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縣人民政府,自治區各有關委、辦、廳、局,各有關企業、事業單位: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2008年10月6日國務院第28次常務會議和自治區嬰幼兒奶粉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精神,進一步做好全區乳制品質量安全管理和嬰幼兒奶粉事件處置工作,維護奶農和企業的根本利益,確保乳業健康發展,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繼續嚴格奶源管理
抓好奶源管理是確保乳制品質量安全的基礎和關鍵。保障原奶質量必須從源頭抓起。一是繼續做好奶源監管檢測工作。2008年10月10日檢驗設備配齊之后,全區原奶質量安全措施實行全程監管,要做到原奶入廠批批檢、產品出廠批批檢。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企業要完善全封閉監管程序和管理制度,派駐奶站的監管人員要相對穩定,責任到人,全流程監管工作由應急監管為主向應急監管與常態監管同步實施轉變。二是加強奶站(包括奶牛養殖小區)管理。要盡快理順奶站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解決奶站監管不到位的問題。對各類奶站都要建立新型管理體系,乳品加工企業要通過收購、租賃、委托經營、自建等形式將奶站納為企業生產經營的重要環節,直接管理,封閉運行,全程監管,同時改進和完善結算方式,徹底解決奶站管理體制不順問題,確保擠奶、貯藏、運輸環節不出問題。三是加強飼料管理。要進一步強化飼料質量監管,把好市場準入關,加強飼料生產、流通等環節的檢測監管,嚴肅查處人為摻入三聚氰胺等有毒物質的行為,確保奶牛飼料的質量和安全。四是加強奶源基地建設。要加大奶牛養殖小區(場)建設力度,大力推廣科學飼養技術,抓好奶牛疫病防治,調整畜群畜種結構,大力淘汰病弱和低產奶牛,提高奶源基地集約化、規模化、標準化水平。五是要認真組織落實國家和自治區給予奶農的補貼政策,保護好奶農的生產積極性。
二、嚴格明確責任
各盟市、各有關部門和企業要在“落實”和“細化”上下功夫,重在做實功、見實效。要進一步細化職責,明確責任,嚴格落實好國家和自治區一系列決策和部署。自治區將建立嚴格的乳品質量安全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因瀆職、失職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嚴厲打擊犯罪行為
各級公安機關要與質監部門和企業建立聯動機制,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嚴厲打擊在原奶中摻雜摻假、銷售有毒有害添加成分等違法犯罪行為。對此類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要依法從重、從快查處,堅決打擊,決不手軟。要密切關注社會動向,做好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工作,嚴厲打擊危害食品安全、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各級人民政府要認真研究部署,做好相關工作,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四、做好致病嬰幼兒的篩查診治工作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做好因食用三聚氰胺污染奶粉致病嬰幼兒的篩查診治工作,確保科學、有序、有效地實施醫療救治。衛生部門要統籌安排醫療服務資源,充分發揮“流動醫院”的作用,重點做好邊遠地區嬰幼兒的篩查診治工作。要嚴密排查、篩查患兒,嚴格掌握篩查標準,在防止漏診和誤診的同時,避免擴大篩查范圍,保證專項經費的合理使用。對發現的病例要及時做好隨訪工作,跟蹤掌握患兒康復情況,做好患兒家長必要的說服解釋工作。要認真做好門診篩查和診療患兒的信息資料和檔案的管理工作,為財政補助資金的使用和下一步依法賠付工作提供客觀真實的資料。
五、進一步加強治理整頓
一是要強化奶站的管理和整頓。由自治區農牧業廳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繼續加大力度,對所有奶站開展全面清理整頓。要嚴格準入條件,認真審驗資質,合理調整布局,根據供收能力整合一村多站現象,堅決關停和取締不符合要求的奶站,鼓勵乳品加工企業通過技改、重組、整合奶站資源,提高奶站整體水平。各大乳品加工企業要本著對社會負責、對奶農負責的原則,不要拒收合格牛奶,穩定原奶收購價格,保護奶農積極性。要進一步加強對奶站的監督管理,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專業管理部門是奶站的監管主體,乳品加工企業負責奶站的日常經營監管。要逐步建立企業內部檢測、質監部門監管和第三方機構檢測評價相結合的檢測保障體系。二是要加強飼料和添加劑質量安全整頓。由自治區農牧業廳牽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治理整頓行動,對生產、經營不合格飼料的企業,一律停業整頓,封存產品。對銷售到社會上的問題飼料要全部召回,相關企業賠償損失。對生產含有三聚氰胺等有毒物質飼料的企業,要追根溯源,查清事實,發現違法犯罪行為要依法查處。要建立完善飼料行政管理體系,從源頭上保障畜牧業的健康發展。三是要加強乳品行業整頓。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乳品行業的管理指導工作,對全區乳品加工企業進行摸底調查,凡不具備質量安全和生產安全條件的企業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予以關閉。重點乳品加工企業要調整結構,適度控制擴張,著力在原料奶基地建設、調整產品結構、開發新產品方面下功夫,呼和浩特市等地區要對合理規劃伊利、蒙牛兩大乳業集團的奶源基地事宜進行專題研究,防止再次出現惡性競爭。
六、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
各級質監部門要認真落實國家質檢總局統一檢驗方法、統一檢驗儀器、統一檢驗結果判定規則的要求,做好乳制品檢驗工作。要督促和指導乳品生產企業對2008年9月14日以前生產的產品進行全面檢驗,合格的標注說明并設立專柜上架銷售,不合格的采取封存、召回、銷毀等措施。要認真落實對乳制品生產企業應急時期駐廠監管制度,監督企業對進廠原料奶質量和各個生產環節進行嚴格的檢查,對每一批出廠成品進行嚴格檢驗,確保新出廠的產品不出現質量安全問題。要督促各派駐企業工作組切實負起監督檢查的責任,積極幫助企業開展三聚氰胺檢驗,溝通和協調外省檢驗機構和其他具備檢驗能力的單位承擔我區乳制品生產企業的委托檢驗工作。乳品生產企業要全面整頓內部各環節管理,加強檢測檢驗工作,突出質量監管,努力建立內部各環節的陽光操作和責任追究機制。各級工商部門要在前一階段市場清查的基礎上,對國家質檢部門通報的不合格奶粉和其他乳制品繼續采取有力措施,立即責令經營者停止銷售、下架退市,對下架退市的含三聚氰胺的乳制品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會同質檢、商務等部門及時監督生產者、銷售者在結算的基礎上就地銷毀。要加大三聚氰胺市場的監管力度,嚴防三聚氰胺流入不法奶農、奶站和企業。
七、進一步加強宣傳工作
各級宣傳部門要按照中央的要求,重點宣傳自治區黨委、政府及各地區、各部門在嬰幼兒篩查救治、乳品市場清理整頓、扶持奶農和企業等方面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產生的積極效應等。及時報道伊利、蒙牛兩大企業積極整改、加強安全生產、擴大銷售的措施。積極宣傳消費者恢復信心和乳制品市場恢復的相關進展情況。新聞報道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以正面宣傳為主,嚴守紀律,統一口徑,做到及時、準確、公開、透明、適度,防止因報道不慎引發社會恐慌情緒和不穩定因素。
二○○八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