(二)由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簽字、蓋章的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復印件各一份。區(縣)商務局應自收到酒類經營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備案登記手續。
四、《登記表》上的任何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酒類經營者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屬于工商登記事項的,自工商登記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的區(縣)商務局辦理變更手續。區(縣)商務局收到酒類經營者提交的書面材料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變更手續。《登記表》自酒類經營者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銷登記或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自動失效。
五、酒類經營者(供貨方)在批發酒類商品時應填制《酒類流通隨附單》(以下簡稱《隨附單》),詳細記錄酒類商品流通信息。
六、酒類經營者采購酒類商品時,應向首次供貨方索取其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限生產商)、登記表、酒類商品經銷授權書(限生產商)等復印件;對每批購進的酒類商品應索取有效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復印件以及加蓋酒類經營者印章的《隨附單》;對進口酒類商品還應索取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核發的《進口食品衛生證書》復印件。
酒類經營者應建立酒類經營購銷臺帳,保留3年。
七、逾期未辦理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的,將依據《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第27條規定,由相關部門給予警告,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視情節輕重,可處2000元以下罰款,并可向社會公告。未按規定使用《隨附單》的,將依據《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第28條規定,由相關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并可向社會公布;拒不改正的,視情節輕重,可處5000元以下罰款,并可向社會公告。
特此通告。
附:各區(縣)酒類流通備案登記暨購買隨附單聯系方式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二OO九年四月十五日
各區(縣)酒類流通備案登記暨購買隨附單聯系方式
區 縣 | 辦 公 地 址 | 聯系電話 |
東城區 | 東城區金寶街52號區行政服務中心2層56窗口 | 65258800-8250 |
西城區 | 西城區真武廟四條甲6號210室 | 68012348 |
崇文區 | 崇文區珠市口東大街10-1樓區行政服務中心19、20號窗口 | 67072737 |
宣武區 | 宣武區廣安門南街68號區政府2號樓806室 | 83976038 |
朝陽區 | 朝陽區霄云路霄云里1號樓一層北大廳 | 84681126 |
海淀區 | 海淀區四季青路6號區招商大廈一層西大廳 | 88498916 |
豐臺區 | 豐臺區北京西站南路168號1101房間 | 63258393 |
石景山區 | 石景山區八角西街12號行政服務大廳商務口 | 68862120 |
門頭溝區 | 門頭溝區門頭溝路4號河灘旅館院東樓301室 | 69866928 |
房山區 | 房山區良鄉工業開發區金光路1號 | 69373931 |
通州區 | 通州區新華北街34號 | 69547697 |
順義區 | 順義區站前街順鑫商務大廈10層 | 69445224 |
大興區 | 大興區興華中路3段15號綜合服務中心商窗口 | 81296067 |
昌平區 | 昌平區南環路55號一樓辦公大廳 | 69741262 |
平谷區 | 平谷區林蔭北街13號綜合服務大廳商務局口 | 89988293 |
懷柔區 | 懷柔區迎賓中路21號商務局305室 | 69645338 |
密云縣 | 密云縣車站路3—3號(縣城管大隊南院) | 69080016 |
延慶縣 | 延慶縣延慶鎮新城街2號6016室 | 69102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