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生鮮肉市場監管,切實維護生鮮肉市場秩序,保證生鮮肉市場消費安全,碑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自2014年12月22日至2015年1月10日,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一次生鮮肉市場專項檢查,檢查重點包括豬肉、牛肉、羊肉、禽肉等肉類;檢查范圍包括經營生鮮肉類的農貿市場、商場超市、零散生鮮肉經營者。檢查內容包括:一是嚴格生鮮肉市場主體準入。凡經營生鮮肉的農貿市場、商場、超市和生鮮肉經營者必須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無照經營的予以取締。二是突出上市生鮮肉質量監管。豬肉以查驗“三章兩證”為主要內容,凡“三章兩證”(三章:定點屠宰滾章、檢疫滾章、肉品品質圓章;兩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產品B)、肉品品質合格證明)不全的一律不準銷售。加強對牛、羊、禽肉來源和相關票證的檢查,嚴防來路不明、未經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肉品入市。同時,重點打擊和查處銷售病害肉、注水肉、注入其它物質肉等違法行為,切實維護生鮮肉市場秩序。三是嚴格落實生鮮肉信息公示制度。生鮮肉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要公示營業執照、檢驗檢疫證明、從業人員健康證等基本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四是明確經營者和市場開辦方責任。經營者和市場開辦方要認真履行食品安全責任人義務,并對所銷售生鮮肉質量負責。五是嚴厲查處違法經營生鮮肉行為。要加大對各類生鮮肉經營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對疑似病害肉、注水、注入其它物質肉、未經檢驗檢疫肉和來源不明的生鮮肉一律立即下架封存送檢。檢驗不合格的一律從重處罰,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
碑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通過此次專項檢查,切實摸清生鮮肉監管情況底數,建立生鮮肉經營戶名冊,了解經營者基本情況,夯實監管基礎,維護生鮮肉市場秩序,保證生鮮肉市場消費安全。
日期:2014-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