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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十二五”規劃(甘政辦發〔2012〕279號)

   2013-03-11 593
核心提示: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甘肅省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十二五規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甘肅省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十二五”規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2年12月21日

 
  甘肅省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十二五”規劃
 
  為進一步加強食品(包括食用農產品,下同)安全監管工作,不斷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十二五”規劃》和《甘肅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有關要求和部署,制定《甘肅省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一、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現狀
 
  (一)工作成效。
 
  1.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不斷完善。2009年9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對省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組成成員進行了調整,成員單位從19個增加至22個。省衛生廳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能,農牧、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分別承擔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食品流通、餐飲服務等環節的相應食品安全監管職能。
 
  2.食品安全制度建設進一步加強。2009年3月,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甘肅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進一步明確了各相關部門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管責任;2010年12月,省政府辦公廳出臺了《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甘政辦發〔2007〕46號)。2010年5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甘政辦發〔2010〕108號),進一步明確了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監管職責。
 
  3.食品安全監督執法成效明顯。我省對食品領域違法犯罪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先后部署開展了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問題乳粉集中清查、“地溝油”、調味料、食用油、肉類、酒類、保健食品等食品安全專項行動。在2009—2010年為期兩年的食品安全整頓工作中,全省各地、各部門累計出動執法人員約60萬人(次),檢查各類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門店、戶)65?3萬戶(次),查處各類違法案件5322起。
 
  4.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工作有序開展。“十一五”期間,我省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監測網覆蓋8個市州,食源性致病菌監測網實現了全覆蓋,食源性疾病監測哨點醫院達到40所。對食品中化學污染物、食源性致病菌等方面的154項指標開展持續監測,初步掌握了我省主要食品中化學污染物和食源性致病菌污染的基本狀況。
 
  5.公眾食品安全意識明顯增強。全省按照“三貼近”(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和“五進”(進鄉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機關)的工作思路,依托食品安全宣傳周等各類載體,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群眾喜聞樂見的社會宣傳活動,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意識逐步提高,食品安全知識知曉率和滿意度明顯提升。
 
  6.食品安全長效機制初步建立。2010年12月,《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工商局等部門關于在全省農村推行一專三員食品安全監管機制建設意見的通知》(甘政辦發〔2010〕233號),就全省農村推行“一專三員”(鄉鎮級食品安全監管專干,村級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和聯絡員)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機制建設提出具體要求。截至2011年底,全省鄉鎮建立“一專三員”機構1206個,覆蓋率達97%;行政村建立“一專三員”機構13039個,確定監管專干1206名,“三員”39117名,覆蓋率達96%。創建食品安全放心店(示范店)1000家,農資放心店100家,省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范縣13個。
 
  7.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逐步推進。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先后出臺了《甘肅省食品安全黑名單管理辦法》及《甘肅省食品安全有獎舉報辦法》兩項制度,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的工作機制初步形成。2010年,中央儲備糧蘭州直屬庫、甘肅西域陽光食品有限公司等8家食品企業被授予“誠信守法企業”稱號。
 
  8.食品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十一五”期間,全省食品工業增加值突破120億元,占全省工業增加值的10%以上。截至2012年7月,全省共有590多個產品獲全國統一的無公害農產品認證,認定無公害農產品產地613個,獲綠色食品認證的產品316個,獲得有機農產品認證和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的農產品分別為72個和29個。食品生產加工單位4020家,其中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1765家。食品流通經營主體110625個,已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104896戶。餐飲服務單位50729家,學校食堂4164家(含托幼機構食堂1299家)。全省共有畜禽定點屠宰廠(場、點)247家。
 
  (二)主要問題。
 
  1.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力量薄弱。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還不健全,監管力量比較薄弱,部分縣市區監督檢測和管理體系建設滯后,機構還不夠健全,監管工作跟不上形勢發展需要,一些地區農產品生產者的安全生產意識比較薄弱,經營者的安全意識和誠信意識淡薄。
 
  2.食品生產、流通及消費環節安全隱患較多。現有食品經營主體大多是個體經營戶,數量多、規模小、管理比較混亂,缺乏必要的設施,生產經營管理落后。同時, 我省經濟發展水平整體滯后,農村、城鄉結合部的學校、建筑工地食堂衛生狀況較差,學生、建筑工人飲食健康無法得到有效保障。農村農貿市場的一些食品批發、零售企業(店)的索證索票等制度還不健全;農村和城鄉接合部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薄弱、隱患多,食品安全監管網絡還沒有完全形成。
 
  3.食品安全監管保障手段不足。從整體上看,全省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普遍存在人員不足、執法裝備落后、檢測和監測資金缺乏等問題。隨著食品產業的不斷發展,食品安全也出現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對管理人員和執法的要求越來越高,現行食品監管主要是通過目測等簡易識別法,很難從根本上杜絕假冒偽劣食品。
 
  4.食品安全宣傳教育亟待加強。一些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及其從業人員法制觀念不強,責任意識淡薄,針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及其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宣傳教育仍需加強。食品安全培訓體系尚不健全,對各級監管執法人員的專業培訓普遍不足。公眾食品安全意識和食品安全基礎知識水平仍需提高,食品安全科普宣傳力度亟待加大。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與建設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提升能力、標本兼治,健全體制機制,落實各方責任,加大投入力度,優化整合資源,強化科技支撐,推進誠信體系建設,不斷提高依法監管、科學監管、全程監管的能力,推動食品安全水平穩步提高,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促進食品行業健康發展,為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作出應有貢獻。
 
  (二)基本原則。
 
  1.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對全省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建設進行總體部署,統籌食品產業發展與食品安全監管,統籌不同區域、不同環節、不同層級的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合理布局食品安全監管資源,重點加強市、縣兩級監管能力及農村、城鄉結合部等薄弱地區監管能力建設,加大對監測、檢驗等能力建設投入力度。
 
  2.整合資源、突出重點。有效整合存量資源,挖掘潛力,提高效率,實現食品安全監管隊伍、信息、監測、檢驗、科技、宣教等資源共享,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整體能力。突出建設重點,科學配置增量資源,堅持節約高效,避免重復建設。
 
  3.規范建設、科學監管。在廣泛調研、深入研究基礎上,科學制定相關能力建設標準,健全監督機制,督促各地區、各有關部門依照標準嚴格執行,保障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建設與運行的規范化。
 
  4.分級負責、分步實施。按照現行事權劃分原則,合理確定各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建設任務。各地政府要加強領導,各監管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嚴格按照《規劃》總體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周密計劃,分級分步組織實施,有序推進各項任務的落實。
 
  5.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發揮政府政策引導作用,調動行業企業、新聞媒體、社會公眾等各方面積極性,提高公眾食品安全科普知識普及水平,共同參與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建設。
 
  (三)建設目標。
 
  到“十二五”末,基本建立起適合我省省情,預防為主、全程覆蓋、責任明晰、協同高效、保障有力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米、面、油、蔬菜、肉、乳品、蛋、水產品等重點食品質量安全狀況持續穩定良好,食品安全水平顯著提升。全省規模以上食品工業增加值達到360億元以上,占全省工業增加值的12%以上。具體目標如下:
 
  1.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并明確辦事機構。省、市、縣三級食品安全監管隊伍全面完成裝備配備的標準化建設,食品安全事故防范處置能力進一步增強,監管執法水平明顯提高。
 
  2.食品安全標準體系進一步完善。基本完成現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和有關食品行業標準中強制執行標準的清理整合工作。
 
  3.風險管控水平明顯提高,基本建立起以風險評估為基礎的防御體系。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監測覆蓋部分縣級行政區域,監測點由8個擴大到50個,監測樣本量從1710個/年擴大到10000個/年。食源性疾病監測網絡哨點醫院由40個擴大到100個。在優勢農產品主產區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點,蔬菜、水果、茶葉、生鮮乳、蛋、水產品和飼料省級例行監測和監督抽檢數量達到每萬噸 2個樣品,出欄畜禽產品達到每萬頭(只)1個樣品,監測抽檢范圍擴大到全省所有大中城市和重點產區。
 
  4.省級風險評估機構建設成為人才結構合理、技術儲備充分、具有較強科學公信力的食品安全權威技術支持機構,能夠全面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預警和交流等方面的技術保障工作。
 
  5.食品安全檢驗能力顯著提高,滿足監管工作需要。以省級檢驗機構為龍頭,市級檢驗機構為骨干,縣級檢驗機構為基礎,布局合理、全面覆蓋、協調統一、運轉高效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進一步完善。
 
  6.“三品一標”(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農產品地理標志,下同)產品產地認定面積占食用農產品產地總面積的比例從30%提高到50%。
 
  7.規模以上食品生產企業、所有食品經營者和中型以上餐館、學校食堂、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全面建立食品安全監管信用信息檔案,做到一戶一檔,支持和鼓勵采取先進的技術手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管信用信息系統。
 
  8.乳品電子追溯系統覆蓋所有嬰幼兒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生產經營單位。肉類蔬菜電子追溯系統覆蓋城區人口100萬以上城市。酒類商品流通電子監管服務系統實現從“生產—批發—零售—消費”全過程的溯源管理。保健食品電子追溯系統覆蓋所有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
 
  9.食品生產經營者誠信守法意識和質量安全管理水平、公眾食品安全意識和認知水平顯著提高。各級食品安全監管人員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專業培訓不少于40小時;各類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主要從業人員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訓不少于40小時;公眾食品安全基本知識知曉率達到80%以上,中小學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識知曉率達到85%以上。
 
  三、總體布局與主要任務
 
  (一)法規標準體系。
 
  推動食品安全地方立法。加快制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等地方性法規,完善食品安全刑事偵查和立案標準等相關配套規定,加大打擊震懾力度,依法從重懲處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
 
  完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積極參與國家標準的制訂,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清理和制(修)訂工作,規范企業標準備案,形成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為主體,食品安全地方標準、企業標準為補充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加強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地方標準的宣傳普及力度。加強省食品安全標準專家庫的建設,培養食品安全標準高級專家。
 
  完善食用農產品認證制度,積極開展“三品一標”認證工作。大力推行良好農業規范(GAP)、良好生產規范(GMP)、良好衛生操作規范(GHP)、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HACCP)、食品安全管理體系(ISO22000)等認證,提高食品企業自身管理能力。
 
  (二)監測評估體系。
 
  建立覆蓋全省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絡。對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和食源性致病菌進行連續監測,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情況基礎數據庫和數據分析系統,加強監測數據評價分析,對食品安全隱患進行及時有效預警。
 
  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根據食品產量和特性、可能存在的危害、社會關注度等因素,制訂年度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加強對米面、蔬菜、水果、食用油、豆制品、肉類、水產品、乳制品、蛋類、酒飲料等大宗食品和高風險食品的抽樣檢驗,對食品中的微生物、食品添加劑、重金屬、農藥、獸(漁)藥殘留及非食用物質等危害因子進行檢驗、分析,按規定及時公布食品抽檢信息。
 
  食品安全檢測機構建設以現有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質量監督檢驗檢測機構、農(林、漁)業檢測技術機構、食品藥品檢驗機構等重要檢測資源為基礎,整合資源,優化配置,進一步提升技術研究水平,形成協調統一、布局合理、運轉高效,覆蓋全省范圍食品生產、加工、流通和餐飲服務等領域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網絡。到2015年末,市州、縣市區全部實現食品檢驗計劃、檢測經費和檢測信息共享的“三統一”。
 
  實驗室檢測以省級食品安全檢測技術機構為龍頭,推動完善食品安全檢驗、風險分析等工作,為全省食品安全科研提供基礎技術平臺。推廣食品常見危害因素的檢測技術,完善常見化學性和生物性污染因素的檢測技術。加強實驗室質量控制,開展新技術、新方法研究。
 
  推進現場快速檢測和利用可靠、快速、便攜、精確的食品安全檢測技術。重點開發食品安全監測中急需的,有關安全限量標準中對應農藥、獸藥、有機污染物、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劑、飼料添加劑、非法添加物質等現場檢測技術和相關設備,提高現場和應急快速檢測水平。
 
  (三)過程控制體系。
 
  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扎實推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縣和農業標準化生產示范創建工作,使全省優勢農產品主產區規模以上生產主體基本實現標準化,大幅度提高無公害農產品生產面積,增加“三品一標”產品總量規模。嚴格生豬定點屠宰準入,對定點屠宰企業關鍵生產環節開展實時監控,促進屠宰企業規范化生產;加強對牛、羊、禽類屠宰的監管。在食品生產環節推行良好生產規范、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和食品防護計劃,加強食品生產系統性和區域性質量安全問題的防控和處置。加強現代物流體系建設,強化食品集中交易批發市場的建設和監管,加強產銷對接,提高食品儲存、運輸、流通的質量安全控制。加快推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和等級公示,強化操作流程的全過程控制;積極爭取在各地建設一批符合要求、滿足需求的餐廚廢棄物及廢棄油脂回收處理機構,全面落實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分類放置、日產日清、處理臺賬管理制度。
 
  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獲得相關認證,推進食品產業結構優化,不斷提高食品產業現代化、規模化、標準化水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強化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食品生產加工、食品流通、餐飲服務、食品進出口等環節生產經營記錄,加強各環節銜接,確保食品質量安全可追溯。運用物聯網等技術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管理系統,逐步建立全省互聯互通的食品安全驗證驗票管理體系,推動建立資質證明、檢驗報告等電子查詢系統。
 
  (四)進出口食品安全監管體系。
 
  加強進出口食品安全監管,完善進出口食品風險監測制度,強化進出口食品質量安全監測,保障進出口食品安全。健全國外食品生產企業、進出口商和銷售商信譽記錄,完善進口食品追溯體系,推進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管理系統的應用,有效實施對進口食品的追溯管理。進一步健全源頭備案、過程監督和產品抽檢的出口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加強出口食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
 
  (五)應急管理體系。
 
  依托省、市、縣三級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處置體系,健全以食品安全辦公室、監管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為主體的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加強應急指揮決策、應急監測、報告和預警、應急檢測技術支撐、應急隊伍培訓和演練、物資保障能力、現場處置能力等建設,提升食品安全事故有效防范能力和應急管理能力。全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規范處置率達到100%。健全食品安全投訴舉報網絡,暢通消費者投訴舉報、批評、建議的渠道,加大投訴舉報電話的宣傳力度,規范投訴舉報接報處置,落實有獎舉報制度。
 
  (六)綜合協調體系。
 
  加強省市縣三級之間、部門之間、地區之間的協調聯動,提高監管效能,著力加強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能力建設。健全聯合執法、信息通報、隱患排查、事故處置等工作機制,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在整合各方執法力量和資源的基礎上,推動食品安全監管隊伍規范化建設,實現監管資源共享,形成監管合力。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體系,加強對各地政府和各部門的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推動鄉鎮(街道)一級食品安全監管力量建設。
 
  (七)信息網絡體系。
 
  逐步建立功能完善、標準統一、信息共享、互聯互通的食品安全信息平臺。規范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定期公布轄區食品安全信息。健全完善現有的省、市、縣三級食品安全信息網絡和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信息網,使其成為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普及宣傳、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發布、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食品安全通訊稿件報送的有效平臺。努力構建服務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預警、信息通報、應急處理和食品安全科研及社會公眾服務的網絡環境,為食品安全監管科學決策提供服務。
 
  (八)科技支撐體系。
 
  整合高校、科研機構、有關技術機構和大型食品企業的科技資源,加強食品安全科技支撐平臺建設。開展食品安全前瞻性研究、食品安全基礎研究、檢驗檢測技術研究、過程控制研究、信息技術研究、追蹤溯源和防偽技術研究、食品安全標準研究、監管方式方法研究。重點開展對食品添加劑、重金屬、化學污染物、抗生素和各種非法添加物的檢測技術研究。開發各種高科技食品,推進我省食品行業的轉型升級,實現標準化、品牌化、集約化、規模化發展,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九)食品安全誠信體系。
 
  依托組織機構代碼實名制和身份證信息,全面建立并動態更新各類食品生產經營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細化完善檔案記錄信息,逐步實現信用檔案電子化和全省聯網。落實食品安全“黑名單”制度,及時向社會公布生產經營者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生產經營者增加監督檢查頻次,在融資信貸、用地等方面予以限制;對信用良好的企業,在技改投入、品牌培育等方面予以支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行業管理,規范、引導、督促行業自律,營造食品安全誠信環境,培育食品安全誠信文化。
 
  (十)宣教培訓體系。
 
  全面落實《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綱要(2011—2015年)》,開展多形式、多途徑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公眾的食品安全意識、從業人員的主體責任意識、監管人員的責任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健全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機制,積極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暢通政府與新聞媒體信息交流渠道,加強食品安全輿情監測分析和研判能力,正確引導輿論,防止不實炒作。
 
  四、重點建設項目
 
  (一)監測評估能力建設。
 
  逐步增設食品和食用農產品風險監測網點,擴大監測范圍、監測指標和樣本量,使風險監測逐步從省、市、縣延伸到社區、鄉村,覆蓋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庫,及時、完整收錄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糧食質量安全、食品生產加工和進出口食品風險、保健食品質量安全、餐飲消費環節食品風險、食源性疾病等監測數據、有毒有害物質及其毒理學數據和總膳食調查數據。重點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參比實驗室、監測質量控制、風險監測數據采集與分析、評估預警技術研究與應用、信息技術應用、國際交流與合作等領域的能力建設。
 
  (二)檢驗檢測能力建設。
 
  統籌考慮地域分布和實際監管工作需要,按照“提高現有能力水平、按責按需、填平補齊、避免重復建設、實現資源共享”的原則,制定并實施各級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能力和裝備配備標準。總體上,省級具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的全項目確證檢驗能力,具有較高的食品安全檢驗分析和一定的研發水平;各市州基本具備對當地主要食品種類、重要食品質量安全項目的實驗室檢驗能力及快檢能力;各縣市區具備對常見食品微生物、重金屬、理化指標的實驗室檢驗能力及現場定性速測能力。
 
  (三)監管隊伍裝備標準化建設。
 
  制定實施食品安全監管執法裝備配備標準,強化省、市、縣三級監管隊伍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業隊伍標準化配備,配備現場快速檢測設備、現場執法與調查取證設備、通信設備等,滿足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的需要。特別要加強縣級監管隊伍快檢設備配備,為一線執法人員開展日常監管提供技術支撐。
 
  (四)食品安全追溯系統建設。
 
  按照循序漸進原則,首先在嬰幼兒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肉類、蔬菜、酒類產品等方面實現全程可追溯,并逐步擴大到其他食品,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全程可追溯電子信息系統。嬰幼兒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生產經營單位電子追溯系統覆蓋率100%。
 
  1.嬰幼兒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電子追溯系統。建設嬰幼兒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電子追溯系統,實現從奶源、采購、生產、出廠、運輸直至銷售終端全程實時追蹤監控,確保在任何環節都能對產品快速辨別真偽。推進建設統一的生產流通企業電子信息追溯設施。
 
  2.生鮮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在生產環節,積極引導生鮮農產品重點產區及“三品一標”產品和“三園兩場”(蔬菜、水果、茶葉標準園,畜禽養殖標準示范場、水產健康養殖場)等標準化示范區建設,在所有生鮮農產品重點產區及標準化示范區全面推行農產品標識準出和生產檔案信息化管理。在流通環節,支持有條件的城市從建設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入手,強化農產品標識準入管理,推進索證索票、購銷臺賬電子化。
 
  3.酒類電子追溯系統。按照“企業主導、政府推動、便捷追溯、品牌示范”的原則,應用互聯網等技術,選擇知名度高的酒類商品建立電子追溯系統。在流通環節健全批發過程信息管理網絡,在零售與消費服務環節健全經營者履責和消費者監督的復核機制,初步實現酒類商品來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證、責任可追究。
 
  4.保健食品電子追溯系統。運用信息化手段,建設國家、省、市、縣四級追溯管理平臺,形成從原材料采購、生產、運輸直至銷售終端的全過程電子追溯鏈條。引導、督促企業落實生產經營各項制度,鼓勵生產企業開展電子防偽和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
 
  (五)食品安全培訓能力建設。
 
  依托各級行政學院、黨校或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加強食品安全培訓,開展對各地政府相關負責同志和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負責同志、業務骨干的食品安全定期輪訓。加強培訓能力建設,充實師資力量,開展科學研究、決策咨詢,編寫食品安全培訓教材,開設食品安全培訓系列課程,增加專業教學設備,配備相關實驗儀器和模型。
 
  (六)食品安全科普宣傳能力建設。
 
  基于互聯網搭建食品安全科普資源支撐平臺,開設食品安全網絡科普宣傳欄目,為基層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科普宣傳提供權威、便捷的數字化科普資源共享服務。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影、電視、互聯網、手機等各類媒介,加大食品安全科普宣傳力度。建立食品安全科普專家庫,定期為社會各界提供科學、權威、及時的食品安全科普知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政府要充分認識加強監管體系建設的重大意義,將食品安全規劃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尤其要健全食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形成“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作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
 
  (二)完善法制建設。
 
  加快制訂出臺《甘肅省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和有關配套行政規范性文件。建立與國家法律體系相配套,具有本省特色的食品安全法制體系。嚴格食品安全行政執法,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強化對行政行為的監督。
 
  (三)保障經費投入。
 
  各地政府要加大資金投入,切實保障規劃任務和項目的資金需要。加強“十二五”期間食品重點項目的建設和管理,落實建設資金,明確建設要求,確保項目如期完成。根據食品安全監管實際需要,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所必需的辦公業務用房、執法裝備、檢驗儀器設備等給予經費保障。
 
  (四)營造良好氛圍。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向社會各界廣泛宣傳《規劃》確定的目標和任務,以及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曝光典型案例,提高廣大群眾對食品的認知水平和消費信心,為順利實施“十二五”規劃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五)開展督查評估。
 
  各地要對規劃目標、任務和項目進行逐項分解,加強督促檢查。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規劃》相關領域工作的組織實施。要適時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必要時對《規劃》進行調整和修訂,保證《規劃》實施到位。


 
地區: 甘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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