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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濟政辦發〔2007〕11號)

   2011-01-17 631
核心提示:  目 錄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適用范圍  1.4工作原則  2.組織機構和部門職責  2.1組織機構
   目 錄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適用范圍
 
  1.4工作原則
 
  2.組織機構和部門職責
 
  2.1組織機構
 
  2.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職責
 
  3.監測與報告
 
  3.1監測
 
  3.2報告
 
  4.預測、預警
 
  4.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級
 
  4.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測和評估
 
  4.3法定傳染病疫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發布
 
  5.現場處置
 
  5.1現場處置原則
 
  5.2現場處置職責與分工
 
  5.3工作程序
 
  5.4現場技術措施與后勤保障
 
  6.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保障
 
  6.1組織保障
 
  6.2經費、物質保障和后勤保障
 
  6.3技術保障體系
 
  6.4健康教育與社會動員
 
  7.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結果評估與善后處理
 
  7.1評估
 
  7.2獎勵與處罰
 
  7.3撫恤與補助
 
  7.4征用物資、勞務的補償
 
  8.附則
 
  8.1預案制定與修訂
 
  8.2預案解釋部門
 
  8.3預案實施時間
 
  濟南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危害,加強和規范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山東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濟南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區域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1.4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提高全社會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情況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行分級管理。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各有關部門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
 
 ?。?)依法規范,措施果斷。各級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建立健全系統、規范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制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可能發生的公共衛生事件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理工作。
 
 ?。?)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重視開展防范和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訓,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通力合作、資源共享,有效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廣泛組織、動員公眾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2.組織機構和部門職責
 
  2.1組織機構
 
  2.1.1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成立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負責領導、指揮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衛生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市衛生局、市委宣傳部、市監察局、市發改委、市貿易服務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交通局、市畜牧辦、濟南檢驗檢疫局、市環保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旅游局、市信息產業局、市愛衛會、民航山東安監辦、濟南鐵路局等有關部門負責同志擔任。
 
  2.1.2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衛生局,市衛生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承擔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預案的制定、修改,負責協調、指揮、督查有關單位應急處理準備和應急措施的落實,通報災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情況。
 
  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疫情控制、醫療救護、物資保障、專家咨詢等工作組,成員由省市醫療、疾控、衛生監督等有關單位的專家組成,分別承擔情況調查、現場控制、擴散預防、醫療救治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2.1.3臨時現場指揮部
 
  一旦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成立由領導小組成員、專家咨詢委員會(組)等人員組成的臨時現場指揮部,趕赴現場。2.1.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咨詢委員會市衛生局組建由衛生管理、流行病學、臨床醫學、傳染病學、微生物學、衛生監督、檢驗檢測、衛生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的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咨詢委員會。下設傳染病防控組、中毒處置組、醫療救治組、預測預警組、綜合組。各專業組成員名單由市衛生局確定,專家咨詢委員會日常管理工作由市衛生局應急辦負責。
 
  突發事件發生后,市衛生局組織相應專業組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斷突發事件的類型及危害程度分級,向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提出是否啟動預警機制,或啟動何級預警機制的建議。
 
  2.1.5應急處置工作組(隊)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成立針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組(隊),人員由流行病學、臨床救護、急診醫學、衛生監督、實驗室檢測、消殺滅、后勤保障等方面專家和訓練有素的工作人員組成。根據工作需要可分為現場處置應急分隊、后勤保障分隊、檢驗檢測分隊、醫療救護分隊等。
 
  2.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職責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地的人民政府及政府有關部門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責任部門,由于突發事件的類型不同,可能涉及的部門也不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政府成立的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即為責任部門。2.2.1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市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統一領導和指揮。2.2.2相關部門職責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負其責,做好職責范圍內和領導小組臨時交辦的工作。
 
  (1)市衛生局:負責制訂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各項技術方案;負責確定監測點及監測網絡,及時掌握事件動態;負責組建由衛生管理、流行病學、臨床醫學、傳染病學、檢驗檢測等專業的專家組成的專家咨詢委員會;組建、培訓由流行病學、臨床醫學、實驗室檢驗、衛生監督、環境消毒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應急處置工作組(隊),落實對傷員的救治措施,做好傳染病病人的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及實驗室檢測工作;對事件現場進行衛生處置,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措施及監督措施;開展健康教育,保護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擴散;協調市政府各相關部門和縣(市)、區開展應急處置,確保在市政府的統一指揮下,衛生防病和醫療救護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必要時,提請市政府對疫區采取疫情緊急控制措施。
 
 ?。?)市委宣傳部:把握宣傳報道口徑,確保正確輿論導向;配合醫療衛生部門做好群眾防病知識宣傳,提高市民自我防范能力。
 
 ?。?)市監察局:對公務員和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在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中不履行職責、失職、瀆職、違紀的行為進行調查,并依法做出處理。(4)市發改委: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納入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全市固定資產投資計劃。
 
 ?。?)市貿易服務局:負責組織應急疫苗、藥品、醫療設備和器械、防護用品及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儲備和調度,保證應急儲備和供應。
 
 ?。?)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各類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控制措施,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校內發生和流行,做好在校學生、教職工的宣傳教育和自我防護工作。
 
  (7)市科技局: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制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防治技術方案,組織科研力量開展應急防治技術科研攻關,統一協調、解決檢測技術、藥物、疫苗研發和應用中的科技問題。
 
  (8)市公安局:協助衛生及有關部門及時封鎖可疑疫區,依法落實強制隔離措施;負責做好疫點、疫區現場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及時、妥善處置與疫情有關的突發事件,查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市民政局:負責組織做好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工作,負責對特困群眾進行生活救助和醫療救助;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開展社會捐助工作,接受、分配國內外企業、個人以及外國政府、境外組織捐助的資金和物資,做好款物的管理和發放工作;協調做好死亡人員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0)市財政局:確保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所需經費,并做好經費和捐贈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1)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制訂并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好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工作人員的工傷待遇政策;協助做好困難地區、困難群眾的醫療救助工作。
 
 ?。?2)市交通局: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對乘坐公路交通工具的人員進行交通檢疫、查驗工作,將發現的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移交指定的醫療機構處理,防止傳染病通過交通工具傳播;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人員以及所需醫療救護設備、救治藥品、醫療器械和有關標本等應急處理物資運輸任務,做好疫區公路交通管理工作。
 
 ?。?3)市畜牧辦:負責動物疫病的防治工作,開展人類接觸密切的動物相關傳染病的監測和管理工作。
 
  (14)濟南檢驗檢疫局:負責組織做好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國境口岸出入境衛生檢疫、傳染病監測、衛生監督和衛生處理工作,及時收集和提供國外傳染病疫情信息。
 
 ?。?5)市環保局:負責組織環境質量監測與環境保護監督執法,維護環境安全。
 
 ?。?6)市工商局:依法開展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需物資市場監管,把好市場準入關,維護正常的市場流通秩序。
 
  (17)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在職責范圍內組織開展食品重大事故的查處,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協調和配合;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藥品、醫療設備、器械的監督和管理工作。(18)市旅游局:負責組織旅游行業認真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期間,組織做好旅游團隊及人員的宣傳、登記、觀察工作,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海內外旅游團隊中發生和跨地區傳播擴散;制訂全市旅游行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標準和措施;督促涉外賓館、飯店有關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9)市愛衛會:負責做好疫點、疫區范圍內環境衛生整治,疫點、疫區范圍內的滅蚊蠅、滅鼠(蚤)等工作;及時發現、報告疫情。
 
  (20)市信息產業局:負責組織、協調各電信運營企業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報告)提供通信保障工作。
 
 ?。?1)民航山東安監辦: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對乘坐飛機的人員進行檢疫、查驗工作,防止傳染病通過飛機傳播。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人員以及防治藥品和器械等物資的運送。
 
 ?。?2)濟南鐵路局: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對乘坐旅客列車人員進行檢疫、查檢工作,防止傳染病通過鐵路交通工具傳播。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人員、防治藥品和器械等物資的運送。
 
  2.2.3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組織開展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救護與防病工作。
 
  (2)負責建立相關人員、物資、技術等保障機制,統一調配。
 
 ?。?)協調與市政府有關部門及其他單位的關系,保證在省衛生廳和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高效、有序地進行衛生應急處理工作。
 
 ?。?)向省衛生廳和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及時匯報有關情況,與市政府有關部門通報情況。
 
 ?。?)協同市政府相關部門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護與防病的相關工作。
 
  (6)起草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護與防病的預案和實施方案及有關工作計劃;組織收集與分析相關信息,提出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預警與現場處理建議。
 
 ?。?)督促建立和完善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護與防病的預警監測報告網絡,保證信息暢通。
 
  (8)組織人員培訓、物資儲備、后勤保障、社會動員等相關工作。
 
 ?。?)負責與新聞單位溝通,做好新聞媒體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相關信息報道,加強應急和防病知識的宣傳。
 
  2.2.4市專家咨詢委員會職責
 
 ?。?)負責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技術咨詢、指導和評估,向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提出建議和工作策略。
 
 ?。?)收集整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對社會關注問題提出建議和答復性意見。
 
 ?。?)負責組織編制教材,開展相關業務技術培訓與考核。
 
 ?。?)開展相關的實驗室技術和現場控制策略的研究。
 
  2.2.5臨時現場指揮部職責(1)臨時現場指揮部是受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或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派的臨時組織,要服從事發地黨委、政府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的領導,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協同當地衛生部門和單位做好現場的應急處理工作。
 
 ?。?)負責事發現場所在區域外急救藥品、器材、后勤物資、人員的統一調配。
 
 ?。?)對現場處置工作進行指導和檢查評價。
 
  (4)及時向上級領導機構反饋信息,根據事態發展和上級要求提出調整現場工作策略的建議。
 
  (5)協助組織衛生防病的社會動員,做好群防群治工作。
 
  2.2.6應急處置工作組(隊)職責
 
 ?。?)市應急處置工作組(隊)負責全市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現場處置,對縣(市)、區應急處置工作組提供技術指導。
 
 ?。?)縣(市)、區應急處置工作組負責當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現場處置,支援其他地區的應急工作。
 
 ?。?)縣(市)、區急救中心(站)和綜合醫院要組建應急救護隊,并配備一定數量的急救醫療藥械,由醫療隊所在單位保管,定期更新。醫療救援隊8-10人組成(包括急救、消化、呼吸、心血管、神經、內分泌、外科、臨床檢驗、護理等專業人員),人員結構、急救藥械、交通、通訊設備按要求合理配置,由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調度指揮。
 
  3.監測與報告
 
  3.1監測
 
  3.1.1建立健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體系,完善市、縣、鄉、村四級報告網絡。
 
  3.1.2以縣(市)、區為單位,設立公共衛生綜合監測點。每個監測點指定專門報告人,作為信息網絡的指定信息員,具體承擔監測點的監測報告工作,并根據工作需要實行定期零病例報告制度。在日常監測的同時,針對不同地區在不同季節加強對多發病、有可能暴發疫情實施重點監測。當出現不明原因疾病,常見病治療無效或效果不良,疾病發病或死亡增多等異常現象時及時報告??h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信息網絡基礎平臺,形成微機網絡化管理。
 
  3.1.3在現有監測系統的基礎上擴展監測范圍,擴展疾病監測種類。對未納入監測系統的相關疾病,如天花、沙門氏菌病等納入監測系統管理。對鼠疫、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質炎、霍亂、病毒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熱等實行重點管理。
 
  3.1.4職業危害因素監測網絡和食物中毒監測網絡,要加強生物毒素和化學毒素的監測。對有化學毒品儲存和運輸的廠礦、企業,易造成環境污染及人體危害和社會恐慌的重要場所進行衛生學評價,對可能出現的情況進行預測,并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建立放射源監測網絡,對存在放射源的單位實時追蹤監測。
 
  3.1.5參與全國聯網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資料庫,加強常規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系統、重點傳染病報告系統、疾病監測、職業危害因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和食物中毒報告系統的管理,保證監測系統的完整性、及時性、靈敏性、特異性。加強與周邊地區的信息溝通,必要時將有關情況及時通報周邊地區有關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
 
  3.2報告
 
  3.2.1責任報告人
 
  凡執行職務的醫療保健人員、疾病預防控制人員、衛生監督人員和個體開業醫生均為責任報告人。
 
  3.2.2責任報告單位
 
  各級公共衛生綜合監測點、醫療衛生機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單位及群眾健康有密切關系的機構或單位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責任報告單位。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對疫情報告的檢查指導。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對有關單位報告責任履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3.2.3報告程序和時限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我市發生后,責任報告人要按照《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范(試行)》進行報告。對發現的各種公共衛生異常現象要以最快方式向所在地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根據衛生行政部門指示,會同其他相關部門,對報告內容的可靠性進行核實和初步判定。如果明確不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在核實后24小時內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業務部門報告文字材料備案。如不能排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立即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業務部門報告。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業務部門在接到相應報告后,經初步審核認為可能是或確認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立即向當地政府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經確認,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絡直報的要求進行報告。
 
  3.2.4報告內容
 
  按照《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范(試行)》規定的內容進行報告。當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發生傳染病菌種、毒種丟失、外泄;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發生放射源出現工作異?;蛘邅G失,可能危及公眾身體健康;發生多例相同癥狀不明原因死亡等有關情況,應初步報告事件發生的地點、發現事件的過程和人員、病例的基本情況、主要臨床癥狀與體征、可能因素等,并根據工作進展及時報告,當事件結束后進行結案報告。
 
  4.預測、預警
 
  4.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級
 
  國家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4.1.1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發生,疫情有擴散趨勢。(2)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疫情有擴散趨勢。
 
 ?。?)發生新傳染病,或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并有擴散趨勢,或發現我國已消滅的傳染病重新流行。
 
  (4)發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丟失事件。
 
 ?。?)發生跨地區(香港、澳門、臺灣)、跨國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其他危害特別嚴重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4.1.2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Ⅱ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Ⅱ級):
 
 ?。?)在1個縣(市)范圍內,1個平均潛伏期內發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關聯的疫情波及2個以上的縣(市)。
 
 ?。?)腺鼠疫發生流行,在1個市(地)范圍內,1個平均潛伏期內多點連續發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圍波及2個以上市(地)。
 
 ?。?)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霍亂在1個市(地)范圍內流行,1周內發病3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2個以上市(地),有擴散趨勢。
 
 ?。?)乙類、丙類傳染病疫情波及2個以上縣(市),1周內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尚未造成擴散。
 
 ?。?)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擴散到縣(市)以外的地區。
 
 ?。?)發生重大醫源性感染事件。
 
  (9)預防接種或群體預防性用藥出現人員死亡事件。
 
 ?。?0)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并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2)境內外隱匿運輸、郵寄烈性生物病原體、生物毒素造成我境內人員感染或死亡的。
 
 ?。?3)其他危害嚴重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4.1.3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Ⅲ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Ⅲ級):
 
 ?。?)發生肺鼠疫、炭疽病例,1個平均潛伏期內病例數未超過5例,流行范圍在1個縣(市)行政區域以內。
 
 ?。?)腺鼠疫發生流行,在1個縣(市)行政區域內,1個平均潛伏期內連續發病10例以上,或波及2個縣(市)。
 
  (3)霍亂在1個縣(市)行政區域內發生,1周內發病10-29例,或波及2個以上縣(市),或市(地)級以上城市的市區首次發生。
 
 ?。?)1周內在1個縣(市)行政區域內,乙、丙類傳染病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1倍以上。
 
 ?。?)在1個縣(市)行政區域內發現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6)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
 
 ?。?)預防接種或群體性服藥出現群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
 
 ?。?)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市(地)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4.1.4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Ⅳ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Ⅳ級):
 
 ?。?)腺鼠疫在1個縣(市)行政區域內發生,1個潛伏期內病例數未超過10例。
 
 ?。?)霍亂在1個縣(市)行政區域內發生,1周內發病9例以下。
 
 ?。?)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
 
 ?。?)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9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
 
  (5)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4.2預測和評估
 
  4.2.1市衛生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咨詢委員會負責對我市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預測,并對事件可能發生的后續危害做出評估,評估的重點是可能波及和擴散的地域范圍、受影響的人群、預防控制和醫療救護資源分配、持續的時間、控制工作的進展與效果、社會影響及公共安全等,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建議。4.2.2市衛生局成立濟南市法定傳染病疫情分析專家組,其成員由省、市流行病、臨床及檢驗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市疾控中心負責市傳染病疫情分析專家組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召集疫情分析會,向市衛生局定期或不定期報告疫情分析情況,對相關疫情變化趨勢的預測預警及其他建議。
 
  4.3法定傳染病疫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發布
 
  經衛生部和省政府授權,省衛生廳為全省法定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發布的責任部門。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發布法定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
 
  5.現場處置
 
  5.1現場處置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指揮,各司其職,密切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限度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眾的健康危害和影響。
 
  5.2現場處置職責與分工
 
  5.2.1指揮機構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我市發生后,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衛生行政部門及臨時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處置、救護的全面工作。臨時現場指揮部受當地政府的統一指揮。
 
  5.2.2執行機構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工作組(隊)承擔現場處置工作任務。包括現場調查、現場污染物處理、標本采集、環境消毒、消殺滅、病人救護和轉運與隔離等。負責臨時現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5.2.3醫療救護機構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各級醫療機構要接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臨時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派遣,組織醫護人員主動及時到達現場,參加醫療救護工作。
 
  5.2.4支持機構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衛生機構、衛生監督機構和應急工作組(隊)是現場處置的支持機構。在臨時現場指揮部領導下,做好人員調度、物資調配、病區建立與隔離、以及病人的后續治療;嚴重污染區外圍的消殺滅工作;社會動員,群防群治;監測和后續處理等工作任務。
 
  5.2.5部門配合
 
  臨時現場指揮部應積極向當地政府匯報。在當地政府統一指揮下,衛生、公安、武警、通訊、環保、農業、交通等部門密切配合,必要時進行疫區封鎖等處理工作。
 
  5.3工作程序
 
  5.3.1現場處置工作程序
 
  (1)快速調查確定可能病因,對可能的生物、毒素因子進行分類,確定疫區和目標人群。
 
 ?。?)根據自然環境因素確定可能的污染范圍,及時做好病人救治、轉移和人群疏散工作,對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潛在危害進行判定,開展健康教育和社會動員,群防群治,盡可能減少危害。
 
 ?。?)對救護人員、疾病預防控制人員和物資的需求做出評估和調用。
 
  (4)經過事件緊急處理,疫情消除后,進行后續監測,直至消除危害。
 
  5.3.2醫療救護工作程序
 
  參照《濟南市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有關內容執行。
 
 ?。?)視傷亡情況設置傷病員分檢處。
 
  (2)對現場傷亡情況的事態發展做出快速、準確評估,包括: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及種類;傷員主要的傷情、采取的措施及投入的醫療資源;急需解決的醫療救護問題。
 
 ?。?)指揮、調遣現場及轄區內各醫療救護力量。
 
  (4)向臨時現場指揮部匯報有關情況并接受指令。
 
  (5)在現場醫療救護中,依據受害者的傷病情況,分別以“藍、黃、紅、黑”四種顏色對輕、中、重、死亡人員作出標志(分類標記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帶),扣系在傷病員或死亡人員的手腕、腳踝或其它明顯部位,便于醫療救護人員辨認并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6)現場醫療救護過程中,本著先救命后治傷、先治重傷后治輕傷的原則,將經治傷員的血型、傷情、急救處置、注意事項等逐一填寫傷員情況單,并置于傷員衣袋內。
 
  5.3.3傷病員運送工作程序
 
  傷病員經現場檢傷分類、處置后,要根據病情向就近的醫療機構分流。傷病員分流原則如下:
 
 ?。?)接受傷病員的醫療機構,由臨時現場指揮部按照就近、有效的原則指定。
 
 ?。?)傷病員現場經治的醫療文書要一式二份,及時向臨時現場指揮部報告匯總,并向接納傷病員的醫療機構提交。
 
 ?。?)臨時現場指揮部指定的醫療機構必須無條件收治分流傷病員。
 
 ?。?)運送傷病員途中需要監護的,由臨時現場醫療救護指揮部派醫療人員護送。
 
  (5)傷病員運送至醫療機構后,由收治醫療機構按急診急救工作程序處置。收治醫療機構要成立專門的組織,負責傷病員救治工作。
 
  5.3.4現場情況報告程序
 
  由現場最高指揮匯總各方面信息,負責向上級報告現場情況,以保證上報信息準確可靠。
 
  5.4現場技術措施與后勤保障
 
  5.4.1技術措施
 
  現場處置的技術措施參照衛生部有關技術方案執行。
 
  5.4.2后勤保障多方協作,統一調配,統一指揮,快速、準確、高效配合現場工作。
 
  5.4.3現場通訊
 
  建立運行良好的通訊網絡,提高信息傳播效率,及時、準確通報信息,下達指令。
 
  6.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保障
 
  6.1組織保障
 
  各級衛生部門要建立健全高效、統一的組織保障體系。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及人員必須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險性和可能性給予充分的認識,必須從維持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以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己任,建立健全相應的領導體系和應急反應體系,在思想上、組織體系上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對準備。
 
  6.2經費、物資保障和后勤管理
 
  6.2.1經費保障
 
  各級發展改革部門應保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經費。各級財政部門按規定落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的財政補助政策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經費。
 
  6.2.2物資儲備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與貿易服務部門和財政部門的溝通、協調,建立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物資和生產能力儲備。根據國家衛生部制訂的衛生應急物資儲備目錄,結合當地實際提出衛生應急物資儲備計劃。貿易服務部門負責組織、落實物資儲備,財政部門負責保障物資儲備經費。
 
  物資儲備種類包括:藥品、疫苗、醫療衛生設備器材、快速檢驗檢測技術設備、試劑、傳染源隔離及衛生防護的用品和應急設施。
 
  6.2.3通訊與交通保障
 
  各級應急工作處置組(隊)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配備必要通訊設備和交通工具,保障應急信息暢通,及時有效處置。
 
  6.2.4衛生系統各部門間協作
 
  (1)各級醫療機構要做好應對各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病房、藥品、器材等儲備工作,開辟專門病房負責收治傷員和病人,并按要求對病人進行隔離。急救部門要積極做好現場救護的各項準備工作。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技術鑒定工作,特別是做好流行病學監測和預警、現場調查、現場防病處置、毒物毒性鑒定、實驗室檢測等各項工作。
 
 ?。?)各級衛生監督機構要做好包括水源、食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場所等的衛生監督工作。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做好各項衛生強制性措施的督查與落實。
 
  6.3技術保障體系
 
  6.3.1技術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處置工作組(隊)的技術水平和整體應急反應能力,有針對性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相關技能和個人防護專業培訓。適時組織有針對性的模擬應急演練。對疾病預防控制、醫療、衛生監督等工作人員開展相關業務培訓,提高報告、識別、調查與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
 
  6.3.2實驗室網絡建設
 
  建立并完善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實驗室網絡,提高實驗室檢測水平,為準確識別與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提供技術保障,及時妥善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6.3.3資料收集與利用
 
 ?。?)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溝通。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加強合作,共同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與分析,以供決策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工作。
 
  (2)建立健全監測系統,保證收集信息的及時性和準確性,提高前期預警能力。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衛生監督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必須加強常規傳染病和重點傳染病的疫情監測、化學中毒、食物中毒監測和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系統的管理,保證監測系統的完整性、及時性、敏感性、特異性。
 
  6.4健康教育與社會動員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與宣傳部門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對公眾有針對性的進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安全、自救、互救以及衛生防病科普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自我防護意識和心理承受能力。
 
  7.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結果評估與善后處理
 
  7.1評估
 
  各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醫療救護領導小組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完畢后,要對處理過程與結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與教訓。通過科學評價提出處理類似事件的改進意見、建議。
 
  7.2獎勵與處罰
 
  對在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過程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處理過程中負有失職責任的機構和人員按有關法律和規定嚴肅處理。
 
  7.3撫恤與補助
 
  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因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參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應根據工作需要制訂合理的補助標準,給予補助。
 
  7.4征用物資、勞務的補償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結束后,各級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對應急處理期間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企業、個人的物資和勞務進行合理評估,給予補償。
 
  8.附則
 
  8.1預案制定與修訂
 
  本預案定期進行評審,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
 
  各縣(市)、區可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8.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衛生局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03年9月頒布的《濟南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濟政字〔2003〕82號)同時廢止。


 
地區: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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