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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嘯宏副部長帶隊督查江西省食品安全工作

   2012-11-30 衛生部335
核心提示:  根據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關于開展2012年食品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食安辦〔2012〕27號)要求,衛生部、科技部、農業部、工商

  根據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關于開展2012年食品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食安辦〔2012〕27號)要求,衛生部、科技部、農業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6部門組成第三督查組,由衛生部陳嘯宏副部長帶隊,于2012年11月25日至27日對江西省進行了工作督查。督查組按照工作要求,聽取了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三級政府的工作匯報,與基層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行業協會和企業代表進行了座談,現場檢查了省、新余市和渝水區食品安全辦和新余市、渝水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查閱了相關文件資料,抽查了8個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對江西省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情況有了一個初步的了解。

  督查組認為,江西省扎實開展2012年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在強化政府責任、完善監管體制機制、加大監管力度、實施全過程監管以及動員全社會參與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有以下突出特點: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省委書記蘇榮、省長鹿心社、常務副省長凌成興以及副省長謝茹同志多次對食品安全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切實強化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省政府每年投入2650萬元用于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統一抽檢,新增8名行政編制加強了省食安委辦公室力量;新余市、區兩級政府主要領導擔任食品安全委員會主任,并研究制定了貫徹國務院《決定》的任務分解表。二是不斷加強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和機制。在全省推進鄉鎮食品安全“一專三員”協管制度(食品安全專干、聯絡員、協管員、信息員),實行了基層監管網格化管理。三是積極探索創新監管工作方法,努力提高監管效率。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機銜接,取得了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的良好效果。新余市積極探索對餐飲服務單位實行“錯時執法”的制度,并提高了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準入門檻。四是2012年食品安全重點整治成效明顯。省食品安全辦和公安、農業、商務、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糧食、檢驗檢疫等部門積極行動,查處了一批添加非食用物質、違法屠宰生豬、非法制售“地溝油”等案件,公安機關破獲各類違法犯罪案件198起,抓獲犯罪嫌疑人505人。

  督查組結合當前全國和江西省食品安全形勢,提出了相關工作建議,并向江西省政府和有關監管部門反饋了督查意見。




日期:2012-11-30
 
地區: 江西 新余市
行業: 食品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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