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南陽、洛陽、駐馬店、焦作、新鄉、三門峽、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我省種茶歷史悠久,茶文化底蘊深厚,是全國茶葉主要生產區之一。“十一五”期間,全省茶產業快速發展,已成為我省的特色優勢產業,茶園面積由2005年的49.64萬畝發展到2010年的97.7萬畝,增長了近1倍;茶葉產量由2005年的1.69萬噸增長到2010年的4.2萬噸,增長了近1.5倍;茶葉總產值由2005年的6.6億元增長到2010年的81億元,增長了11倍多;涌現出“文新”、“五云”等一批知名品牌。但是,我省茶產業仍存在發展基礎不牢固、基礎設施建設和政策扶持力度不夠、品牌知名度不高、綜合生產能力和市場競爭力不強等問題。特別是近年來,按照省委書記盧展工同志的指示,信陽、洛陽、南陽、三門峽等地紅茶發展迅猛,焦作、新鄉等地的特色茶也快速增長,也給質監部門監管和服務我省茶產業健康發展提出了新的課題。為更加有效地解決好這些突出問題、破解好新的課題,同時,為認真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快茶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11〕100號),結合質監部門職責,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為主題,圍繞實施質量立省戰略,以確保茶產業質量安全為基礎,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科技創新為動力,以質量、品牌、生產許可、標準、計量、認證為手段,緊緊圍繞提高產品市場競爭力,進一步加大培育、幫扶和支持力度,積極推動我省茶產業實現跨越式發展。
(二)工作原則
1.服務發展原則。緊密圍繞茶產業發展,發揮質量、標準、計量、生產許可、認證等職能,積極服務茶產業產品研發、生產控制、技術創新以及食品安全等,推進茶產業品牌建設和質量提升。
2.品牌帶動原則。實施品牌帶動,用培育品牌、運作品牌的理念、方法和機制,在茶產業產品中培育和形成一批質量好、效益佳、市場占有率高、消費者認可的知名茶產品,推動茶產業體系建設,進一步拉伸茶產業產品鏈條。
3.標準引領原則。加快建立技術標準服務支撐體系。鼓勵茶產業相關企業在關鍵技術、核心領域等方面積極申報國家標準,將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茶產業深加工技術和專利及時轉化為標準,占領標準制高點和話語權。加快標準更新和應用,提高標準覆蓋率,制定一批符合茶產業發展特點的優勢地方標準,鼓勵建設茶產業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引領茶產業健康發展。
4.協作推進原則。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協作、企業主體和社會參與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形成密切配合、齊抓共促、協調運作的良好氛圍,共同推進新型茶產品定型和上市,促進茶產業健康發展。
(三)工作目標
到十二五末,全省茶園標準化種植面積發展到80萬畝;全省杜絕無證生產茶葉現象;新培育創建國內知名品牌3-5個、省內知名品牌5-10個、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品牌2-3個,制(修)定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地方標準3-5個,努力實現省長質量獎零突破。不發生重特大茶產業質量安全事件。
二、重點工作
(一)全面提升茶產業質量安全管理水平
在全省茶產品生產企業中,積極導入卓越績效管理模式,全面建立食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全面推廣食品危害分析和關鍵點控制管理體系,鼓勵企業建立計量保障體系,積極參與定量包裝商品計量保障能力評價工作,取得C標識。全面加強食品檢測技術平臺的建設。建立健全從茶產品研發、茶產品種植、茶產品深加工、出廠檢驗到售后服務的全過程質量管理體系,進而提升企業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茶產品質量安全保障能力。
(二)建立標準支撐體系
充分發揮豫南、豫西山區豐富的自然資源和生態優勢,結合茶產業新產品的研發,按照標準化、產業化、規模化、品牌化的要求,積極幫助企業起草產品標準,制定茶產業種植、加工技術規程,調整茶葉種植區域結構,優化區域生產布局,實施標準化戰略。鼓勵申請地理標志保護產品。重點推進茶葉培育、種植、新產品開發保護等領域標準體系建設,加強對企業和農民的示范、引導和培訓,逐步推廣、普及標準化生產技術,推動茶產品的標準化、規范化建設。鼓勵茶產品相關企業在核心技術、自主知識產權等方面取得突破,引領茶產業發展。引導茶產業積極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將標準制定與科研、開發和生產相結合,支持具有開發創新能力的企業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標準研發創新基地,引導產、學、研各方面共同推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茶產業相關產品標準的研究、制定及優先采用,增強茶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完善茶產業技術標準創新體系,開展茶產品標準創新的評價工作,鼓勵名優企業參與創新型標準的起草。引導茶產業加快技術創新步伐、積極采用新設備、新工藝、新包裝,研發制造具有河南特色、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識產權的新產品,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加快推進河南省茶產業產品多元化、系列化進程。
(三)大力實施品牌帶動戰略
實施品牌帶動,用培育茶產業品牌、運作茶產業品牌的理念、方法和機制,發揮茶產品品牌的示范、引領、宣傳效應。以優勢骨干企業為主體,著力通過自主創新、品牌經營、地理標志保護、商標注冊、專利申請等手段,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和市場競爭力強的茶產業相關知名品牌,著力壯大一批以信陽毛尖茶、信陽紅茶、洛陽牡丹紅茶等優質地方名茶為主的茶產品生產企業。加強對知名品牌和知識產權的保護和宣傳,加大打擊假冒偽劣產品和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的違法行為,增強企業和全社會保護名牌的意識和責任,為名優茶產業品牌發展創造良好的成長環境。
(四)引導、支持茶葉加工企業技術升級和產品創新
全面推廣名優茶機械加工新工藝,支持建設以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種茶大戶為組織形式的小型名優茶標準化加工廠,積極支持和引導龍頭企業與初制場采用清潔化、連續化、自動化、規模化、標準化和科學化的現代加工方式。支持引進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加快茶食品、茶飲品、代用茶等新產品開發研究,延伸茶產業鏈,增加附加值,提高產業整體效益。積極發展以信陽紅茶、洛陽牡丹紅茶等多種茶類生產,調整產品結構,增加茶葉花色品種。
(五)支持茶產業集聚區建設,加強技術機構能力建設
主動參與地方政府茶葉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大力支持信陽、南陽、洛陽、駐馬店等地茶產業集聚區創建工作。對弘揚河南省名優茶葉,采用高新技術、精加工、產品附加值高、質量安全保障體系健全的項目要主動服務,充分發揮質量管理、標準化、生產許可、檢驗檢測、認證認可、地理標志(原產地)保護等優勢,立足扶持、主動謀劃、提前介入、超前服務,推動項目盡快落地,盡快達標投產。強化對小茶葉生產企業的監管,遏制低水平、重復性、過剩性小茶葉生產的建設,在轉變茶葉生產發展方式、拉長茶產業鏈條、促進產業做大做強等方面發揮質監部門的職能。
(六)不斷提升茶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能力和水平
以河南省茶葉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中心為骨干,以相關市局的市級檢測中心為重要補充,積極向當地政府匯報,整合、充實檢測力量,建設省級茶葉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中心,加強地方特色茶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能力建設,強化檢測能力驗證工作,為提高茶產業檢驗檢測、新產品、新工藝研發能力等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撐。
(七)建立健全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嚴格落實省委省政府相關要求,實行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產品質量追溯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市場退出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茶產品企業質量安全監管檔案和質量信用檔案,完善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制度,擴大監督抽查覆蓋面,加大抽樣檢驗頻次。優化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建立執法打假機制,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茶產品、侵犯茶產品知識產權等違法行為。
三、保障措施
1.提高認識。各單位要從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高度,從調整茶產業結構、促進茶產業轉型升級的高度,從質監部門“保安全、促發展”、為民服務、圍繞黨委政府重點工作服務的高度,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促進茶產業健康發展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做好促進茶產業健康發展工作。
2.建立組織。為認真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轉批2011年河南省加快產業集聚區建設專項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1〕32號),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省局決定成立領導小組,省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尚云秀同志任組長,省局總工辦、質量處、監督處、標準化處、計量處、執法處、食品處、質檢院等單位的負責同志為成員。各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組織和工作機構,明確專人負責,加強領導。
3.突出重點。各單位要結合《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做好服務食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工作的通知》(豫質監食發〔2011〕371號)要求,結合本地茶產業發展的實際,突出工作重點,信陽以信陽毛尖、信陽紅茶為重點;洛陽以洛陽牡丹紅茶為重點;南陽以桐柏綠茶和桐柏紅茶為重點;駐馬店以確山綠茶、紅茶為重點;三門峽以函谷紅茶為重點;焦作以懷菊花為重點;新鄉以決明子、金銀花為重點;鄭州以金銀花為重點;制定具體的規劃和實施意見,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加強茶葉生產質量安全監管,提高服務茶產業健康發展的能力和水平,有力推進茶產業的健康發展。
4.明確責任。將促進產茶葉健康發展工作作為省局2012年服務工作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點之一。省局辦公室負責有關督查督辦等工作;省局食品處負責綜合協調工作,指導各有關市局茶產品生產許可、監督抽查、風險監測、技術咨詢等工作的開展;省局總工辦負責指導各有關市局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質量誠信等級評定等工作的開展;質量處負責指導茶產品質量認證、管理體系認證、各級質量獎的培育和評定等工作的開展;標準化處負責指導各有關市局茶產品標準制修訂、國家地方標準的起草、地理標識保護產品培育、爭創等工作的開展;監督處負責指導各有關檢測機構的能力建設、資質認定等工作的開展;執法處負責指導各有關市局對茶產品行政執法、稽查等工作的開展;河南省茶葉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中心負責不斷提升檢測能力,進一步加大對紅茶等新型茶產品的技術研究,為企業發展服務,為產業安全提供技術保障。
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創新工作,細化措施,突出重點,明確任務,落實責任,深入做好本意見的各項工作。對本意見貫徹落實中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省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