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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縣加強供粵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實施方案(攸政辦發〔2010〕22號)

   2011-03-12 868
核心提示:為確保我縣供粵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供粵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緊急通知》(株政辦明電〔2010
為確保我縣供粵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供粵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緊急通知》(株政辦明電〔2010〕5號)、市畜牧獸醫水產局《關于加強供粵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緊急通知》(株牧醫漁通〔2010〕3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服務“三農”為宗旨,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農業部“五不放過”的原則(即:瘦肉精來源不清不放過;涉及的單位、責任人不查清不放過;發生瘦肉精事件的原因不查清不放過;對有關人員未得到應有的處理不放過;今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大力整治畜禽水產品市場,提升質量安全水平,確保我縣供粵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維護我縣畜禽水產品外銷市場的形象,進一步鞏固和拓展我縣畜禽水產品外銷市場。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投入品監管。一是加強飼料獸藥銷售、使用環節監管。整頓市場,規范經營,督促經營單位建立完善購銷記錄,對經營單位逐一清查,對無證經營店依法取締,對假劣產品、過期失效產品、說明書和標簽不合規范的產品、拆零銷售原料藥、走私進口獸藥、獸用違禁藥物等產品依法查處,對當事人給予相應處罰。二是加強對投入品的監測。把好養殖生產環節監測關,擴大監測覆蓋面,增加抽檢頻率,提高監測水平,在生豬等畜禽水產品重點產區進行拉網式監測,確保養殖投入品質量合格。
 
  (二)實行備案制度。一是實行飼料、獸藥等投入品登記備案制度。凡進入我縣獸藥、飼料等投入品廠家都必須書面申請,經縣畜牧水產局初審,報市畜牧獸醫水產局備案。生產獸藥飼料等廠家憑農業部批準證書、批準文號復印件(加蓋公章)、工商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產品目錄等資料與縣畜牧水產局和市畜牧獸醫水產局簽訂承諾書方可備案。不得采購未經備案企業產品。未做好獸藥產品登記備案的獸藥經營戶不能通過GSP驗收,并不予發放《獸藥經營許可證》。飼養場私自采購未經登記備案的飼料和獸藥產品將列入養殖戶黑名單,不能享受國家政策項目扶持。二是對供粵畜禽水產品養殖基地實行定點制度。由養殖場書面申請,經縣畜牧水產局初審后報市畜牧獸醫水產局核準,合格者由市畜牧獸醫水產局發放供粵畜禽水產品基地證書,沒有申請備案或者備案不符合的養殖基地,其產品一律不得供粵。三是對販運戶實行備案制度。所有販運戶都必須經縣畜牧水產局培訓合格并簽訂承諾書,報市畜牧獸醫水產局備案發證,販運戶憑販運資格證和《動物防疫合格證》方可在我縣從事經營販運工作。
 
  (三)強化瘦肉精檢測。一是加強對生豬養殖戶的監督檢查。縣畜牧水產局制訂全縣瘦肉精抽樣監測計劃,各鄉鎮要根據下達的抽樣監測計劃,對轄區內養殖戶進行一次地毯式檢查,不留死角,全面監督到位。二是以鄉鎮為單位建立供粵畜禽水產品供應檔案。動物檢疫員憑供粵生豬基地證書和販運資格證才能對供粵生豬進行產地檢疫,對供粵生豬瘦肉精檢測與產地檢疫同步進行,抽測率在5%以上,每戶至少檢測1頭。發現陽性樣品,就地封欄,并送省畜牧水產局進行進一步確定,確認沒有違禁藥物后方可解封。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8月16日至8月20日)。各鄉鎮按照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對管轄范圍內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確定重點監控區域、市場和單位,并制定切合本地實際的監管實施方案,迅速進行部署。
 
  (二)集中監管階段(8月20日至10月20日)。各鄉鎮根據各自制定的方案,集中力量,突出重點,對畜禽水產品的生產環節、流通環節、檢疫環節及養殖投入品開展集中監管。
 
  (三)鞏固提高階段(10月20日至10月31日)。各鄉鎮要對監管工作自我督促,并加強檢查,防止死灰復燃。領導小組安排人員在10月下旬進行督查。同時,各鄉鎮要對監管行動開展情況進行書面總結,并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工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縣供粵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副縣長陳可勇同志任組長,縣政府辦分管副主任、縣農辦主任、縣畜牧水產局局長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供粵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檢查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畜牧水產局,具體負責日常監管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層層分解任務,逐級落實責任,確保工作到位。各鄉鎮要相應成立機構,明確專人負責,形成上下聯動局面。
 
  (二)強化輿論宣傳。要加強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培訓工作,指導養殖戶科學養殖、合理用藥;要加強對從事養殖投入品生產和經營人員的培訓和教育,提高依法生產經營意識。充分發揮電視、廣播、網絡等媒介作用,加大正面宣傳,及時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強大的宣傳聲勢,營造“迎亞運、抓生產、重安全”的良好社會輿論氛圍。
 
  (三)強化安全監管。加強生產環節、流通環節、投入品及檢疫環節的監管。工商部門要加大流通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管;技監部門要加大飼料獸藥等養殖投入品的監管;畜牧部門要加大畜禽水產品檢疫力度和生豬瘦肉精檢測力度;公安部門要嚴厲打擊販運不安全不健康畜禽水產品的違法行為;對不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監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實,玩忽職守,造成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并帶來嚴重后果的,監察部門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縣財政、商務、衛生等部門要全力支持配合工作,確保我縣供粵等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
 
  (四)強化應急管理。要建立健全各項工作機制,堅持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強化各項應急準備工作,完善應急預案,規范應急程序,做好應急物質儲備,確保一旦發生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事件,能第一時間掌握信息,及時處置,并將重大畜禽水產品質量突發事件及時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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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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