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海關總署關于明確部分貨物、物品不再按進出境特殊物品監管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5年第65號)

   2025-04-24 494
核心提示: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海關對納入藥品、獸藥、醫療器械管理的貨物、物品,以及進出口環保用微生物菌劑不再按進出境特殊物品進行監管。

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海關對納入藥品、獸藥、醫療器械管理的貨物、物品,以及進出口環保用微生物菌劑不再按進出境特殊物品進行監管。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5年4月22日

公告下載鏈接:

   海關總署關于明確部分貨物、物品不再按進出境特殊物品監管的公告.doc

   海關總署關于明確部分貨物、物品不再按進出境特殊物品監管的公告.pdf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