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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源市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應急預案(濟政辦〔2009〕61號)

   2011-04-05 241
核心提示: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和及時控制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建立健全應對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和及時控制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建立健全應對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的救援體系和運行機制,提高政府處理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的能力,降低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的危害,凈化我市飼料及畜產品市場,保障養殖業持續發展和人民身體健康,維持正常的社會秩序,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河南省畜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法》、《河南省畜牧局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應急預案》和《濟源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1.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根據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對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

  2.明確職責,落實責任。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原則,有關部門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分別落實責任。

  3.加強監測,群防群控。加強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監管和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4.科學決策,依法應急。采用先進科學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快速反應,果斷處置。對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要快速反應、措施果斷、救援及時,并做好善后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二、適用范圍和事故分級

  本預案適用于社會公眾在食用畜產品后發生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對人體健康造成威脅和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

  按照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將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分為三級。

  (一)一級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

  l0人以上(含l0人)有違禁藥品中毒臨床癥狀,在中毒人體血液或尿液中檢出違禁藥品;或1人以上違禁藥品中毒死亡。

  (二)二級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

  10人以下5人以上(含5人)有違禁藥品中毒臨床癥狀,在中毒人體血液或尿液中檢出違禁藥品。

  (三)三級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

  5人以下有違禁藥品中毒臨床癥狀,在中毒人體血液或尿液中檢出違禁藥品。

  三、組織體系與職責

  (一)市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應急指揮部組成

  1.市政府成立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負責對三級瘦肉精中毒事件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對于一級和二級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要按照國家和省級有關要求,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畜牧工作的領導擔任,必要時由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副總指揮由市畜牧局局長和事件發生地所屬鎮(街道)主要領導擔任。

  2.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有市畜牧局、公安局、監察局、財政局、商務局、衛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應急指揮部的具體辦事機構為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指揮部下設事件調查處理組、醫療救治組、專家咨詢組、現場檢測與評估組、綜合組等五個事件處置小組。應急救援實行政府統一組織領導和各部門牽頭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二)市應急指揮部職責

  1.領導、組織、協調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事件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3.負責發布事件重要信息;

  4.審議批準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理工作報告等重要事宜;

  5.向市政府、省畜牧局報告事件救援情況;

  6.必要時,統一組織協調當地駐軍、武警部隊參加事件救援,或由市政府報請省有關部門協調跨市參加事件救援工作。

  (三)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組成及職責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畜牧局,市畜牧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市應急指揮部成立后,辦公室工作立即啟動。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責是:

  1.貫徹落實市應急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檢查督促事故發生地區、各單位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擴大;

  3.研究協調解決事故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采取有關控制措施;

  4.向市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向市政府、省畜牧局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5.完成市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其職責

  1.市畜牧局:負責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落實辦公室各項職責;擬定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儲備、調度應急救援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收集信息,分析動態,組織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的調查處理及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2.市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負責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現場的安全保護、治安管理工作;協助事故調查組進行現場調查取證。

  3.市監察局:負責對有關部門和人員在造成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以及應急處置工作中失職、瀆職等行為的調查處理。

  4.市財政局:負責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應急救援資金的保障及管理。

  5.市商務局:參與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涉及的屠宰加工環節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6.市衛生局:組織做好瘦肉精中毒事件人員的救治工作,保證中毒人員得到及時安置和救治。

  7.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做好全面協調,負責中毒人員救治所需藥品和器械的緊急組織供應等工作,負責咳喘素等人用藥品引起的畜產品中毒事件的調查處理。

  8.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開展流通環節造成的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9.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生產加工環節造成的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根據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需要,在市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做好相關工作。

  (五)市應急指揮部處置小組的組成及職責

  市應急指揮部各工作小組及其成員應當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市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立即按要求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措施,并隨時將處理情況報告給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1.事件調查處理組

  由市畜牧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深入調查事故發生原因,作出調查結論,組織實施救援工作;依法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監督有毒有害畜產品嚴格進行無害化處理;追蹤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源頭,懲辦違法當事人;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門查處;監督救援措施的落實,評估事件影響的范圍,提出事件防范意見。

  2.醫療救治組

  由衛生部門負責,迅速開展醫療救援工作,盡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3.專家咨詢組

  由市畜牧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衛生局等負責組織。為事件處置提供技術幫助,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4.綜合組

  由市畜牧局負責,匯總信息,報告、通報情況,分析事故進展以及對外宣傳和后勤保障工作。

  5.現場檢測與評估組

  市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成立事故現場檢測與評估小組,由市畜產品質量監測檢驗中心和有關技術人員組成,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件原因和評估事件發展趨勢,預測事件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市政府有關部門。

  四、監測與預警

  (一)監測系統

  由市畜產品質量監測檢驗中心負責全市畜產品的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監測檢驗工作,市畜牧局負責發布有關畜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信息。

  市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市衛生局負責聯合發布市場食品質量監督檢查信息。

  (二)預警系統

  市畜牧局應當建立健全畜產品安全信息數據庫和信息報告系統,按照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分析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作出預警信息,并保障系統的有效運行。

  五、報告、通報與舉報

  (一)報告

  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發生(發現)后,事件發生(發現)現場有關人員應及時向所屬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當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接到報告一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市政府和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報告或了解上述情況后,應立即對中毒人員進行調查核實,確認是畜產品引發中毒的,在1小時內將情況報市人民政府和省畜牧局,并通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衛生局和公安局。隨著事件的發展,及時將情況向市人民政府和省畜牧局匯報。根據事件處理的進程或上級的要求隨時作出階段報告;在事件處理結束后10日內作出總結報告。

  (1)初次報告

  要寫清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中毒人數、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件的簡要經過。

  (2)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原因調查等。階段報告應根據事件處理的進程變化或者按照上級要求隨時上報。

  (3)總結報告

  報告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發生的簡況,包括時間、地點、發生單位名稱,最終中毒、死亡人數,鑒定結論,對事件的發生和處理進行總結,分析事件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建議。總結報告在事件處理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上報市人民政府和省畜牧局。

  (二)通報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報告后,應當在1個小時內向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通報。含有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畜產品,如果流入其他地區的,還應當向相關地區有關部門通報,加強預警預防工作。

  (三)舉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市政府有關部門舉報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監管職責的行為。

  市政府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后,應當及時組織或者通報有關部門,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六、預案啟動與應急響應

  (一)預案啟動與響應

  符合一級、二級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的應立即上報市人民政府和省畜牧局。符合本預案三級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的,根據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建議,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決定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報請市人民政府批準后,正式啟動本預案。一級、二級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在農業部、省畜牧局應急預案啟動后,市級預案必須啟動,按照相應的預案全力以赴組織救援工作。三級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應急響應由市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協調相關部門落實各項應急措施,指導部署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應急響應應當根據事件發展變化情況調整相應級別,當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隨時間發展進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擴大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市應急指揮部應及時報市人民政府或省畜牧局審定,及時提升預警和反應級別。當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會進一步擴散的,經市應急指揮部審定,并報市人民政府同意,相應降低反應級別或撤銷預警。

  (二)預案的終結

  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處理結束后,應急救援終結。經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現場檢測評價確認無危害和風險后,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市應急指揮部批準宣布應急響應結束。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處理情況,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七、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理

  事件發生地所屬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善后處置工作,做好人員安置、補償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保持社會穩定。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發生后,保險機構應及時開展對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中毒人員保險理賠工作。造成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二)調查評估和總結

  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發生的起因、性質、影響、后果、責任和應急決策能力、應急保障能力、預警預防能力、現場處置能力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市人民政府和省畜牧局。

  八、應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市畜牧局應建立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的信息報告系統,負責承擔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發布和傳遞等工作。對媒體發布的信息,應當經市應急指揮部同意,保障信息系統正常運行。

  (二)醫療保障

  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造成人員傷害的,衛生系統應急救援工作應當立即啟動,救治人員應當立即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工作,保障醫療系統正常運行。

  (三)人員保障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事故處理。

  (四)技術保障

  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技術鑒定工作由市畜產品質量監測檢驗中心承擔。當發生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受市應急指揮部或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委托,立即采集樣本,按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同時組織專家對事件進行分析和指導,為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定性提供技術保障。

  (五)經費保障

  市財政部門負責保障全市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市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經費由市畜牧局提出預算,經財政部門審核后列入市級財政預算。

  (六)治安保障

  應急預案啟動后,公安部門應立即啟用治安保障行動方案和有關預案,指導和支持現場治安保障工作。根據應急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調動警力參與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治安維護,依法嚴厲打擊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

  (七)宣教培訓

  市畜牧局應當加強對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應急處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以提高組織實施應急處理技能和水平。加強對廣大消費者進行畜產品安全知識和應急防護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消費者的安全意識,正確引導消費。

  九、法律責任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市應急指揮部可以建議有關部門或者單位依法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的行政處分或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已發生的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故意拖延報告期限的;

  (二)故意破壞事件現場的;

  (三)提供虛假證據、信息,阻礙、干涉或擾亂調查工作正常進行的;

  (四)拒絕、拖延接受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調查組調查或者拒絕、拖延提供事件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五)有歪曲事實、不符合實際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報道的;

  (六)在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中毒事件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

  十、附則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地區: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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