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我市鹽業市場秩序,嚴厲打擊私鹽販銷活動,規范食鹽、工業鹽經營及使用行為,防止非碘鹽、不合格碘鹽及工業鹽流入食用鹽市場,鞏固碘缺乏病防治成果,確保全市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國家鹽業法律、法規、政策和國務院有關規定以及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工業鹽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政辦函〔2006〕21號)精神,特通知如下:
一、規范工業鹽經營秩序。國家對兩堿工業用鹽以外的其他工業用鹽實行集中管理,歸口經營,我省由省鹽業專營公司統一組織貨源,我市由供銷聯社所屬鹽業專營公司負責批發經營,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兩堿工業用鹽以外的其他工業鹽的批發經營業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鹽業管理條例》及其相關規定,除市供銷聯社所屬鹽業專營公司外,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核發兩堿工業用鹽以外的其他工業鹽批發經營業務營業執照。
二、鹽業經營企業、用鹽單位不得在規定的渠道外私自購進、銷售或轉售工業用鹽,不得將工業鹽投放食鹽市場,不得將工業鹽作為食鹽使用。違反上述規定,由鹽政、衛生、質量技術監督、工商、公安等部門依法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工業鹽運輸實行持票運輸管理。運輸票據要載明數量、用途、去向、路線,并隨車同行。無運鹽票據或票據載明各項與實際不符的,按有關規定予以查處。
四、我市區域內工業鹽實施計劃供應制度。鹽業專營公司按使用單位用量申報工業鹽計劃,并與使用單位(用戶)簽訂供應合同及責任書,建立工業鹽銷售臺帳,實行工業鹽銷售跟蹤監管服務,嚴防工業鹽流入食鹽市場。
五、嚴格食鹽市場制度管理,規范食鹽批發企業經營行為。一是嚴格執行食鹽經營許可證制度,取締無證經營;二是嚴把食鹽市場準入關,進一步完善食鹽市場準入制度;三是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食鹽運輸規定,嚴禁非碘鹽和不合格碘鹽進入我市食鹽市場;四是鹽業專營公司要進一步完善配送制度,建立經營購銷臺帳,詳細記錄購銷情況;五是強化“一村一店”食鹽零售終端網絡管理,不斷完善服務功能,進一步提高合格碘鹽普及率和市場占有率。
六、加大對食品、飼料加工、餐飲消費用鹽的監管力度。對飼料廠及大的養殖用鹽戶,實行憑卡、定量、定點供應制度,建立飼料加工用鹽分類檔案,強化監管,嚴防飼料鹽流入食鹽市場;對食品加工用鹽單位(用戶)、學校食堂、飯店、餐飲攤點發放購鹽會員卡,建立銷售臺帳,通過誠信服務取得用鹽單位(用戶)的理解和支持,同時,鹽政管理機關要加強宣傳和巡查,嚴防非碘鹽和不合格碘鹽流入食鹽市場。
七、強化部門聯合,加大私鹽打擊力度。市衛生部門及鹽政機關要對食品加工、腌漬、餐飲服務用鹽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并重點對學校、工地、集貿市場等人員聚集場所的食堂及流動餐飲攤點用鹽質量進行抽查檢測,做到防患于未然,確保群眾生命安全。每年春季、冬季各有關執法部門要組織大規模的鹽業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各類私鹽販銷行為,確保我市鹽業市場規范有序。
八、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工商、公安、衛生、技術監督、供銷聯社等部門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每半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交流市場監管情況,及時溝通重大案件信息,確保各項信息傳遞快捷、通暢。
一、規范工業鹽經營秩序。國家對兩堿工業用鹽以外的其他工業用鹽實行集中管理,歸口經營,我省由省鹽業專營公司統一組織貨源,我市由供銷聯社所屬鹽業專營公司負責批發經營,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兩堿工業用鹽以外的其他工業鹽的批發經營業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鹽業管理條例》及其相關規定,除市供銷聯社所屬鹽業專營公司外,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核發兩堿工業用鹽以外的其他工業鹽批發經營業務營業執照。
二、鹽業經營企業、用鹽單位不得在規定的渠道外私自購進、銷售或轉售工業用鹽,不得將工業鹽投放食鹽市場,不得將工業鹽作為食鹽使用。違反上述規定,由鹽政、衛生、質量技術監督、工商、公安等部門依法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工業鹽運輸實行持票運輸管理。運輸票據要載明數量、用途、去向、路線,并隨車同行。無運鹽票據或票據載明各項與實際不符的,按有關規定予以查處。
四、我市區域內工業鹽實施計劃供應制度。鹽業專營公司按使用單位用量申報工業鹽計劃,并與使用單位(用戶)簽訂供應合同及責任書,建立工業鹽銷售臺帳,實行工業鹽銷售跟蹤監管服務,嚴防工業鹽流入食鹽市場。
五、嚴格食鹽市場制度管理,規范食鹽批發企業經營行為。一是嚴格執行食鹽經營許可證制度,取締無證經營;二是嚴把食鹽市場準入關,進一步完善食鹽市場準入制度;三是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食鹽運輸規定,嚴禁非碘鹽和不合格碘鹽進入我市食鹽市場;四是鹽業專營公司要進一步完善配送制度,建立經營購銷臺帳,詳細記錄購銷情況;五是強化“一村一店”食鹽零售終端網絡管理,不斷完善服務功能,進一步提高合格碘鹽普及率和市場占有率。
六、加大對食品、飼料加工、餐飲消費用鹽的監管力度。對飼料廠及大的養殖用鹽戶,實行憑卡、定量、定點供應制度,建立飼料加工用鹽分類檔案,強化監管,嚴防飼料鹽流入食鹽市場;對食品加工用鹽單位(用戶)、學校食堂、飯店、餐飲攤點發放購鹽會員卡,建立銷售臺帳,通過誠信服務取得用鹽單位(用戶)的理解和支持,同時,鹽政管理機關要加強宣傳和巡查,嚴防非碘鹽和不合格碘鹽流入食鹽市場。
七、強化部門聯合,加大私鹽打擊力度。市衛生部門及鹽政機關要對食品加工、腌漬、餐飲服務用鹽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并重點對學校、工地、集貿市場等人員聚集場所的食堂及流動餐飲攤點用鹽質量進行抽查檢測,做到防患于未然,確保群眾生命安全。每年春季、冬季各有關執法部門要組織大規模的鹽業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各類私鹽販銷行為,確保我市鹽業市場規范有序。
八、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工商、公安、衛生、技術監督、供銷聯社等部門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每半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交流市場監管情況,及時溝通重大案件信息,確保各項信息傳遞快捷、通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