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今年以來,全省各地各有關部門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中央、全省經濟工作會議,中央、全省農村工作會議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中發〔2004〕1號)、《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2004年農業和農村工作促進農民增收的意見》(閩委發〔2004〕2號)精神,進一步加強對農業和農村工作的領導,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實保護和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農民的種糧積極性有較大提高,預計全年糧食生產有較大發展。但應該看到,我省自然災害頻繁,耕地資源有限,糧食產量和人均占有量已連續幾年下降,糧食自給率較低,糧食市場對全國的依存度越來越大,如果不進一步抓好糧食生產、加強對糧食市場調控,一旦全國糧食市場出現波動,我省糧食供求矛盾將愈顯突出。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抓好糧食生產做好糧食市場供應工作的緊急通知》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盡快恢復撂荒耕地生產的緊急通知》精神,進一步做好糧食生產和糧食市場供應工作,確保糧食增產、農民增收、糧食市場供應和農村穩定,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千方百計增加糧食生產
(一)把糧食生產放在農業和農村工作的重要位置上來。糧食是農業乃至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也是事關國計民生和社會穩定的戰略性物資。近年來,我省農民家庭經營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但糧食生產仍是農民家庭經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閩西北糧食主產區更是如此。重視“三農”工作首先必須重視糧食工作,解決“三農”問題首先必須解決糧食問題。各級各有關部門必須站在經濟的、全局的、政治的高度,清醒認識近年來糧食供求形勢的變化給我省帶來的壓力和挑戰,切實把糧食生產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加強工作統籌,創新農村工作機制,從組織領導、服務體系等方面為農業生產創造一個良好的服務環境,努力促進糧食生產的穩定發展。
(二)盡快把已確定的支持糧食生產的各項政策落到實處。各地要組織縣鄉干部深入基層,進村入戶,大力宣傳《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2004年農業和農村工作促進農民增收的意見》等支持農業發展的有關文件,認真貫徹落實已經確定的農業綜合開發、“種子工程”建設、土地整治、節水灌溉、旱片治理、標準農田建設等促進糧食生產的扶持政策。各地要嚴格按照省政府下達的種子儲備任務,千方百計落實種子儲備專項資金,確保全省500萬畝糧食安全種子儲備任務的落實到位。各新聞媒體要積極進行正面的宣傳引導,激發農民的種糧積極性。
(三)對種糧耕地進行減免農業稅試點。為減輕種糧農民負擔,鼓勵農民擴大糧食種植面積,在全省進行種糧耕地減免農業稅改革試點,凡種植水稻的耕地,農業稅全部免征。對水稻種植面積的認定,以村為單位,按戶核實,張榜公布、公示,并由縣級負責匯總核實結果,具體辦法另定。
(四)對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根據中央對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的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按與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訂單數量掛鉤的辦法,對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在按最低收購保護價或市場價收購的基礎上每百斤再補貼4元,按糧權由各級政府從糧食風險基金中支出。各級財政于4月中旬前將補貼資金一次性撥付到糧食主產縣的財政專戶,在購銷合同簽訂后預付農民50%的補貼資金用于購買農資,收購時全部兌現。各地要建立起糧食直補的財務公開制度,加強資金監管,堅決杜絕截留、擠占、挪用補貼資金的現象發生。
(五)實行水稻良種補貼。對用良種種植水稻并為國家提供商品糧的農民實行補貼,按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糧食訂單收購數量,每百斤補貼1元,所需資金按全省儲備糧年度輪換數量根據糧權由各級財政分別承擔。
(六)充分發揮價格的導向作用,實行糧食最低收購價。從今年新糧上市起,進一步放開糧食收購價格,由取得經營資格的企業隨行就市收購。在早秈稻市場價格低于每公斤1.4元時,由國家指定的糧食經營企業按每公斤1.4元按定單組織收購;市場價格高于上述價格時,按照市場價格收購。對中、晚稻另行發布最低收購價格。同時,繼續推進糧食產業化經營,鼓勵各類糧食經營加工企業與農民簽訂糧食訂單,實行合同收購。各地要規范訂單內容,確保訂單履約。要繼續發揮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在糧食收購中的關鍵作用。對國有糧食企業按市場價收購的糧食,農業發展銀行依據企業風險能力發放收購資金貸款,積極支持企業收購。
(七)嚴格保護耕地,努力改善糧食生產條件。要嚴格執行《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堅決制止占用基本農田進行植樹等行為的緊急通知》(國發明電〔2004〕1號)精神,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要把確保全省1829萬畝基本農田保護區面積基本穩定,列入各級政府任期目標責任制和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和非農業建設占用基本農田的審批制度,全面加強土地用途管制,實現耕地占補平衡。各級政府要結合土地市場治理整頓工作,查清各類開發區具備耕作條件的存量、閑置土地,并將具備耕作條件的耕地交給農民恢復耕作。對于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今年內不用而且又可以耕種并有收獲的,應當由原耕種該幅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恢復耕作,也可以由用地單位組織耕種。由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國土資源、農業部門負責檢查、督辦。對非法占用基本農田的,要依法嚴肅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的法律責任。各市、縣(區)要確定一定比例的國有土地出讓金用于支持農業土地開發,其比例不低于土地出讓平均純收益的15%。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做好項目管理,保障資金落實,確保工程質量。
(八)恢復撂荒耕地生產,擴大糧食種植面積。各級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盡快恢復撂荒耕地生產的緊急通知》(國辦發明電〔2004〕15號)精神,把恢復撂荒耕地生產作為一項重要職責和任務,制定撂荒耕地恢復耕種計劃,實行分類指導,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對因貧困無錢購買種子等生產資料或缺乏勞動力而無力耕種產生撂荒地的,鄉鎮人民政府和村委會要發動群眾開展生產互助,農業、供銷等部門要組織好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料供應,農村金融部門要提供小額信貸,全力支持其盡快恢復耕種;對因旱澇等自然災害造成撂荒的,縣、鄉兩級政府有關部門要盡快幫助受災農戶抗旱除漬排澇,恢復耕作條件;對因耕作條件差而撂荒的,鄉鎮以上人民政府應結合開展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支持承包方改土改水,提高地力,恢復耕作;對屬基本農田的撂荒地,鄉鎮以上人民政府必須立即組織發包方和承包方適時恢復耕種,不得荒蕪或改作非農業用途;因棄農經商或長期外出務工無法耕種而長期撂荒的耕地,發包方要組織代耕,到期仍不能履行耕種義務的,鄉鎮政府和發包方要動員撂荒農戶自愿流轉承包地。對因無力耕種但又不愿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發包方要引導其采取轉包、出租或入股的方式流轉;對自愿交回承包地的農戶,發包方要按照法定程序接受并依法重新發包,不得撂荒。對因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并轉為非農戶口無力耕種而撂荒的,發包方應依法收回其承包地并重新發包。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尊重承包農民的意愿。各級人民政府和發包方不得強迫命令,不得違法流轉撂荒農戶承包地,不得改變撂荒地的農業用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組織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土資源等部門加強檢查督促,對因工作不力出現大面積耕地撂荒的地方,必須予以糾正并追究縣、鄉主要領導責任。省政府辦公廳已下達的今年全省糧食播種面積2362萬畝,總產830萬噸的指導性計劃,各地要層層分解,層層落實。要正確處理結構調整與發展糧食生產的關系,大力發展節約耕地的高效農業。閩西北“退雙改單”面積較大的地方,要引導農民擴種雙季稻,提高復種指數;閩東南沿海地區要挖掘旱地潛力,擴大間作套種旱糧、雜糧,確保今年糧食生產任務的完成。
(九)穩定農業生產資料價格。認真落實國家支持化肥生產的稅收和價格優惠政策,恢復尿素生產企業交納的增值稅先征后返50%的政策,保證化肥生產企業的能源、原材料供應。暫停尿素和磷酸二銨的出口退稅。對我省化肥生產企業生產的農用尿素、碳銨出廠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尿素中準價格確定為1550元/噸,上浮為0,下浮不限;碳銨中準價格為420元/噸,最高可上浮10%,下浮不限。對尿素、碳銨、復合肥(含進口復合肥)實行限制批發環節和差率管理。批發價格在出廠價或港口調撥價基礎上,加4%進銷差率和運雜費計算。批發環節限一道批發。對進口復合肥的港口調撥價按5%經營費率和60元/噸的港口費用計算。對尿素、碳銨、復合肥(含進口復合肥)實行限價管理。由縣(市、區)價格主管部門在批零差率不超過5%范圍內制定最高零售價格。
對在我省境內銷售的雜交稻種子價格實行最高限價管理。種子企業調給零售商的雜交水稻種子調撥價,有受到品種保護的特殊組合每公斤最高不超過20元,零售價最高不超過26元,沒有受到品種保護的普通組合每公斤最高不超過14元;零售價最高不超過18元。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組織力量,加強對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市場價格的監督檢查,對捏造散布漲價信息、不執行化肥出廠指導價管理和流通環節進銷差率、批零差率管理、囤積居奇和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違法行為,要嚴肅查處;對不執行價格干預措施、哄抬價格、牟取暴利、坑農害農等違法行為,相關部門要依法嚴厲打擊,維護廣大農民利益。
(十)大力推廣糧食適用增產技術。各級農業部門要抓好糧食種子工程的實施,大力推廣優質、抗病、高產糧食品種,進一步提高統一供種率和良種覆蓋率。要加大關鍵適用技術的推廣力度,現階段重點推廣雜交水稻優質高產配套技術,水稻拋秧、旱育秧及免耕栽培技術,再生稻高產高成功率栽培技術,甘薯馬鈴薯脫毒技術與高產優質配套技術,旱地多熟栽培增糧增效綜合配套技術等。要抓好各項技術的組合配套,加強示范推廣工作,重點抓好科技示范場和技術推廣示范區建設。組織開展“綠色證書”培訓、青年農民科技培訓,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送科技下鄉活動,做好技術咨詢服務,全面提高農民接受和應用農業科技的能力。調動科技人員的積極性,鼓勵科技人員深入生產一線,開展技術指導和培訓。
(十一)抓好春耕和田間管理。各級政府要把抓好春耕生產作為當前農業和農村工作的頭等大事來抓,根據春耕生產的需要,積極為農民做好政策扶持、信息引導、農資供應、技術咨詢、農民培訓及產銷銜接等各項服務。各級政府要時刻防范自然災害,當前要著重落實抗旱保春耕的各項工作措施,確保春耕生產的順利進行。各級農業部門要充分利用969155農業熱線這一載體,提高服務水平,努力為群眾排憂解難。要抓好農資供應,加快農資調運調劑和供應進度,并深入開展農資打假護農專項治理行動,全面查處假劣種子、化肥、農藥等農資的違法經營行為。充分發揮農機服務春耕的重要作用,推廣先進適用的小型機具,積極組織農機服務隊下田作業,努力擴大機耕面積。加強春耕期間的氣象服務,及時提供春播育秧的農時建議。做好病蟲害的測報,建設好水稻病蟲害綜合防治示范區,并加強檢疫性病蟲害的監控和防治。加強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和土地承包管理,確保農村基本政策落實到位。
二、切實加強糧食市場調控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穩糧源、多渠道、保暢通、供得上、儲得了、管得住、過得去、有保障”的要求,加強市場調控,做好糧食購銷、加工和調運,確保我省糧食市場穩定和社會安定。
(一)認真落實省定的糧食儲備規模。省政府決定我省地方糧食儲備規模從原來的11億公斤增加到15億公斤,分兩年到位,今年先增加3億公斤,達到14億公斤。今年新增3億公斤的儲備規模,各地應盡快落實計劃,擇機采購,充實儲備庫存,以應急需。同時,各地要認真開展查庫工作,不僅要查數量,而且要查品種、查品質,確保我省各級糧食儲備庫存真實、品質良好,需要時用得上。
(二)認真落實大米儲備。省里決定大米儲備總量由原來的1.2萬噸增加到2.5萬噸,由原來的3個設區市擴大到9個設區市。其中省級3000噸,福州市、泉州市各5000噸,廈門市4000噸,莆田市、漳州市各2000噸,三明市、南平市、寧德市、龍巖市各1000噸。各地要認真抓好落實,盡快到位。同時,各地要爭取按照“大米儲備總體上要求保證能夠供應兩周左右”的要求,進一步充實大米儲備。
(三)積極引糧入閩,增加糧食有效供給。各地要做好早稻上市前應對市場波動的準備工作,國有糧食企業要發揮穩定糧食市場的關鍵作用,千方百計增加商品糧庫存。糧食行業協會要發揮中介組織的作用,積極組織社會各種經濟成份的糧食企業到省外采購糧食。要及時將采購糧食數量、庫點、擬裝車時間通知產地的鐵路、交通部門,做好運輸銜接工作。鐵路、交通部門要妥善安排入閩糧食的運輸工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鐵路、交通運輸收費的檢查監督,嚴肅查處利用運力緊張之機亂漲價、亂收費的行為。
(四)切實做好糧食市場供應工作。要充分發揮社會多種經濟成分糧食經營企業、個體糧商和糧食批發市場搞活流通、保證市場供應的積極作用,引導企業合法經營,服從政府的宏觀調控。建立糧食批發商、加工企業和大的連鎖超市的糧食購進、銷售和庫存的統計報告制度,由省糧食部門牽頭,統計、工商部門配合,盡快制訂具體實施辦法;各糧食批發商和連鎖超市應建立糧食購進、銷售和庫存臺帳,并按照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送統計數據。認真做好市場糧油加工、供應工作,充分發揮骨干糧食加工企業和骨干糧店的作用,增加大米加工數量,增加對各大超市等零售企業小包裝大米投放數量,確保流通環節暢通。
(五)進一步完善糧食安全預警應急方案。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糧食市場和糧食價格的管理,切實重視、認真做好糧食市場監測監控工作。要及時掌握糧價動態,重點關注大的批發市場、大超市、經營大戶的情況,對市場糧價跟蹤分析。一旦市場糧價出現不合理上漲、糧食供應出現緊張、緊急、特急情況,要及時啟動當地糧食安全預警應急方案,并按照預警應急方案要求,采取控制差率或銷售最高限價等措施,穩定糧食市場價格。特別要注意早稻和中晚稻上市前可能出現的市場供應脫節問題,確保我省糧食市場穩定。各地要高度重視糧食價格上漲可能引發的各種連鎖反應,努力控制食品及飼料價格的上漲,減少糧價上漲對整個物價總水平的影響。要進一步加強對糧食市場和價格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堅決打擊囤積居奇、牟取暴利、哄抬價格、擾亂市場等不法行為,進一步規范糧食市場秩序。各地要把糧食風險基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及時足額到位。今年糧食風險基金還沒有列入財政預算的,要調整預算結構,確保按時足額到位。
(六)加快省級儲備糧庫建設和市縣中心儲備庫維修改造。2003年在建的6個省級儲備糧庫,除南安庫要在2005年2月底前建成外,其它5個庫要確保在2004年底前全部完工。同時要做好2004年新增省級儲備所需7500萬公斤倉容庫點的選點和建設;加快各市、縣中心糧庫維修改造工作,除省補助資金外,各市縣要增加對中心儲備糧庫的維修改造資金投入,加快維修改造工作進度,使其盡快發揮效益。
(七)高度重視糧食批發市場建設。培育和完善糧食市場體系,充分發揮市場在配置糧食資源中的基礎性作用,對我省來說顯得尤為重要。各地要在充分發揮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關鍵作用的同時,切實重視、扶持糧食市場建設。重點抓緊南安官橋糧食城的新建工作和福州東郊、漳州浦口糧食批發市場的擴建工作。同時做好南平糧食批發市場的招商運營,抓緊龍巖、三明批發市場的建設,加快寧德批發市場的前期工作。各地要按照“投資主體多元化、經營主體多樣化”的原則,打破行政區域、行業和所有制的界限,鼓勵多種經濟實體參與糧食市場建設和糧食流通。
三、認真落實糧食工作責任制
我省是糧食主銷區,糧食產需缺口大,糧食安全問題始終是關系我省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問題。要把保護農用耕地、發展糧食生產、充實糧食儲備、穩定市場糧價、確保糧食供應工作,作為各級責任制的重要內容。按照省委常委(擴大)會議的要求,各級黨委要負總責,各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作為第一責任人,必須保持清醒頭腦,始終把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保障糧食安全,作為頭等大事抓緊抓好。要正確處理調整農業結構與發展糧食生產的關系,把發展糧食生產、提高種糧農民收入作為調整農業生產結構的一項重要任務。決不能以調整結構為名,削弱和放松糧食生產。要充分運用補貼優良品種、促進農業技術推廣、穩定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建立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制度、發布糧食價格信息等經濟手段,提高種糧效益,保護和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
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社會穩定工作,密切關注糧食等基本食品價格上漲情況,認真做好城鄉低收入群體和高校等單位的糧油供應,必要時適當調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確保城鎮低收入居民和下崗職工的生活水平不因糧食等基本食品價格上漲而下降。勞動保障部門要做好失業保險和養老保險的及時發放,及時公布勞動力工資指導價位。高校要切實關心經濟特困學生的生活,同時加強學校食堂尤其是承包食堂的管理工作。宣傳部門要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輿論的正面引導,穩定居民消費心理,維護社會穩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