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經濟開發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現將《2014年食品流通安全監管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緊貫徹落實。
定西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4月10日
2014年食品流通安全監管工作要點
2014年,全市食品流通監管工作的總體思路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按照總局和省局以及市局工作部署,以食品安全可追溯為主線,以落實索證索票和實行痕跡化監管為重點,以建立健全食品監管各項制度為根本,深化治理整頓,強化科學監管,夯實基層基礎,不斷創新監管制度和機制,推動形成社會共治共管工作格局,奮力開創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新局面。
一、嚴格主體準入,確保許可質量
(一)嚴格食品流通許可。認真執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相關行政規章規定的許可條件、辦理程序和審核要求,依法開展食品流通許可審批。要嚴格審核材料、嚴格現場核查、嚴格許可程序、嚴格許可時限,按照“誰監管、誰核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依法規范許可證核發行為,堅決杜絕先辦證后規范,逐步建立起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工作機制。通過科學設定食品經營主體準入門檻,切實規范主體準入行為,確保許可質量。
(二)開展食品經營主體專項清查。上半年,要全面開展食品經營主體清查行動,準確建立食品經濟戶籍檔案和信息庫。各縣區要科學制定方案,精心組織、強化督導檢查,確保清查行動扎實穩步開展。清查行動可分為排查、整改、驗收三個階段,按照持證持照、經營條件、設施設備、索證索票、進銷臺賬和經營行為等重點內容,逐戶清查,對查無下落的要及時注銷;對不能持續達到食品安全條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食品經營者,依法撤銷其食品流通許可。
二、強化日常巡查監管,維護良好市場秩序
(三)實行“網格化”監管。各縣區要對轄區內的食品經營者進行嚴格排查和動態跟蹤,在摸清經營者底數、經營項目、經營方式的基礎上,細化巡查監管責任,劃區域、分地段將監管責任落實分解到人,局所聯動、劃片包干、領導抓片、干部包段、任務到組、責任到人。要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在網上建立食品經營主體分布圖和監管區域責任圖,并標注和認領轄區食品經營戶,真正構建“監管有人抓、案件有人辦、市場有人巡、責任有人擔”的網格化監管體系,確保網格化監管責任落實率達100%。
(四)實行“痕跡監管”。要充分發揮“一表一冊一公示”作用,實行“痕跡監管”。強化巡查和檢查,發現有違法行為或不符合食品經營要求的,要如實詳細記錄,填寫警示內容,經監督檢查人員和食品經營戶簽字后歸檔,并依法處理。網上巡查,主要是抽查經營戶錄入、上傳的信息是否完整無誤,食品條形碼、名稱、規格、批次、生產商名稱等是否符合要求,對信息不完整、證照過期或與主體信息不一致、圖片不完整、不清晰的,通知經營戶予以糾正,及時清理過期證照信息、過期食品信息。開展網上巡查,食藥監所每周網上巡查不少于一次,縣級局每月不少于兩次。
(五)規范食品經營行為。重點是監督食品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監督食品經營者落實法定責任和義務,督促食品經營者把好進貨關、銷售關和退市關。食品零售要做到進貨有臺賬,記錄全、信息準、可追溯;食品批發要做到來源、質量、去向可查;食品現場制售要做到經營合法、原料合格、操作合規。
(六)建立健全監管檔案。掌握和了解轄區食品經營主體基本信息、基本情況、基礎數據,建立轄區經營者監管檔案,檔案包括流通許可、日常監督檢查、食品抽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食品經營戶信用、違章違法行為查處、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教育培訓等相關資料或信息。檔案管理人員要做好歸檔文件資料的接收、整理、保管、統計工作。要強化數據分析,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數字準,提高日常監督檢查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七)推行食品安全狀況“外置化”。在食品經營者分級分類監管基礎上,按照省局統一設置的格式,以食品安全狀況好、較好、一般、較差四個等級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警示經營者,提醒消費者,強化社會監督和企業自律。
(八)嚴格落實專區(專柜)銷售措施。實行嬰幼兒配方乳粉(包括藥店)、轉基因食品、清真食品專柜銷售,在經營場所設置專門的柜臺或貨架擺放,并在專柜或貨架處顯著位置設置提示牌。要加強對專柜銷售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未按要求設置專區(專柜)的,要主動規范引導,監督整改落實。
(九)穩步推進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平臺應用。各縣區要認真落實《甘肅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辦法》,按照先易后難、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區分食品品種和生產經營業態,逐步推廣應用食品安全追溯平臺。采取倒逼機制,以零售環節倒逼生產批發源頭,促使食品生產批發企業落實電子臺賬管理制度。對食品生產批發企業不提供“電子一票通”的,一律禁止進入市場銷售;對未使用食品電子經營管理平臺的零售商,必須索取有效的“五證一票”(即生產商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質檢報告、供貨商執照、流通許可證和供貨票據),并建立進貨臺賬。
(十)加強對網絡交易行為的監管。結合網上巡查和日常監管工作,督促網絡食品經營者依法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并在其網站主頁面或從事經營活動的網頁醒目位置,公開營業執照登載的信息或者其營業執照的電子鏈接標識。
三、深化治理整頓,解決突出問題
(十一)開展重點品種專項整治行動。按照省局和市局統一部署,深入開展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白酒、食用油、保健食品、食品標簽標識的專項整治。嚴格落實省局關于禁止銷售散裝食品油、散裝醬油和散裝食醋規定。
(十二)開展農村食品市場專項整治。按照《定西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農村食品市場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要求,加強農村食品安全日常監管,排查食品安全隱患。開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重點打擊行動,開展農村兒童食品專項整治。重點查處無證照經營食品、超范圍經營食品、銷售“三無”食品等行為,嚴查銷售仿冒知名食品名稱、包裝“山寨食品”案件;集中整治不合格食品和過期食品翻新銷售等違法行為,進一步整治規范農村食品市場秩序。
(十三)加強重點節日的食品經營監管。對五一、中秋、國慶、元旦、春節等重要節日和旅游旺季等人流集中時段、“兩會”及蘭恰會等重大活動,實施重點監管,適時開展專項整治。
(十四)突出重點場所的食品經營監管。突出行政區劃交界、城鄉結合部、中小學校園及周邊、經營者倉儲、食品集中交易市場、批發市場、批發配送等重點場所的食品安全進行重點監管,嚴查食品安全隱患,處置突出問題,適時開展專項整治。
(十五)突出對散裝食品的監管。 各縣區要加強對散裝食品經營戶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散裝食品來源與供貨商的相關合法資質證明是否一致,對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是否及時清理,是否落實散裝食品標牌公示制,標簽、標注的內容是否真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切實規范散裝食品銷售行為,做到散裝食品銷售區域規范、儲存規范、銷售規范、標簽標識規范。
(十六)開展食品添加劑、調味品專項整治。開展食品添加劑專項檢查,重點檢查渠道來源、索證索票、實名銷售情況,嚴格規范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對不嚴格履行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的,依法上限處罰;對銷售未實名登記的,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加大巡查力度。開展調味品專項整治,重點對流通環節的散裝調味品和非法添加問題進行重點治理。
各縣區在完成省局和市局部署的專項整治的基礎上,要針對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投訴舉報的重點問題,結合當地實際,按照“一季一品種”的目標,每季度確定一個重點、針對一個行業、規范一類食品,深化治理整頓工作。要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及時移交重大案件線索,形成打假治劣合力。
四、落實主體責任,推動共治共管
(十七)落實經營者主體責任。督促食品經營者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購銷臺賬記錄、人員培訓等各項管理制度。督促食品經營者建立并執行臨近保質期食品的消費提示制度,嚴禁更換包裝和日期再行銷售。對不按規定落實查驗記錄制度,記錄不完整、不準確、不真實,或未索證索票、票證保留不完備的,責令限期整改;對提供虛假票證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相關食品的經營活動。
(十八)實行持證掛牌上崗。針對各類食品經營者的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督促落實食品經營者40小時培訓要求,引導食品生產經營者通過公開承諾等方式,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自覺履行社會責任。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要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將健康證和培訓證“二證”合一,力爭在6月底前,食品經營者及從業人員全部持證掛牌上崗。
(十九)建立經營者責任制度。制定和完善以經營者首負責任、食品安全人員管理責任、從業人員崗位責任為主要內容的食品經營主體責任制度,推動經營者建立自身食品安全制度規范。
(二十)開展誠信體系建設。努力爭創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店。通過典型示范和引導,建立健全食品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結合分級分類管理,加大檢查頻次,促進實施“黑名單”、失信懲戒等制度,督促食品經營者落實法定責任和義務。
(二十一)加快推進社會共治。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鼓勵支持食品經營行業協會發展,發揮行業自律管理作用,建立健全與相關社會組織之間的食品安全信息通報、隱患排查等協調聯動機制;壯大農村食品安全聯絡員、信息員、監督員隊伍,充分發揮“三員”協助執法、信息報告、宣傳引導等作用,不斷擴大食品安全社會監督的覆蓋面,營造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的良好氛圍。
五、加強監督抽檢,確保質量安全
(二十二)加大食品監督抽檢力度。針對日常監管重點,科學合理研究制定年、季度抽樣檢驗和快速檢測計劃,開展有針對性的抽檢,加大抽檢力度,增加抽檢頻次,擴大抽檢覆蓋面。食品檢測要向散裸裝食品、地方特色食品、麻辣食品、乳制品(含乳飲料)等重點品種和學校周邊、城鄉結合部、批發市場等重點區域傾斜,原則要求商場超市和批發商每季度送檢一次高風險食品。要充分發揮快速檢測設備的作用,主動篩查,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處理,為日常監管提供技術支撐。
(二十三)實行不合格食品同品牌、同型號下架退市制。根據食品抽樣檢驗結果,及時進行消費提示、警示,約談不合格食品經銷企業。對檢驗結果判定為不合格的食品,實行全市范圍內同品牌、同規格的所有食品先行下架,食品生產經營者按批次提供具有法定資質檢驗機構的檢驗合格報告后,方可允許重新上架銷售。加大對重點品種特別是嬰幼兒配方乳粉、兒童食品抽檢力度,對一年內兩次檢驗不合格的同一品牌、同一品種禁止在定西市場銷售。
(二十四)及時上報清查結果。基層食藥監所要根據上級通知下架退市的食品,認真組織清查,填寫清查情況表,按照品種批次建立“一品一表一案卷”的清查追溯機制,并根據最終檢測報告及時依法解封或立案查處,及時上報清查結果。市局每季度對各地后續工作處理情況進行通報。
六、抓好基礎建設,提升監管能力
(二十五)抓好課題研究和調研。研究基層執法實際問題,建立完善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規范。
(二十六)建立完善制度機制。結合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認真做好食品流通環節相關制度的梳理、修訂和轉化工作。建立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有效銜接機制、與農業部門的工作銜接機制。探索建立無許可條件下的經營監管制度,研究加強食用農產品、食品添加劑經營監管的措施、辦法。探索網絡食品經營者監管途徑與方式,延伸監管觸角,拓展監管領域。
(二十七)大力開展業務培訓。培養懂技術、通法律、能監管、善調查、會分析、有辦法、管得住的基層執法監管人才。著力提升監管人員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促進規范執法、科學執法、文明執法。
現將《2014年食品流通安全監管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緊貫徹落實。
定西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4月10日
2014年食品流通安全監管工作要點
2014年,全市食品流通監管工作的總體思路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按照總局和省局以及市局工作部署,以食品安全可追溯為主線,以落實索證索票和實行痕跡化監管為重點,以建立健全食品監管各項制度為根本,深化治理整頓,強化科學監管,夯實基層基礎,不斷創新監管制度和機制,推動形成社會共治共管工作格局,奮力開創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新局面。
一、嚴格主體準入,確保許可質量
(一)嚴格食品流通許可。認真執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相關行政規章規定的許可條件、辦理程序和審核要求,依法開展食品流通許可審批。要嚴格審核材料、嚴格現場核查、嚴格許可程序、嚴格許可時限,按照“誰監管、誰核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依法規范許可證核發行為,堅決杜絕先辦證后規范,逐步建立起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工作機制。通過科學設定食品經營主體準入門檻,切實規范主體準入行為,確保許可質量。
(二)開展食品經營主體專項清查。上半年,要全面開展食品經營主體清查行動,準確建立食品經濟戶籍檔案和信息庫。各縣區要科學制定方案,精心組織、強化督導檢查,確保清查行動扎實穩步開展。清查行動可分為排查、整改、驗收三個階段,按照持證持照、經營條件、設施設備、索證索票、進銷臺賬和經營行為等重點內容,逐戶清查,對查無下落的要及時注銷;對不能持續達到食品安全條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食品經營者,依法撤銷其食品流通許可。
二、強化日常巡查監管,維護良好市場秩序
(三)實行“網格化”監管。各縣區要對轄區內的食品經營者進行嚴格排查和動態跟蹤,在摸清經營者底數、經營項目、經營方式的基礎上,細化巡查監管責任,劃區域、分地段將監管責任落實分解到人,局所聯動、劃片包干、領導抓片、干部包段、任務到組、責任到人。要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在網上建立食品經營主體分布圖和監管區域責任圖,并標注和認領轄區食品經營戶,真正構建“監管有人抓、案件有人辦、市場有人巡、責任有人擔”的網格化監管體系,確保網格化監管責任落實率達100%。
(四)實行“痕跡監管”。要充分發揮“一表一冊一公示”作用,實行“痕跡監管”。強化巡查和檢查,發現有違法行為或不符合食品經營要求的,要如實詳細記錄,填寫警示內容,經監督檢查人員和食品經營戶簽字后歸檔,并依法處理。網上巡查,主要是抽查經營戶錄入、上傳的信息是否完整無誤,食品條形碼、名稱、規格、批次、生產商名稱等是否符合要求,對信息不完整、證照過期或與主體信息不一致、圖片不完整、不清晰的,通知經營戶予以糾正,及時清理過期證照信息、過期食品信息。開展網上巡查,食藥監所每周網上巡查不少于一次,縣級局每月不少于兩次。
(五)規范食品經營行為。重點是監督食品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監督食品經營者落實法定責任和義務,督促食品經營者把好進貨關、銷售關和退市關。食品零售要做到進貨有臺賬,記錄全、信息準、可追溯;食品批發要做到來源、質量、去向可查;食品現場制售要做到經營合法、原料合格、操作合規。
(六)建立健全監管檔案。掌握和了解轄區食品經營主體基本信息、基本情況、基礎數據,建立轄區經營者監管檔案,檔案包括流通許可、日常監督檢查、食品抽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食品經營戶信用、違章違法行為查處、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教育培訓等相關資料或信息。檔案管理人員要做好歸檔文件資料的接收、整理、保管、統計工作。要強化數據分析,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數字準,提高日常監督檢查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七)推行食品安全狀況“外置化”。在食品經營者分級分類監管基礎上,按照省局統一設置的格式,以食品安全狀況好、較好、一般、較差四個等級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警示經營者,提醒消費者,強化社會監督和企業自律。
(八)嚴格落實專區(專柜)銷售措施。實行嬰幼兒配方乳粉(包括藥店)、轉基因食品、清真食品專柜銷售,在經營場所設置專門的柜臺或貨架擺放,并在專柜或貨架處顯著位置設置提示牌。要加強對專柜銷售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未按要求設置專區(專柜)的,要主動規范引導,監督整改落實。
(九)穩步推進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平臺應用。各縣區要認真落實《甘肅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辦法》,按照先易后難、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區分食品品種和生產經營業態,逐步推廣應用食品安全追溯平臺。采取倒逼機制,以零售環節倒逼生產批發源頭,促使食品生產批發企業落實電子臺賬管理制度。對食品生產批發企業不提供“電子一票通”的,一律禁止進入市場銷售;對未使用食品電子經營管理平臺的零售商,必須索取有效的“五證一票”(即生產商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質檢報告、供貨商執照、流通許可證和供貨票據),并建立進貨臺賬。
(十)加強對網絡交易行為的監管。結合網上巡查和日常監管工作,督促網絡食品經營者依法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并在其網站主頁面或從事經營活動的網頁醒目位置,公開營業執照登載的信息或者其營業執照的電子鏈接標識。
三、深化治理整頓,解決突出問題
(十一)開展重點品種專項整治行動。按照省局和市局統一部署,深入開展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白酒、食用油、保健食品、食品標簽標識的專項整治。嚴格落實省局關于禁止銷售散裝食品油、散裝醬油和散裝食醋規定。
(十二)開展農村食品市場專項整治。按照《定西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農村食品市場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要求,加強農村食品安全日常監管,排查食品安全隱患。開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重點打擊行動,開展農村兒童食品專項整治。重點查處無證照經營食品、超范圍經營食品、銷售“三無”食品等行為,嚴查銷售仿冒知名食品名稱、包裝“山寨食品”案件;集中整治不合格食品和過期食品翻新銷售等違法行為,進一步整治規范農村食品市場秩序。
(十三)加強重點節日的食品經營監管。對五一、中秋、國慶、元旦、春節等重要節日和旅游旺季等人流集中時段、“兩會”及蘭恰會等重大活動,實施重點監管,適時開展專項整治。
(十四)突出重點場所的食品經營監管。突出行政區劃交界、城鄉結合部、中小學校園及周邊、經營者倉儲、食品集中交易市場、批發市場、批發配送等重點場所的食品安全進行重點監管,嚴查食品安全隱患,處置突出問題,適時開展專項整治。
(十五)突出對散裝食品的監管。 各縣區要加強對散裝食品經營戶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散裝食品來源與供貨商的相關合法資質證明是否一致,對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是否及時清理,是否落實散裝食品標牌公示制,標簽、標注的內容是否真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切實規范散裝食品銷售行為,做到散裝食品銷售區域規范、儲存規范、銷售規范、標簽標識規范。
(十六)開展食品添加劑、調味品專項整治。開展食品添加劑專項檢查,重點檢查渠道來源、索證索票、實名銷售情況,嚴格規范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對不嚴格履行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的,依法上限處罰;對銷售未實名登記的,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加大巡查力度。開展調味品專項整治,重點對流通環節的散裝調味品和非法添加問題進行重點治理。
各縣區在完成省局和市局部署的專項整治的基礎上,要針對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投訴舉報的重點問題,結合當地實際,按照“一季一品種”的目標,每季度確定一個重點、針對一個行業、規范一類食品,深化治理整頓工作。要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及時移交重大案件線索,形成打假治劣合力。
四、落實主體責任,推動共治共管
(十七)落實經營者主體責任。督促食品經營者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購銷臺賬記錄、人員培訓等各項管理制度。督促食品經營者建立并執行臨近保質期食品的消費提示制度,嚴禁更換包裝和日期再行銷售。對不按規定落實查驗記錄制度,記錄不完整、不準確、不真實,或未索證索票、票證保留不完備的,責令限期整改;對提供虛假票證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相關食品的經營活動。
(十八)實行持證掛牌上崗。針對各類食品經營者的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督促落實食品經營者40小時培訓要求,引導食品生產經營者通過公開承諾等方式,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自覺履行社會責任。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要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將健康證和培訓證“二證”合一,力爭在6月底前,食品經營者及從業人員全部持證掛牌上崗。
(十九)建立經營者責任制度。制定和完善以經營者首負責任、食品安全人員管理責任、從業人員崗位責任為主要內容的食品經營主體責任制度,推動經營者建立自身食品安全制度規范。
(二十)開展誠信體系建設。努力爭創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店。通過典型示范和引導,建立健全食品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結合分級分類管理,加大檢查頻次,促進實施“黑名單”、失信懲戒等制度,督促食品經營者落實法定責任和義務。
(二十一)加快推進社會共治。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鼓勵支持食品經營行業協會發展,發揮行業自律管理作用,建立健全與相關社會組織之間的食品安全信息通報、隱患排查等協調聯動機制;壯大農村食品安全聯絡員、信息員、監督員隊伍,充分發揮“三員”協助執法、信息報告、宣傳引導等作用,不斷擴大食品安全社會監督的覆蓋面,營造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的良好氛圍。
五、加強監督抽檢,確保質量安全
(二十二)加大食品監督抽檢力度。針對日常監管重點,科學合理研究制定年、季度抽樣檢驗和快速檢測計劃,開展有針對性的抽檢,加大抽檢力度,增加抽檢頻次,擴大抽檢覆蓋面。食品檢測要向散裸裝食品、地方特色食品、麻辣食品、乳制品(含乳飲料)等重點品種和學校周邊、城鄉結合部、批發市場等重點區域傾斜,原則要求商場超市和批發商每季度送檢一次高風險食品。要充分發揮快速檢測設備的作用,主動篩查,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處理,為日常監管提供技術支撐。
(二十三)實行不合格食品同品牌、同型號下架退市制。根據食品抽樣檢驗結果,及時進行消費提示、警示,約談不合格食品經銷企業。對檢驗結果判定為不合格的食品,實行全市范圍內同品牌、同規格的所有食品先行下架,食品生產經營者按批次提供具有法定資質檢驗機構的檢驗合格報告后,方可允許重新上架銷售。加大對重點品種特別是嬰幼兒配方乳粉、兒童食品抽檢力度,對一年內兩次檢驗不合格的同一品牌、同一品種禁止在定西市場銷售。
(二十四)及時上報清查結果。基層食藥監所要根據上級通知下架退市的食品,認真組織清查,填寫清查情況表,按照品種批次建立“一品一表一案卷”的清查追溯機制,并根據最終檢測報告及時依法解封或立案查處,及時上報清查結果。市局每季度對各地后續工作處理情況進行通報。
六、抓好基礎建設,提升監管能力
(二十五)抓好課題研究和調研。研究基層執法實際問題,建立完善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規范。
(二十六)建立完善制度機制。結合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認真做好食品流通環節相關制度的梳理、修訂和轉化工作。建立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有效銜接機制、與農業部門的工作銜接機制。探索建立無許可條件下的經營監管制度,研究加強食用農產品、食品添加劑經營監管的措施、辦法。探索網絡食品經營者監管途徑與方式,延伸監管觸角,拓展監管領域。
(二十七)大力開展業務培訓。培養懂技術、通法律、能監管、善調查、會分析、有辦法、管得住的基層執法監管人才。著力提升監管人員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促進規范執法、科學執法、文明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