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扎實推動《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落地見效,推動提升蘭州市食品安全監管水平,打造監管新局面,蘭州市按照國家和省上相關精神要求,及時督促指導全市特殊食品及大中型食品生產企業、中型以上食品銷售企業和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用餐人數300 人以上的托幼機構食堂和用餐人數500人以上的學校食堂及用餐人數或者供餐人數超過1000人的單位等主體配備配齊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雙配備)。同時將全市“包保責任制”114個A級主體的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名單和658個AB級主體食品安全總監及食品安全員網上崗位考試成績及時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和新聞媒體監督。
下一步,蘭州市將進一步建立健全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分層分級精準管理,強化對企業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崗位能力抽查評估,強化企業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意識,督促食品經營企業嚴格對標《規定》要求,抓好企業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三類關鍵人”,抓細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三項重點事”,抓實記錄、報告、紀要“三本工作賬”,全面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確保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到位。
日期:2022-11-29
下一步,蘭州市將進一步建立健全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分層分級精準管理,強化對企業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崗位能力抽查評估,強化企業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意識,督促食品經營企業嚴格對標《規定》要求,抓好企業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三類關鍵人”,抓細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三項重點事”,抓實記錄、報告、紀要“三本工作賬”,全面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確保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到位。
日期:202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