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競爭激烈的餐飲行業里,有些店家不靠廚藝留住食客,而是利用“歪門邪道”,在制作食品的過程中非法添加罌粟殼,害人害己。近日,昆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一審審結了一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
2016年4月始,一對90后小夫妻蔣某某、孫某某在其暫住地,生產包子、餃子及調味料時,非法添加罌粟(果)殼熬制的湯料,并對外銷售。2016年10月9日上午,被告人蔣某某在攜帶罌粟殼外出打粉途中被查獲,涉案罌粟殼被依法扣押。經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檢測,從被告人蔣某某、孫某某上述生產地點現場查獲的水餃餡料、辣椒油和調味湯汁中均檢測出蒂罌粟堿、那可丁、嗎啡、可待因成分。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蔣某某、孫某某在其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罌粟(果)殼,其行為均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且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蔣某某、孫某某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但考慮到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略有不同,在量刑時予以適當區分。被告人蔣某某、孫某某歸案后均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依法予以從輕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判處被告人蔣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判處被告人孫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法官提醒:
經檢測發現,罌粟殼內含有罌粟堿、嗎啡、那可丁、可待因、蒂巴因成分,長期食用該有毒有害食品會對人體造成較大傷害。我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處罰。在此提醒廣大市民,此類案件的犯罪過程比較隱蔽,但客觀上對社會危害性比較大,如果市民在食用這類食品后發現身體有異樣,要及時就醫,并積極與市藥監部門聯系,向公安機關報警,以此避免更多市民遭受此類危害。
日期:2017-05-10
2016年4月始,一對90后小夫妻蔣某某、孫某某在其暫住地,生產包子、餃子及調味料時,非法添加罌粟(果)殼熬制的湯料,并對外銷售。2016年10月9日上午,被告人蔣某某在攜帶罌粟殼外出打粉途中被查獲,涉案罌粟殼被依法扣押。經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檢測,從被告人蔣某某、孫某某上述生產地點現場查獲的水餃餡料、辣椒油和調味湯汁中均檢測出蒂罌粟堿、那可丁、嗎啡、可待因成分。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蔣某某、孫某某在其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罌粟(果)殼,其行為均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且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蔣某某、孫某某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但考慮到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略有不同,在量刑時予以適當區分。被告人蔣某某、孫某某歸案后均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依法予以從輕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判處被告人蔣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判處被告人孫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法官提醒:
經檢測發現,罌粟殼內含有罌粟堿、嗎啡、那可丁、可待因、蒂巴因成分,長期食用該有毒有害食品會對人體造成較大傷害。我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處罰。在此提醒廣大市民,此類案件的犯罪過程比較隱蔽,但客觀上對社會危害性比較大,如果市民在食用這類食品后發現身體有異樣,要及時就醫,并積極與市藥監部門聯系,向公安機關報警,以此避免更多市民遭受此類危害。
日期:2017-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