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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夏季餐飲食品安全消費警示

   2015-05-12 浙江省食藥監局321
核心提示:目前,全省已逐步進入夏季高溫季節,各種致病微生物易于滋生,發生細菌性食物中毒的風險加大。為有效預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發

    目前,全省已逐步進入夏季高溫季節,各種致病微生物易于滋生,發生細菌性食物中毒的風險加大。為有效預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發生,保障公眾身體健康,特發布餐飲食品安全消費警示信息。

    一、餐飲服務單位要嚴把“六關”

    (一)嚴把食品原料關。食品、食品原料要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采購,并索證索票,嚴格驗貨,登記臺賬;嚴禁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嚴禁采購、加工和銷售織紋螺;嚴禁采購、加工河豚魚、毒蘑菇等有毒有害食物;注意海洋與漁業局等相關部門發布的海域赤潮信息,不得采購、使用和銷售有毒赤潮海域的貝類。加工貝類時,要去除中腸腺等內臟,最好棄掉蒸煮貝類的湯汁。

    (二)嚴把加工制作關。貯存、加工生熟食品的用具和容器要分開使用,避免交叉污染;粗加工過程切配工具和儲存容器肉類、水產、蔬菜要嚴格分開;涼菜、生食海水產品、裱花蛋糕、水果拼盤等要在專間內制作,并做到五專(專人負責、專室制作、工具專用、洗手消毒專用和冷藏專用);除高校外,各類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食堂)不得加工制作冷葷涼菜;嚴格按照國家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

    (三)嚴把食品存放關。加工后的成品與半成品、原料應分開存放;加工好的食品應避免交叉污染,需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應當在低于10℃或高于60℃的條件下存放;在10℃-60℃條件下放置2小時以上的熟食品,再次食用前必須充分加熱并確認質量合格。

    (四)嚴把清洗消毒關。凡自行提供餐飲具的餐飲服務單位,要嚴格落實一刮、二洗、三沖、四消毒、五保潔制度,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使用集中消毒餐飲具應索取餐具集中消毒單位的營業執照和消毒合格證明,做好進貨檢查和驗收記錄,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用具。

    (五)嚴把個人衛生關。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上崗,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帽,操作前應洗凈手部,操作過程中應保持手部清潔。餐飲單位嚴格落實晨檢制度,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病癥的,應暫時調離工作崗位。

    (六)嚴把環境衛生關。保持加工經營場所清潔衛生,健全防蠅、防鼠、防塵設施。殺蟲劑、殺鼠劑等物品的采購、使用應有詳細記錄,存放固定的場所并上鎖,標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做到專人保管、專人使用。

    二、消費者要理性選擇、科學消費

    (一)選擇餐飲監督量化分級管理級別高的餐飲單位就餐。外出就餐時,盡量選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動態等級“大笑”、“微笑”和年度等級達到A級、B級的餐飲服務單位就餐,就餐前要注意檢查食物感官性是否異常、是否新鮮、是否燒熟煮透,就餐后一定要索取發票等就餐憑證。

    (二)科學飲食保障健康。用餐時注意辨別食物是否存在腐敗變質或感官性狀異常。不在無證場所、路邊攤點用餐;不食用河豚魚、織紋螺等有毒有害、來歷不明的動植物;不食用不認識的野菜和野生菌、顏色鮮艷的腌制肉類、未燒透的豆漿和四季豆、發芽或黑色青皮土豆制作的菜肴;慎重選擇生食海產品、鮮黃花菜等高風險食物;最好不食用蒸煮貝類的湯汁,盡量避免一次食用大量貝類。

    三、發生食物中毒時要妥善處理

    消費者就餐后如出現劇烈嘔吐、腹瀉,同時伴有中上腹部疼痛,應及時到就近醫療機構就診,并保存好可疑食品樣品及消費票據、就診記錄等相關證據,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96317、96311、12331),以便及時調查處理。餐飲服務單位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及時報告相關部門,積極配合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日期:2015-05-12
 
地區: 浙江
行業: 食品檢測 餐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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