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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切實加強春節期間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黃政辦發〔2014〕1號)

   2014-03-07 891
核心提示: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有關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元旦春節期間
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有關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元旦春節期間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延政辦發〔2013〕178號)要求,為切實加強春節期間我縣食品安全工作,確保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食品安全,保證人民群眾過一個歡樂祥和的節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切實增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責任感
 
  春節是我國重要的傳統節日,是食品消費高峰期,也是食品安全易發期、高發期。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街道辦事處及縣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從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把加強雙節期間食品安全工作作為當前頭等大事,擺在突出位置,增強責任意識和服務觀念。農業、畜牧、質監、工商、食藥監、公安等部門要在食品監管體制改革調整到位之前,繼續按照原職責履行相應的食品監管責任,要針對雙節期間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特點,排查安全隱患,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做到早預防、早安排、早行動,并認真組織落實,確保雙節期間食品安全。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街道辦事處要進一步發揮督查督導作用,及時協調解決轄區內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縣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保證食品安全各項工作部署順利實施。
 
  二、明確重點,進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監管力度
 
  (一)加強重點品種的監管。對雙節期間人民生活必需品和大宗消費食品,如大米、面粉、酒、肉、油、豆制品、蔬菜、水果、水產品、奶制品、飲料、散裝食品、兒童食品等,進行針對性的市場檢查,嚴查嚴處銷售質量不合格或不符合標準的食品行為。
 
  (二)加強重點環節的監管。重點抓好四大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種養殖環節:農業局抓好農業投入品的檢查,著力抓好種殖農產品中農藥殘留。水務局抓好水產養殖品業的檢查,重點抓好養殖業中有關水產品的質量安全。畜牧局抓好畜禽產品中“瘦肉精”等禁用藥物殘留監測。定點辦要加強對屠宰環節的管理,杜絕病死肉禽流入市場;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監局抓好農村和縣城周邊食品小作坊企業的檢查,打擊各種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的違法行為,重點加大對非法生產加工食品企業的打擊力度;食品流通環節:工商局抓好對龍澤、客都、佳宏等大中型商場、佳宏批發市場、小商品店及農村小賣鋪等食品流通環節的檢查,打擊各種出售過期霉變、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餐飲消費環節:食藥監局抓好餐飲單位的監督檢查,加強農村集體聚餐的監管,特別要加大對承辦“年夜飯”的大中型餐飲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重點檢查原料采購、儲存、加工、餐具消毒等環節,檢查從業人員健康體檢以及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等情況。
 
  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街道辦及公安、教育、城管、等相關部門,要按照食品安全監管職責,配合相關部門開展綜合整治。
 
  (三)加強重點區域和場所的監管。要針對春節期間食品銷售特點,重點抓好農村集貿市場、旅游景區、車站、小區周邊等區域,著重檢查商場超市、農貿批發市場、學校食堂、農村宴席等單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加大對承辦年夜飯、婚宴、食堂、自辦宴席等集體就餐場所的食品安全檢查力度,嚴防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四)開展“泔水豬”整治活動。“泔水豬”是使用餐廚垃圾喂養的“垃圾豬”。“泔水豬”極易導致動物疾病擴散以及結核、肝炎等人類疾病傳播和各種慢性中毒,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街道辦要強化監管責任,建立治理泔水養豬長效管理機制,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大監管力度,開展集中整治,切實提高生豬及其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街道辦是本轄區“泔水豬”整治主體,按照“統一組織、協調聯動”的原則,集中開展“泔水豬”整治工作。畜牧部門要引導養豬場戶實施科學的健康養殖方式,禁止使用不符合國家飼養標準以及導致動物衛生和畜產品安全隱患的任何物質飼喂生豬。食藥監部門要加強對賓館、飯店、集體食堂、餐飲店的監督管理,配合城管部門做好泔水、餐廚垃圾的管理。城管部門要做好泔水、餐廚垃圾的集中收集和處理,禁止將泔水、餐廚垃圾等提供給養殖戶喂養生豬。商務部門、定點辦要加強對定點屠宰單位的管理,禁止屠宰“泔水豬”;加強修割肉的管理,對產生的修割肉進行集中處理,統一銷毀,確保人民群眾吃上“放心肉”。
 
  三、強化宣傳,營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氛圍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街道辦事處要利用古會、宣傳欄、廣播等形式,宣傳食品安全相關科普常識,引導人民群眾增強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二)各食品監管部門要利用電視、宣傳牌、懸掛橫幅、LED電子屏等宣傳形式,告知食品生產經營者違法違規的嚴重后果和必須承擔的法律責任,增強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意識,引導其守法誠信經營。要密切與新聞媒體的聯系,強化正面宣傳,快速穩妥處理新聞媒體發現的問題。要以人民群眾在節日消費量大的食品為重點,有針對性地普及食品安全知識,引導廣大人民群眾正確選購食品,努力營造良好的節日氛圍。
 
  四、工作要求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街道辦及相關部門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以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要針對本部門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檢查方案,突出重點和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開展檢查、整改。
 
  (二)質監、衛生、工商、農業、食藥監管、畜牧、糧食、教育、城管等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共同抓好食品安全檢查和整治工作。檢查必須深入基層,不走過場,務求實效,確保安全隱患隨時發現、隨時消除。因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導致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將嚴肅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三)在節日期間縣政府督查室、食安委將組織對相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整治情況進行督查檢查,對在工作中敷衍了事、推諉扯皮、工作不力等情況將嚴肅處理。
 
  (四)要加強雙節期間的值班工作,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及時處理各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以及消費者投訴、舉報,遇到緊急、重要事項或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要全力組織應急處置,并按規定及時上報。單位主要領導和值班領導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各成員單位在雙節期間值班人員名單及聯系電話要在1月10日前報縣食安委辦(縣食藥監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街道辦和相關部門,對春節期間食品安全工作情況要形成書面報告于2月14日前上報縣食安辦。
 
  黃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月7日


 
地區: 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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