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食品安全和衛生監督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為契機,努力推進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進一步深化衛生監督體制改革,加強衛生監督體系建設,以食品安全、職業病防治、打擊無證行醫為重點,加大衛生監督執法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衛生監督能力和水平,努力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一、加強衛生監督體系建設,提高衛生監督人員綜合素質
(一)深化改革,持續推進衛生監督體系建設。
貫徹落實《關于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的若干規定》,做好《衛生監督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項目實施前的準備工作,努力改善衛生監督機構房屋、執法車輛及執法裝備等工作條件。開展衛生監督機構標準化建設,推進衛生監督派出機構建設,提高城市社區和農村鄉鎮衛生監督覆蓋率。加強衛生監督信息化建設。加強衛生監督技術支持機構能力建設。配合做好地方機構改革和職能調整工作。
(二)加強培訓,提高衛生監督隊伍素質。
實施衛生監督人才培養工程。貫徹落實《2005—2010年全國衛生監督員教育培訓規劃》要求,做好中央衛生監督人員培訓項目的實施和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國家項目,創新培訓方式,務求實際效果,建立人才引進和交流機制,培育一批學科帶頭人,帶動衛生監督各專業向縱深發展;培養一批業務技術骨干,提升基層衛生監督工作水平;鍛造一批專家隊伍,提高我省在國家級專家隊伍中的比重。全面提升我省食品安全和衛生監督工作水平。
(三)嚴格管理,規范衛生監督執法行為。
落實衛生行政執法責任制,不斷完善執法管理框架,推動衛生監督執法考核評議的開展。結合衛生系統內部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總體要求,開展相關工作機制研究,加大衛生監督稽查工作力度,重點對涉及權力運行的行政審批和行政執法環節開展專項稽查,充分發揮內部監督制約機制的作用,規范衛生監督執法行為。啟動衛生行政處罰網上管理系統試點,并總結推廣應用。
二、健全機制,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
(一)加強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
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統籌協調相關部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充實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力量,提高綜合協調能力和水平。加強宣傳教育,繼續做好《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貫徹實施工作。加強調查研究,推進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制定工作。落實《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辦法》,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協調建立部門間信息溝通平臺,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權限發布食品安全信息。組織實施2009年食品安全保障項目。
(二)加強食品安全標準工作。
組織制定我省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程序,明確職責和工作機制,完善相關制度、措施,及時通報標準備案情況。組建食品安全標準專家委員會,組織清理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開展地方食品安全標準制定工作,做好地方標準執行情況的跟蹤檢查。做好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宣傳貫徹工作。加強衛生部門食品安全標準隊伍建設。
(三)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對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進行監測,建立全省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數據庫;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中建立能夠收集、分析各監管部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監督管理信息的溝通平臺,及時收集、分析并依法向有關部門通報食品安全信息,對食品安全風險及時進行檢驗和核實,對較高風險的食品及時發布預警。
落實衛生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測與評估工作的通知》(衛監督發〔2009〕19號)有關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和體系建設的要求,依托現有各級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治體系以及各監管部門資源,在全省建立起覆蓋食品生產經營各環節和各市、縣并逐步延伸到農村的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以及其他食品安全風險的監測體系。加強食品安全技術支持能力建設,省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具備對已知和潛在的有毒、有害物進行檢驗和評價,具備對各類食品安全風險的排查、識別、鑒定和評價能力,為風險評估、風險管理及風險交流提供支持。在10個縣級地區建立食源性疾病監測點,主動開展食源性疾病早期癥狀監測,通過全國傳染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絡直報系統進行信息收集、分析和報告。
(四)加強食品安全整頓和事故查處工作。
貫徹國務院《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和全國食品安全整頓辦公室有關要求,制定全省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切實落實地方政府負總責、各部門按照分工各負其責的監管體系,將整頓任務和責任落實到崗位和個人,實現“五個新突破”的目標要求。組織開展整頓工作督查和評估考核。組織制定全省食品安全長效機制建設年實施方案,積極推進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建設。加大食品安全事故查處力度,組織修訂《河北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和現場衛生處理技術規范,開展食品安全應急處置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的培訓工作。
三、圍繞熱點,加強公共衛生及醫療執法監督
(一)加強職業衛生監管工作。
貫徹落實《河北省職業病防治規劃(2009—2015年)》,建立和完善職業病防治工作協調機制,制定年度工作計劃,細化分解責任,加強信息溝通,形成監管合力,提高監管效能。充分發揮醫療機構技術優勢,加強職業健康檢查和診斷機構建設,嚴格準入標準,強化人員培訓,完善管理制度,規范服務行為,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加強職業病報告管理,加強重點職業病的監測與預警,推進基本職業衛生服務試點工作,逐步建立職業衛生服務的基層網絡。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粉塵和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專項行動,加大對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嚴重危害勞動者健康的違法行為。進一步規范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審定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審查工作,組織開展對各級各類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和建設項目的職業衛生監督檢查。進一步加強職業病防治相關法律、法規和防治知識的宣傳培訓,不斷提高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的責任意識、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依法執業意識和勞動者的自我保護意識。組織實施2009年職業病防治項目。
(二)加大公共場所、飲用水衛生和消毒產品、涉水產品監督管理工作力度,推進環境與健康管理能力建設。
繼續推進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組織開展公共場所衛生監督抽檢工作。進一步規范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許可,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嚴格供水單位衛生管理,積極防范和科學處置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做好城市飲用水衛生監測網絡試點工作,推進飲用水衛生監測網絡建設,不斷提高飲用水衛生檢測、監測能力。進一步規范消毒產品、涉水產品衛生許可工作,組織制定消毒產品衛生許可分類審查細則,加大消毒產品、涉水產品抽檢工作力度,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和不合格產品。
針對當前突出的環境與健康問題,有重點地組織開展環境污染健康影響監測,完善環境污染健康危害評價和處置規范。充實環境與健康專業隊伍力量,加強部門協作,探索建立環境污染健康影響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
(三)加強放射衛生監管工作。
強化醫療機構放射診療許可管理,提高持證率,加強放射防護監督檢查,建立醫用輻射安全衛生監測網,開展醫療照射放射防護監測哨點試點工作。開展對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放射防護)機構和個人劑量監測機構的監督檢查,加強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工作監督管理。
(四)加強傳染病防治與學校衛生監督工作。
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開展對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處置和疫情報告的監督檢查工作,重點檢查基層醫療機構的醫療廢物處置工作和區縣級疾控機構的疫情報告工作,及時查處違法行為。建立健全學校衛生監督工作機構,加強學校衛生監督業務和執法能力建設,開展學校衛生監督檢查,加大對農村學校、寄宿制學校的傳染病防控、飲用水及學習生活環境的監督檢查,積極與教育行政部門建立協調工作機制,探索學校衛生監管工作模式。
(五)打擊無證行醫和非法采供血行為。
認真落實《關于在嚴厲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強銜接配合的暫行規定》,加強與公安部門的銜接配合,逐步完善聯席會議制度、抽查制度、暗訪制度、舉報制度、聯合辦案制度等長效機制,使之在打擊無證行醫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發揮重要作用。創新監督模式,提高監督效能。逐步建立打擊無證行醫和非法采供血監督信息平臺,共享信息資源。重點加強基層醫療執法監督培訓,提高基層執法水平。不斷加大對無證行醫和非法采供血的監督檢查力度,提高監督檢查的覆蓋率,及時發現和消除工作死角、問題隱患。抓好大案、要案查處,認真查處群眾關心的熱點案件,規范涉嫌犯罪的非法行醫案件移送工作,加大案件移送力度,保持高壓態勢,有力震懾不法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