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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動物防疫工作的意見(吉市政辦發〔2007〕3號)

   2011-03-07 414
核心提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高新區、經開區:為進一步加強全市動物防疫工作,確保牧業生產安全和人民群眾健康安全,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高新區、經開區: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動物防疫工作,確保牧業生產安全和人民群眾健康安全,加快發展現代牧業,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和《吉林省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建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動物防疫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落實動物防疫工作責任制

(一)各縣(市)區政府對本區域內的動物防疫工作負總責,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要把動物防疫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切實解決好防疫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全市動物防疫工作繼續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和防疫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認真落實“雙向雙軌”防疫工作責任制,逐級簽訂責任書,實行動物防疫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和重大動物疫情一票否決制。

(二)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動物防疫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建立健全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和隊伍;負責啟動應急預案,發布封鎖令,并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及時控制和撲滅動物疫情;負責落實動物防疫經費和防疫物資儲備等工作。

(三)各相關部門要在同級政府的領導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積極配合,保證動物疫病預防免疫、監測、消毒、監管、撲疫等工作順利實施,保證重大動物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凡因重視不夠、工作不到位、貽誤防疫工作等造成疫情發生的,要追究相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二、進一步強化動物疫病防控措施

(一)加強免疫工作,確保免疫密度。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群防群控,科學防治,切實提高免疫質量和效果。國家強制免疫的動物疫病,免疫密度必須達到100%。加強對布病、結核病和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的免疫接種工作,免疫注射率要達到國家和省規定的標準。進一步規范免疫檔案和免疫標識的管理。對拒不接受或不按規定要求實施免疫的養殖場(戶),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確保動物免疫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加強動物疫病監測,提高預警能力。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市、縣、鄉、村四級動物疫病監測網絡,認真組織開展動物流行病學調查。進一步完善市、縣(市)兩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建設,配齊儀器設備和技術人員,及時組織實驗室檢測和免疫效果監測,切實提高預警、預測能力。經免疫抗體檢測不合格的,要及時進行補免,確保免疫抗體合格率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三)加強動物檢疫工作,推進“以檢促防”。進一步強化產地檢疫、屠宰檢疫和運輸檢疫,嚴格履行動物檢疫檢驗操作規程。產地檢疫要到戶、到場,提高檢疫率。屠宰檢疫要堅持檢疫值班制度,實施宰前宰后同步檢疫。嚴把運輸檢疫出證關和畜禽交易市場的檢疫管理工作,確保檢疫出證、持證率達到100%,免疫耳標回收率達到100%,達到以檢促防的工作目的。

(四)加強動物衛生監督工作,阻斷疫病傳播渠道。進一步加大飼養、加工、運輸、貯藏、經營等環節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動物及動物產品交易市場的監管,嚴厲打擊逃避免疫、檢疫和運輸、加工、販賣病死動物及其產品的違法行為,阻斷染疫病害動物及其產品的流通。各級動物衛生監督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規范執法行為,嚴格執法程序,提高辦案質量,規范證章標志的使用和管理,對動物檢疫只收費不出證的違紀行為要依法嚴厲查處。

(五)加強獸用生物制品管理,確保免疫質量。要加大獸用生物制品市場的專項整治工作,嚴厲打擊制售、使用假劣獸用生物制品的違法行為,確保獸用生物制品的主渠道供應。進一步加強各級冷鏈體系建設,確保免疫所需獸用生物制品的質量,確保免疫效果。

三、進一步加大動物防疫公共財政支撐力度

動物防疫是社會公共衛生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將防疫所需疫苗資金、動物疫病監測經費、防疫所需物資資金、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基金和撲殺經費等列入各級財政預算,納入公共財政體系予以保障,并及時足額撥付給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城區口蹄疫及散養禽只禽流感疫苗費用需要地方承擔的20%、50%部分由市、區財政各承擔50%;各城區要保證資金足額到位。各縣(市)也要按照國家和省政府的要求,把口蹄疫地方承擔的20%、散養禽只禽流感地方承擔的50%疫苗費用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并保證及時到位。集約化飼養場和規模飼養戶所需動物防疫費屬于必要的生產性投入,應自行承擔。市和縣(市)區要安排足額儲備資金,一旦發生動物重大疫情,立即啟用應急保障資金。動物疫情發生后,要認真落實上級財政補貼政策,對撲殺的畜禽及時發放撲殺補貼資金。動物防疫經費實行專款專用,對使用情況進行登記造冊,不得擠占、挪用。對虛報冒領、擠占挪用的,要依法嚴肅處理。

四、進一步提高突發重大動物疫病的應急處置能力

(一)做好應急控制準備工作。按照《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的有關規定,進一步完善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預案,健全和完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組織、防控和保障體系,建立有力、有序、有效的應急指揮機制,足額儲備重大動物疫病應急處置所需疫苗、診斷試劑、消毒藥品、器具、防護用品等物資。各級應急預備隊人員要定崗定位、相對穩定,而且要進行定期培訓和演練。

(二)嚴格執行疫情報告制度。發現并確認疫情后,各級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要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牧業部門和同級政府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瞞報、謊報、阻礙他人報告疫情。按照疫情發布的有關要求,嚴禁隨意采訪、報道、發布與動物疫情內容有關的信息。

(三)迅速控制和撲滅疫情。當發生一類動物疫病或二、三類動物疫病呈爆發流行時,市、縣(市)區兩級政府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下達封鎖令。按照“早、快、嚴、小”的原則,果斷采取封鎖、撲殺、消毒等強制性處理措施,將疫情危害控制在最小限度內。

五、進一步加強動物防疫機構和隊伍建設

(一)按照國務院和省有關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要求,本著“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健全和完善市、縣兩級的動物衛生監督體系、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技術支撐體系和畜禽產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鄉鎮畜牧獸醫站人員、業務、經費等由縣級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統一管理,保證人員編制滿足工作需要,優先選用專業人員,嚴禁非專業人員占崗占編。

(二)進一步加強村級防疫員隊伍建設,全市每個村至少配備一名動物防疫員,飼養量較大的村可適當增加。村級防疫員承擔動物疫病預防接種、疫病調查、疫情報告、消毒滅源等職責。各縣(市)區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村級防疫員實行考核聘任制,組織業務技能培訓,抓好人員檔案管理。各縣(市)區要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認真解決好村級防疫員工資問題,確保基層防疫隊伍的穩定。

六、進一步提高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示范區建設水平

進一步加強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示范區建設。要按照項目建設實施方案要求,積極爭取項目建設資金,加快完善動物疫病控制體系、防疫監督體系、疫病檢驗監測體系和獸藥監察體系,進一步提高動物疫病防治、疫病監測手段和水平,盡快形成對重大動物疫病的穩定控制能力和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的長效機制。

二○○七年二月一日



 
地區: 吉林 吉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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