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山西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2011-2020年)》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1月28日
山西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
(2011-2020年)
一、地下水環境狀況
(一)地下水資源開發利用狀況。
我省地下水資源地域分布不均。全省地下水天然資源總量89.4億立方米/年,其中,黃河流域(占全省總面積的62.2%)地下水天然資源量48.2億立方米/年,約占全省地下水天然資源量的53.9%,海河流域(占全省總面積的37.8%)地下水天然資源量41.2億立方米/年,約占全省地下水天然水資源量的46.1 %。
我省地下水資源開發強度不斷加大。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地下水開發利用量已由80年代初的11億立方米增加到近年來40多億立方米,占總用水量的60%以上。
我省地下水資源超采問題突出。根據2007年《山西省1.50萬水文地質圖說明書》: 全省已形成集中開采水源地降落漏斗22個,其中孔隙水16個、裂隙水2個、巖溶水4個,地下水超采面積達11090平方公里,嚴重超采區面積達4946平方公里。超采區開采量169239萬立方米,超采量為73272萬立方米,超采量占43.3%。近年來通過關井壓產、實施許可證制度以及水價調控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地下水超采問題得到有效節制,形成的降落漏斗水位均有不同程度的回升,但由于地下水多年的過量開采和降水量的偏小,地下水天然流場短期內尚難以恢復。
(二)地下水環境質量狀況。
根據我省地下水資源水質評價,全省Ⅰ類水分布面積70平方公里,占全省總面積的0.05%;Ⅱ類水分布面積7316平方公里,占全省總面積的4.68%;Ⅲ類水分布面積124155平方公里,占全省總面積的79.45%;Ⅳ類水分布面積19506平方公里,占全省總面積的12.48%;Ⅴ類水分布面積5224平方公里,占全省總面積的3.34%。總的分布特征是:Ⅰ、Ⅱ、Ⅲ類水主要集中在經濟相對落后、人類活動影響較小流域和上、中游山區;Ⅳ、Ⅴ類水主要分布于經濟相對發達、地下水開發利用程度高的盆地、工礦企業和人口密集的城鎮及巖溶大泉排泄區。雖然Ⅳ類、Ⅴ類分布面積占全省比例不高,但其所處區域戰略位置重要,對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以及水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影響較大。
根據2011年《山西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狀況評估報告》,全省11個地級城市的21個地下水水源地中,有19個地下水水源達標,陽泉市娘子關排泄區和臨汾市土門兩個水源地總硬度、硫酸鹽超標,均屬受自然地質環境因素影響所致。
(三)地下水存在的環境水文地質問題。
1. 采煤對地下水資源的破壞。
我省煤炭資源豐富,含煤地層面積5.50萬平方公里,煤礦開采改變了煤系含水層及其上覆含水層中地下水原有的水動力條件和地表徑流的產流條件,引起地下水位下降、泉水斷流、含水層疏干等環境水文地質問題。據《山西省煤炭開采對水資源的破壞影響評價》,每生產1噸煤,破壞2.48噸的水資源。資源開發引起的水資源破壞導致諸多泉源水量減少、水源井水位下降、水量減少甚至干枯,使全省81.27萬人、10.82萬頭牲畜吃水困難。隨著采煤業的不斷發展,地下水資源面臨日趨嚴峻的環境問題。
2. 工業和生活排污對地下水的污染。
2010年全省廢水排放總量12.74億噸,其中工業廢水排放量4.27億噸,生活污水排放量8.47億噸。含有大量細菌和各類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工業與生活廢污水進入河道,導致主要河流中42%的河段水質受到中到重度污染。環境污染影響地下水水質的方式:一是通過排污渠道和排污河沿途入滲;二是引污灌溉通過田間入滲。
(四)地下水污染防治存在的問題。
1. 地下水污染防治起步晚,防治能力亟待加強。
從上個世紀60年代開始,經過近50年的建設、發展,我省的地下水開發、利用和節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在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還處于起步階段。水利和環保部門雖然制訂了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和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但多側重于對地表水的保護,對地下水的污染防治缺乏專門和系統的規劃,投入不足,監管手段有限,地下水污染防治能力嚴重不足。
2. 地下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規不健全。
近年來我省先后出臺了《山西省水資源管理條例》、《山西省泉域水資源保護條例》、《山西省汾河中上游流域水資源管理和水環境保護條例》、《太原市水資源管理辦法》等,對水資源保護和地表水污染防治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但對于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規定相對滯后,而且缺乏系統性,使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環境執法無法可依、無章可循,強化地下水污染防治法規的建設已成為當務之急。
3. 地下水飲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形勢嚴峻。
根據山西省水資源評價報告,我省地下水水質有近16%的區域不符合國家《地下水質量標準》Ⅲ類規定。尤其是處于盆地區的一些中、大型集中式供水水源地,受人口集中、經濟發達、工業與生活廢水排污負荷大、工業固廢與生活垃圾集中排放、農業面源污染嚴重等因素的影響,地下水飲用水源存在潛在的環境安全隱患。
4. 巖溶泉域地下水水質不容樂觀。
我省巖溶地下水系統多數為水煤共存的環境地質條件,而且具有“煤在上、水在下”的結構特點,煤礦開采對自然地質環境的破壞,導致煤系地層的硫酸鹽型水污染深部巖溶水。在灰巖裸露的地區,人為活動排放的廢污水,通過各種地質構造直接滲漏進入巖溶水系統,導致個別指標的濃度有所增加,局部地段巖溶水水質已有惡化趨勢。
5. 重點地區地下水環境安全存在隱患。
我省地下水的超采區和煤礦開采的重點地區地下水環境安全面臨兩大問題:一是大量開采地下水造成區域性地下水位的下降;二是受區域地下水降落漏斗持續擴展影響,局部產生了連帶的地質災害問題。如果降落漏斗擴展得不到有效控制,不僅造成淺層地下水疏干,還將加劇地表污染物的入滲速度。目前,在我省一些地區的局部地段已引發了地裂縫和地面沉降等環境地質問題。我省水資源受到破壞的重點地區地下水質量的環境安全形勢也不容樂觀。
二、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堅持保護優先的總體方針,全面落實《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20年)》(以下簡稱《國家規劃》),健全法規標準,完善政策措施,落實責任,強化監管,加大地下水的污染防治和生態修復,逐步建成“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地下水污染防治體系和高效協調的地下水污染監管制度,全力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推動全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落實規劃,先行先試。《國家規劃》是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綱領性文件,山西作為地下水污染防治任務繁重的省份,“十二五”期間,要先行一步,盡快根據《國家規劃》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明確防治目標、任務及措施。
突出重點,整體推進。以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和集中排污區域的地下水為重點,集中財力、物力解決突出的環境問題。同時,結合區域環境水文地質問題,開展地下水環境調查評估。以調查結果為基礎,進行環境問題識別,針對不同特點的污染隱患,采取相應的防治措施,整體推進全省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地表地下,協同控制。針對地下水和地表水污染的關聯性,綜合分析典型污染場地特點和不同區域水文地質條件,建立地下水與地表水協同控制的水污染防治措施,重視污染的源頭預防,確保地下水水源的環境安全。
水質水量,統籌考慮。以地下水系統為單元,以水量和水質合理配置為基礎,在做好地下水水質控制的同時,強化水量保障措施,推進我省地下水污染與超采問題的協同解決。
(三)規劃目標。
到2015年,通過地下水污染現狀的全面系統調查與環境評估,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特征;通過啟動地下水污染修復試點,為全面完成國家規劃項目與治理工程提供經驗;通過能力建設,全面建立地下水污染監測與監管體系;完成示范工程,控制地表污水入滲,初步遏制省域內地下水Ⅳ類、Ⅴ類水質惡化趨勢,重點城鎮地下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的水質得到明顯改善。
到2020年,實現對地下水污染源的全面監控,有效控制影響地下水環境安全的污染河流與污染場地、滲坑及滲漏帶;建立系統的地下水污染防治體系,地下水污染風險得到有效防范,地下水環境監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科學有序的開展地下水水質保護工作,使全省地下水飲用水水源的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三、主要任務
根據《國家規劃》安排,將我省的地下水污染防治任務分解如下:
(一)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與評估。
綜合考慮地下水資源的稟賦條件、使用功能和行政區劃等因素,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劃定地下水污染治理區、防控區及一般保護區,建立地下水環境評估體系。
針對我省地下水的環境現狀,以全國地下水資源評價、全國水資源評價、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和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成果為基礎,從區域和重點地區兩個層面,分三個階段完成地下水污染狀況調查與環境評估工作。
到2013年底前,按1:5 萬以上的精度,完成22個城市和人口密集區、有潛在污染隱患分布和大型飲用水水源區等區域地下水污染調查。
到2013年底前,按1:5萬-1:10萬的精度完成6大盆地及周邊地區地下水污染調查工程和評估工作。
到2015年底前,按1:25萬以上的精度,完成省域其他地區地下水污染狀況調查和評估工作。
通過以上工作,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成因、途徑和發展趨勢。
(二)完成地下水飲用水源污染防治優選示范項目。
1.完成3個地下水飲用水源污染防治優選示范項目。
針對《國家規劃》列入的“娘子關泉泉域、郭莊泉泉域、蘭村泉(含晉祠泉)泉域”3個地下水飲用水源污染防治示范項目,在2015年底前在控制超采的基礎上,通過在泉域補給區建造隔離墻,污水防滲、防漏與水力截獲以及流場控制等工程技術措施,使四個泉域的地下水環境污染的隱患得到消除,水環境安全得到保證。
(1)娘子關泉域補給區地下水污染防治示范項目:一是加大沿途工業、城鎮排水污染源的治理力度,使污染源排放入河的水質污染負荷得到明顯下降;二是對娘子關泉域補給區的桃河陽泉市區段、娘子關鎮、溫河盂縣城區段、南川河平定段、松溪河的昔陽段嚴重污染的地表河水,建設河道水處理工程,改善河道水質,使以上河段河道水水質滿足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要求;三是在泉域補給區的主要滲漏帶采取防滲隔污措施,在構造帶建造隔離墻。
通過實施以上工程,使娘子關泉泉域地下水及陽泉市城市供水安全得到保證。
(2)郭莊泉域補給區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一是對汾河霍州段以上干流段以及主要納污支流沿途工業生活排水污染源加大治理力度,降低入河水質的污染負荷;二是在“平遙-霍州干流段”對達不到水環境功能要求的河段,建設河道水處理工程,包括直接匯入干流的文峪河等污染嚴重的支流地表水,使其進入“兩渡-石林滲漏帶”前的水質滿足國家地表水功能要求;三是在郭莊泉泉域補給區“兩渡-石林滲漏帶”實施防滲漏和水力截污工程。
通過實施以上工程,使郭莊泉泉域地下水污染隱患得到消除,霍州市及工業供水安全得到保證。
(3)蘭村與晉祠泉域補給區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在控制地下水超采的基礎上,一是對汾河“羅家曲-汾河二庫”干流段,包括直接匯入該段的屯蘭川、原平川、獅子河、天池河等含有污水的支流地表水,沿途工業城鎮排水污染源的污水加大處理力度,降低入河水質的污染負荷,提高入河水質;二是在古交的“羅家曲-鎮城底、大川河-寺頭村段”,對水質嚴重污染的河道水建設水處理工程,通過治理汾河“古交-汾河二庫流段”污染源和嚴重污染的地表水,使汾河古交段水質達到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要求;三是在蘭村與晉祠泉域補給區的構造帶實施污水防滲工程,同時對污水嚴重滲漏的地段實施流場控制工程。
通過實施以上工程,使蘭村、晉祠泉域水質質量得到提高,確保太原市供水安全。
2. 完成38個地下水飲用水源地的污染防治重點示范工程。
《國家規劃》將我省 “太原市三給地壘、棗溝、西張、柴村、新城水源地,古交市的馬蘭灘、城區水源地;大同市的城北、湖東、黨留莊、城南、口泉河、二三十里鋪、十里河、礦區時莊、礦區下窩寨水源地;朔州朔城區的劉家口、耿莊水源地,平朔生活區水源地,平魯區平番城水源地;晉中榆次區的西窯、北山水源地;忻州原平市的西鎮水源地;呂梁離石區的七里灘水源地,孝義市的西辛壁水源地,汾陽市的協和堡、北垣底水源地;晉城的陽城下芹水源地,高平市的城北、川起水源地;臨汾堯都區的土門水源地,侯馬市上馬驛橋、南陽、裴莊水源地,霍州市城區、白龍水源地;運城河津市的城區水源地”等38個集中供水的地下水型的飲用水源地,列為地下水污染防治示范項目的重點工程。在2015年底前,在控制超采和治理污水的基礎上,通過在水源補給區實施污水防滲漏、建設排污溝、截水溝、抽水截污工程及建造隔離防護墻等工程措施,使38個集中供水的地下水飲用水源地水環境安全得到保證。大同市礦區的下窩寨水源地頻臨塔山工業園區,要加強對園區排污的控制,同時建設水源地防護基礎設施,保證大同礦區居民的飲水安全。
3.完成17個重要泉源飲用水源污染防治重點示范工程。
《國家規劃》將我省的“太原雷鳴寺泉,大同靈丘的城頭會泉、廣靈水神堂泉,長治辛安泉,晉城延河泉、郭壁泉、三姑泉,晉中介休洪山泉、榆次區源渦泉,忻州原平馬圈泉、保德天橋泉、五臺坪上泉,臨汾龍子祠泉、洪洞霍泉,朔州神頭泉,運城新絳古堆泉,呂梁柳林泉”等17個具飲用水功能并實施集中供水的重要泉源,也列為地下水飲用水源污染防治示范項目的重點工程。2015年底,在控制超采和治理污水的基礎上,通過在泉域補給區實施污水防滲、建造隔離防護墻等工程,使17個集中供水的泉源型的飲用水源地水環境安全得到保證。西仵工業園區處于長治市辛安泉的補給區,要加強對園區排污的控制,保證長治城區居民的飲水安全。
(三)加快地下水環境監測和預警應急系統工程建設。
監測能力建設任務:在現有地下水監測能力的基礎上,整合并優化全省地下水監測點位布設;加大對地下水環境自動監測儀器設備投入,建立專業的地下水環境監測隊伍,同時配套建設地下水監測信息傳輸平臺,實現與 “國家地下水監測網絡”銜接。2015年前,完成我省主要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地下水環境自動監測能力建設,配套完成全省各級地下水水質監測方面的信息收集、傳輸平臺建設,基本實現水質監測自動化、數據傳輸信息化,地下水環境監測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地下水預警應急系統建設任務:2015年前,全省主要城鎮的集中式飲用水源地,要編制飲用水源地環境應急預案,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應急措施,增強供水廠對地下水污染物的應急處理能力,并配套建設實時自動監控系統等工程。同時,要逐步完成各城市應急備用水源地的建設,全面提升我省水源地環境風險的預警和防范能力。
(四)嚴格控制城鎮生活污染對地下水的影響。
在持續削減影響地下水水質的城鎮生活污染負荷基礎上,要強化控制各城鎮生活污水、污泥及生活垃圾對地下水的影響。具體任務:一是要在提高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和回用率的同時,嚴格按照污泥處理標準及堆存處置要求,規范污泥處置系統建設。二是要加強現有合流管網系統改造,逐步開展城市污水管網滲漏排查,減少管網滲漏。三是要結合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建立健全我省城市地下水污染監督、檢查、管理及修復機制。
到2015年底前,完成全省119個縣城以上生活垃圾填埋場或堆放場對地下水環境影響的風險評估工作。目前正在運行且未做防滲處理的城鎮生活垃圾填埋場,應完善防滲措施,建設雨污分流系統。對于已封場的城鎮生活垃圾填埋場,要開展穩定性評估及地下水水質長期監測工作。對地下水有污染風險的垃圾填埋場,要及時開展防滲、滲濾液引流、地下水修復等工作。同時,要有計劃地關閉過渡性的簡易或非正規生活垃圾填埋設施。對未經穩定化處理且含水率大于60%的污水處理場產生的污泥,不得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
(五)控制工業生產活動對地下水污染。
加強我省重點工業行業地下水環境質量的監管。定期評估有關工業企業及周邊地下水環境安全隱患,定期檢查地下水污染區域內重點工業企業的污染治理狀況。建立工業企業地下水影響分級管理體系,以石油化工、焦化、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等排放重金屬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工業行業為重點,向社會公布污染地下水重點工業企業名單。
加強加油站的環境管理。新建、改建和擴建加油站設施,必須建設雙層地下油罐或設置防滲池和比對觀測井等防滲漏設施。到2015年底前,正在運行的加油站地下油罐應更新為雙層油罐或設置防滲池,并進行防滲漏自動監測。
防控地下工程設施建設對地下水的污染。興建地下工程設施或者進行地下勘探、采礦等活動,特別是穿越斷層、斷裂帶以及節理裂隙發育地段的工程設施,要采用科學合理的防護措施,預防地下水污染與水量疏干,要特別注意隧道開挖對地下水水量水質的影響。
嚴格控制工業危險廢物對地下水的影響。針對我省鉻渣堆放場及工業尾礦庫等危險廢物堆存的環境特點,實施防治地下水污染的示范工程。
(六)控制農業生產活動對地下水污染。
農業面源:在我省土地資源優越、農業經濟發達的盆地區,要逐步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對地下水的影響。對由于農業面源污染導致地下水氨氮、硝酸鹽氮、亞硝酸鹽氮超標的地區,大力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積極引導農民科學施肥,使用生物農藥或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推廣病蟲草害綜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準施藥等技術。通過工程技術、生態補償、合理使用化肥和農藥、積極發展生態及有機農業等綜合措施,嚴格控制農業面源對地下水特別是淺層地下水的污染。
土壤污染:引污灌溉是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主要原因之一。城郊地區的引污灌溉要在嚴格控制灌溉水質的同時,結合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成果,加強對地下水水源補給區污染土壤的環境質量監測,開展土壤污染對地下水環境影響的風險評估,對污染土壤構成的環境風險制定相應的治理措施。
四、規劃項目與投資
(一)規劃項目。
我省列入《國家規劃》中的“地下水污染調查、地下水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地下水飲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示范(優選+重點)項目”共61個工程。
地下水污染調查項目。地下水污染調查涉及兩項內容。一是區域性地下水污染調查為省域范圍,面積15.67萬平方公里;二是重點地區地下水污染調查,范圍為太原、大同、忻州、長治、臨汾、運城6大盆地,面積約3萬余平方公里。調查的重點是,省域內地下水質量為Ⅳ、Ⅴ類的區域,面積約2.47萬平方公里。
地下水飲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示范項目。涉及污染防治優選項目和重點項目兩個內容。其中,污染防治優選示范項目有3項,具體為娘子關泉域、郭莊泉域、蘭村和晉祠泉域補給區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重點示范工程項目共有55項,包括38個集中式供水水源地與17個重要泉源補給區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
地下水污染監測和預警應急系統建設項目。包括基礎監管能力建設工程和地下水污染監測和預警應急系統工程。建設內容為地下水污染監測裝備能力建設、預警應急系統裝備與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工程。
(二)項目投資估算及來源。
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項目總投資159367萬元,其中:地下水污染調查2198萬元,能力建設10058萬元,優選污染防治示范項目4588萬元,重點污染防治工程項目142523萬元(詳見附件)。
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資金來源,主要通過申請國家專項資金、各級政府投資及相關企業籌資解決。同時,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資機制,拓展融資渠道,吸引社會資金,確保我省地下水污染治理任務圓滿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明確責任分工、加強組織協調。
強化政府責任:各級人民政府是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領導要高度重視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本方案要求,進一步明確責任,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分解落實目標任務,狠抓落實。
加強部門協調:省環保廳要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國土資源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等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的實施;聯合相關部門建立地下水環境監測評價體系和信息共享平臺;開展全省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調查評估,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對策意見。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建立聯動機制,同時明確責任和時限,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落實企業責任:排污企業、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地下水保護和污染防治要求,認真履行監測、管理和治理責任,對存在的環境風險要采取嚴格的防護措施,隔斷地下水污染途徑,造成污染的應依法承擔治理責任。工業危險廢物堆放場、垃圾填埋場和重點石油化工企業要定期開展地下水環境監測,實施綜合防治,降低污染負荷,防范環境風險。
(二)完善法規標準、加強執法管理。
建立和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規體系。加快制定并完善與地下水資源利用和管理、污染責任追究和補償、地下水環境標準和評價等方面相關的地方政策法規。建立地下水污染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造成地下水環境危害的有關單位和個人要依法追究責任,并進行環境損害賠償,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取水、排污許可制度,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提高地下水污染防治執法、監督和管理水平。對于污染地下水的建設項目和活動,要依法嚴格查處。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責任認定、損失核算以及補償等機制,嚴格執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加強地下水飲用水源和典型污染場地等區域的監督管理,加強農村地區和地下水敏感區域的環境執法,防止對地下水污染較重的企業向農村地區轉移。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部門聯動機制,形成合建、共享、互動的監管體系。
(三)創新經濟政策、拓展融資渠道。
各市、縣人民政府要加大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資金投入,建立多元化環保投融資機制,拓展融資渠道,落實規劃項目資金,積極推進規劃實施。相關企業要積極籌措治理資金,確保治理任務按時完成。加大對地下水污染防治項目資金的支持力度。嚴格執行地下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完善差別水價,加大征收力度,限制地下水過量開采。探索建立受益地區對地下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生態補償機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地下水污染防治設施的建設和運行。
(四)重視科學研究、增強技術支撐。
加強地下水環境監測、地下水脆弱性評價、地下水環境模擬預測、地下水環境風險評估、地下水控制和修復以及地下水污染對人體健康影響等方面的研究。圍繞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典型場地地下水污染治理、地下水污染修復、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等內容,不斷加大科技投入,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技術研究,科學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技術規范和指南,逐步建立先進實用技術目錄。
(五)加強輿論宣傳、鼓勵公眾參與。
綜合利用電視、報紙、互聯網、廣播、報刊雜志等大眾媒體,有計劃、有針對性地普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知識,宣傳地下水污染的危害性和防治的重要性,增強公眾地下水保護的危機意識,形成全社會保護地下水環境的良好氛圍。依托各類宣教平臺,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構建地下水環境保護全民教育體系。
(六)強化監督檢查、建立評估機制。
省環保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對《國家規劃》落實情況及項目實施進度定期開展檢查,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各市、縣人民政府要定期向上一級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完成監測能力建設,建立部門監測信息共享平臺的。制訂地下水監測方案,落實監測計劃,完成地下水水質評價。要將地下水的風險防范和試點修復效果等作為重點監督管理的內容,及時掌握工程的進展與治理效果。對已實施的重點工程開展中期評估,通過中期評估論證整個規劃項目所支撐的規劃目標實現的可行性,并作為判斷與調整規劃項目的主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