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省應急管理工作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緊緊圍繞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堅持應急與謀遠并重,突出重點,統籌兼顧,既要看得見、摸得著,又要打基礎、管長遠,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不斷提高依法應對突發事件的實戰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編制實施“十二五”規劃為主線,全面提高應急管理工作水平
(一)在認真總結評估“十一五”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實施情況的基礎上,抓緊編制“十二五”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積極整合現有應急資源,申報一批重點建設項目,本著先急后緩的原則,有選擇地啟動應急平臺、預防預警、應急救援、宣傳培訓等方面的項目。
(二)著力推進應急管理工作規范化建設,規范各級政府應急委及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專家咨詢機構、辦事機構設置,建立健全機構內部應急工作方案和運行機制,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制訂出臺應急管理工作考核辦法,強化對應急管理全過程的考核監督,并將考核結果納入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
(三)深入開展應急管理“四進”(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活動,因地制宜,突出重點,有選擇地在基層開展“一案三制”、宣傳教育、預防預警、應急保障、應急場所等方面示范建設工作,提高城鄉防災應急能力。適時召開全省基層應急管理工作現場會,總結推廣先進經驗,提高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水平。
(四)突出抓好“兩庫”建設,制訂出臺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和突發事件評析制度,加強應急預案的修訂、評審、發布、備案及突發事件定期評估、典型案例評析工作,開展應急預案“四化”(簡明化、圖表化、程序化、數字化)試點,明確突發事件防范應對和應急預案啟動、評估等程序和要求。
二、以籌備全國應急救援工作現場會為契機,進一步加強應急隊伍建設
(五)制訂出臺《湖北省基層應急救援實施辦法(試行)》和《關于進一步加強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意見》,加快推廣應急救援工作試點經驗,實施精兵、精裝、精訓、精管,做到“一隊多能、一隊多用”,建成全國一流的應急救援力量。組織指導省公安廳、省應急救援總隊及試點市、縣政府,認真籌備全國應急救援工作現場會。
(六)總結推廣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經驗,以能力建設為核心,加快推進各類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專業化、標準化、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專家隊伍和應急志愿者隊伍的管理,定期組織各類應急隊伍開展技能訓練、救援演練,協調組織軍地應急力量聯訓聯演,提高合成應急、協同應急的實戰能力。
(七)完善應急處置工作協調聯動機制,制訂省級應急救援隊伍響應機制,健全應急隊伍、應急物資、救援裝備的統一調度、合理調配、快速運送工作機制,努力推行跨部門、跨地區、跨行業應急資源共享。積極協調省軍區、武警湖北總隊等,整合駐鄂部隊、武警和民兵、預備役力量,研究建立軍地聯合應急指揮機制。
三、以實現應急平臺互聯互通為目標,加快政府系統應急平臺體系建設
(八)按照《湖北省政府應急平臺體系建設技術要求(試行)》,堅持統籌規劃、分級負責、整合資源、分步實施的原則,督促指導各市、州、縣和省政府有關部門加快應急平臺建設,整合現有應急資源,年底前全面實現互聯互通。
(九)以推行“無紙化辦公”為契機,充分發揮應急平臺的作用,加快應急管理綜合應用系統的開發應用,堅持“邊建、邊用、邊完善”,實現值班管理、信息接報、通知通告、手機應用等基本功能。
(十)充分發揮部門優勢,推進應急數據庫建設。依托省氣象局建立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實現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的發布與共享;由省安監局牽頭,開展風險隱患調查評估,建立風險隱患數據庫,實行動態管理;依托省測繪局開發的應急地理信息服務平臺,整合空間信息資源,充實應急隊伍、物資裝備、工程設施、人口信息等數據,為突發事件處置發揮輔助決策功能。
四、以提高突發事件應對能力為重點,加大應急管理宣傳培訓演練力度
(十一)依托各級行政學院,抓好各級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應急管理能力培訓。采取集中輪訓、以會代訓、跟班學習等方式,加大對應急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力度。依托省公安消防總隊特訓基地,加強對各級各類應急救援隊伍指揮員及骨干力量的培訓,爭取舉辦全省分管縣(市、區)長應急管理專題研討班和市、州、縣政府應急辦主任培訓班。
(十二)利用“5?12”、“11?1”等時機,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和宣傳陣地,組織各地、各部門深入宣傳貫徹實施突發事件應對法,宣傳應急預案、防災應急知識和應對突發事件的成功經驗、典型事例等,普及防災避險、自救互救的基本常識,增強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風險的意識。
(十三)按照“專項應急預案每年演練次數要占總數的30%以上,部門應急預案原則上每兩年演練一次”的要求,有計劃地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工作,重點加強高風險地區、高危行業和基層組織的應急預案演練,加強跨部門、跨行業、跨區域的綜合演練,指導機關、企事業單位定期開展安全疏散演練和防災避災技能訓練,提高全社會的避險救助能力。
(十四)加大應急管理工作宣傳力度,定期編發《湖北應急管理工作》,開通“湖北應急管理”網站,啟用統一的應急管理標識,征集、規范應急宣傳標語等。與新聞媒體建立溝通協作機制,準確、客觀地報道突發事件發生、發展和處置工作情況。
(十五)充分發揮應急管理專家的作用,認真探索應急管理規律,加強重大理論課題和重要應用技術研究,著手研究起草突發事件應對法實施辦法等。學習借鑒國內外的先進經驗,加強與兄弟省市的交流與合作,積極爭取舉辦中南地區應急管理論壇,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開展對外應急管理交流培訓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