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遼寧省政府食安委印發《2019年遼寧省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方案》,進一步督促各市政府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檢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任務執行情況,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據《方案》,對各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主要從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以及《遼寧省省級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清單》情況和監督管理責任落實情況兩方面開展,共38項考核指標,總分共計100分,將通過自查評分、部門評審、綜合評議等三個步驟實施。
《方案》提出,發生以下四種情形之一的,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對發生在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時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有效處置,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或者重大損失的;對本行政區域內涉及多環節的區域性食品安全問題,未及時組織整治,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或者重大損失的;市人民政府或其相關部門隱瞞、謊報、緩報食品安全事故的;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連續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考核結果由遼寧省政府食安委通報各市政府,同時抄送省委組織部和各市黨委。對考核結果優秀的市政府,由遼寧省政府食安委予以通報表揚;對考核結果不合格的市政府有關負責人,將按有關規定進行約談。對于考核工作中出現弄虛作假的地區,將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將依法依規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日期:2019-10-21
根據《方案》,對各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主要從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以及《遼寧省省級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清單》情況和監督管理責任落實情況兩方面開展,共38項考核指標,總分共計100分,將通過自查評分、部門評審、綜合評議等三個步驟實施。
《方案》提出,發生以下四種情形之一的,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對發生在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時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有效處置,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或者重大損失的;對本行政區域內涉及多環節的區域性食品安全問題,未及時組織整治,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或者重大損失的;市人民政府或其相關部門隱瞞、謊報、緩報食品安全事故的;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連續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考核結果由遼寧省政府食安委通報各市政府,同時抄送省委組織部和各市黨委。對考核結果優秀的市政府,由遼寧省政府食安委予以通報表揚;對考核結果不合格的市政府有關負責人,將按有關規定進行約談。對于考核工作中出現弄虛作假的地區,將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將依法依規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日期:2019-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