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對我市酒類流通市場的管理,維護酒類流通市場秩序,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按照市政府的指示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集中整治與長效管理相結合,企業自律與行政監管相結合,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深入開展酒類流通領域的整頓,切實規范酒類流通環節的經營行為,保障酒類流通市場消費安全,促進酒類流通市場持續健康發展,讓人民群眾買得放心,喝得放心。
二、工作目標
集中開展酒類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時間到09年底。確保酒類流通經營主體資格合法有效,銷售者進貨查驗和進銷貨臺帳制度得到嚴格執行,酒類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實,酒類食品經營行為規范有序,酒類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水平明顯提高,人民群眾酒類食品消費安全感進一步增強。
三、組織機構
為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成立東湖區酒類流通市場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王志勤 區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査秋滾 區政府辦副主任
張 焰 東湖區商貿委主任
成 員:范 洪 東湖區商貿委副主任
李小平 東湖工商局副局長
王首龍 東湖公安分局副局長
王國平 區衛生局副局長
羅 明 東湖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宋 桉 東湖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姜治國 八一橋街辦副主任
龔選民 豫章街辦副主任
樓英軍 墩子塘街辦副主任
羅莉娟 百花洲街辦副主任
黃 燦 公園街辦副主任
黃 華 大院街辦副主任
胡 藝 董家窯街辦副主任
徐 燕 彭家橋街辦副主任
朱莉群 滕王閣街辦副主任
胡 猛 賢士湖管理處副主任
東湖區酒類流通市場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商貿委,范洪擔任辦公室主任。
四、整治工作任務和重點
緊緊圍繞酒類流通備案和使用隨附單制度及消費者投訴多的薄弱環節,積極開展酒類流通管理行政執法,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
(一)提高酒類流通備案登記率,普及使用酒類流通隨附單,對轄區內酒類經營者登記備案情況進行摸底,對沒有實行酒類流通備案的經營者進行宣傳教育,并限期完成備案。
(二)從酒類銷售終端著手,對酒類流通隨附單使用情況進行調查,重點檢查各商場、超市、品牌經銷商及大型餐飲酒店隨附單使用和索取情況。
(三)對酒類流通市場消費者投訴多的薄弱環節進行整頓。
各大食品批發市場、餐飲酒店、酒吧、夜總會是酒類流通的薄弱環節,各職能部門要重點進行檢查。
(四)重點開展節假日酒類流通市場的整頓
(五)積極開展酒類流通管理的行政執法
商務行政綜合執法大隊成立后,將把酒類流通執法作為一個重點,加強與工商、衛生、質監、公安等部門的聯系與合作,對各種不規范的酒類經營行為進行糾正和處罰,對制售假冒酒類產品的進行嚴厲打擊。
五、工作職責
(一)東湖區酒類流通市場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行動的組織協調。
(二)商貿部門負責對酒類經營企業進行備案登記,并發放隨附單。
(三)工商部門負責對無證照或證照不齊的,以及對經營假冒偽劣酒類產品的行為進行查處。
(四)質監部門負責對無標識散裝白酒的檢測和查處,以及對涉嫌假冒的酒類進行檢測和處理。
(五)衛生部門負責《餐飲服務許可證》的核對檢查,對無證經營業戶進行查處。
(六)公安部門負責配合各職能部門做好專項整治工作,打擊暴力抗法行為,維持治安秩序。
(七)各街道辦事處負責協助各職能部門做好屬地酒類經營戶的摸底排查,配合商務行政執法大隊的執法行動。
六、工作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09年8月25日-----9月10日)
1、召開全區酒類流通市場整頓動員會,向酒類經營企業發放宣傳單,進一步明確各部門職責,掌握酒類市場整治的工作目標、任務和重點,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要求各職能部門大力開展酒類市場的整治工作。
2、在市主要媒體發布公告。東湖區酒類經營企業必須按照《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的要求,到區商貿委進行酒類流通備案登記。
3、開展酒類流通管理的宣傳工作。通過媒體宣傳、上門宣講及培訓講課,使酒類生產者、經營者認識到酒類市場整治的重要意義,認真執行酒類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規。
4、建立舉報制度。發動廣大人民群眾參與打擊酒類流通中的違法經營活動,設立舉報電話,建立健全舉報制度,鼓勵和支持消費者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5、加強網上申報工作。區商貿委要及時對酒類流通備案情況和隨附單使用情況向商務部網站進行登記,以便溝通情況、查驗信息,方便管理。
(二)整治行動階段(2009年9月11日——11月30日)
一查東湖區酒類批發及零售商的備案登記情況,整頓無照、無備案登記的酒類經營企業;二查酒類批發及零售商的隨附單領取、使用情況,規范酒類商品的進貨渠道。重點查處銷售來路不明、手續不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違法行為;三查酒類經營企業是否建立經營臺帳;四查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的執行情況;五查酒類違法案件。
(三)檢查評估階段(2009年12月1日——12月31日)
一是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將酒類市場整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將其作為年終工作考評的一項重要內容;二是要總結整頓工作的經驗與問題,不斷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七、工作要求
這次酒類流通市場整頓工作要重實際、求實效,創造性的開展工作。
(一)整頓酒類流通市場期間,要建立情況通報制度,加強部門間和上下級機關間的信息溝通,對新情況、新問題以及工作進展情況,要深入研究,及時通報,區商貿委要積極與工商、衛生、質監、公安部門保持聯系,取得配合與支持。
(二)對違法違規的酒類經營者,要依法查處。對制售假冒偽劣和有害酒類產品的經營者要配合工商、衛生、質監、公安等部門予以堅決打擊。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集中整治與長效管理相結合,企業自律與行政監管相結合,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深入開展酒類流通領域的整頓,切實規范酒類流通環節的經營行為,保障酒類流通市場消費安全,促進酒類流通市場持續健康發展,讓人民群眾買得放心,喝得放心。
二、工作目標
集中開展酒類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時間到09年底。確保酒類流通經營主體資格合法有效,銷售者進貨查驗和進銷貨臺帳制度得到嚴格執行,酒類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實,酒類食品經營行為規范有序,酒類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水平明顯提高,人民群眾酒類食品消費安全感進一步增強。
三、組織機構
為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成立東湖區酒類流通市場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王志勤 區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査秋滾 區政府辦副主任
張 焰 東湖區商貿委主任
成 員:范 洪 東湖區商貿委副主任
李小平 東湖工商局副局長
王首龍 東湖公安分局副局長
王國平 區衛生局副局長
羅 明 東湖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宋 桉 東湖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姜治國 八一橋街辦副主任
龔選民 豫章街辦副主任
樓英軍 墩子塘街辦副主任
羅莉娟 百花洲街辦副主任
黃 燦 公園街辦副主任
黃 華 大院街辦副主任
胡 藝 董家窯街辦副主任
徐 燕 彭家橋街辦副主任
朱莉群 滕王閣街辦副主任
胡 猛 賢士湖管理處副主任
東湖區酒類流通市場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商貿委,范洪擔任辦公室主任。
四、整治工作任務和重點
緊緊圍繞酒類流通備案和使用隨附單制度及消費者投訴多的薄弱環節,積極開展酒類流通管理行政執法,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
(一)提高酒類流通備案登記率,普及使用酒類流通隨附單,對轄區內酒類經營者登記備案情況進行摸底,對沒有實行酒類流通備案的經營者進行宣傳教育,并限期完成備案。
(二)從酒類銷售終端著手,對酒類流通隨附單使用情況進行調查,重點檢查各商場、超市、品牌經銷商及大型餐飲酒店隨附單使用和索取情況。
(三)對酒類流通市場消費者投訴多的薄弱環節進行整頓。
各大食品批發市場、餐飲酒店、酒吧、夜總會是酒類流通的薄弱環節,各職能部門要重點進行檢查。
(四)重點開展節假日酒類流通市場的整頓
(五)積極開展酒類流通管理的行政執法
商務行政綜合執法大隊成立后,將把酒類流通執法作為一個重點,加強與工商、衛生、質監、公安等部門的聯系與合作,對各種不規范的酒類經營行為進行糾正和處罰,對制售假冒酒類產品的進行嚴厲打擊。
五、工作職責
(一)東湖區酒類流通市場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行動的組織協調。
(二)商貿部門負責對酒類經營企業進行備案登記,并發放隨附單。
(三)工商部門負責對無證照或證照不齊的,以及對經營假冒偽劣酒類產品的行為進行查處。
(四)質監部門負責對無標識散裝白酒的檢測和查處,以及對涉嫌假冒的酒類進行檢測和處理。
(五)衛生部門負責《餐飲服務許可證》的核對檢查,對無證經營業戶進行查處。
(六)公安部門負責配合各職能部門做好專項整治工作,打擊暴力抗法行為,維持治安秩序。
(七)各街道辦事處負責協助各職能部門做好屬地酒類經營戶的摸底排查,配合商務行政執法大隊的執法行動。
六、工作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09年8月25日-----9月10日)
1、召開全區酒類流通市場整頓動員會,向酒類經營企業發放宣傳單,進一步明確各部門職責,掌握酒類市場整治的工作目標、任務和重點,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要求各職能部門大力開展酒類市場的整治工作。
2、在市主要媒體發布公告。東湖區酒類經營企業必須按照《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的要求,到區商貿委進行酒類流通備案登記。
3、開展酒類流通管理的宣傳工作。通過媒體宣傳、上門宣講及培訓講課,使酒類生產者、經營者認識到酒類市場整治的重要意義,認真執行酒類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規。
4、建立舉報制度。發動廣大人民群眾參與打擊酒類流通中的違法經營活動,設立舉報電話,建立健全舉報制度,鼓勵和支持消費者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5、加強網上申報工作。區商貿委要及時對酒類流通備案情況和隨附單使用情況向商務部網站進行登記,以便溝通情況、查驗信息,方便管理。
(二)整治行動階段(2009年9月11日——11月30日)
一查東湖區酒類批發及零售商的備案登記情況,整頓無照、無備案登記的酒類經營企業;二查酒類批發及零售商的隨附單領取、使用情況,規范酒類商品的進貨渠道。重點查處銷售來路不明、手續不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違法行為;三查酒類經營企業是否建立經營臺帳;四查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的執行情況;五查酒類違法案件。
(三)檢查評估階段(2009年12月1日——12月31日)
一是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將酒類市場整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將其作為年終工作考評的一項重要內容;二是要總結整頓工作的經驗與問題,不斷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七、工作要求
這次酒類流通市場整頓工作要重實際、求實效,創造性的開展工作。
(一)整頓酒類流通市場期間,要建立情況通報制度,加強部門間和上下級機關間的信息溝通,對新情況、新問題以及工作進展情況,要深入研究,及時通報,區商貿委要積極與工商、衛生、質監、公安部門保持聯系,取得配合與支持。
(二)對違法違規的酒類經營者,要依法查處。對制售假冒偽劣和有害酒類產品的經營者要配合工商、衛生、質監、公安等部門予以堅決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