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加大對虛假違法藥品、保健食品廣告的打擊力度,保障公眾健康權益,根據《藥品廣告審查辦法》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對嚴重違法廣告涉及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暫停銷售措施工作的通知》(國食藥監稽〔2013〕45號)的有關規定,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對廈門中藥廠有限公司等企業生產的6個產品(見附件)在全省行政區域內實施暫停銷售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市局及時通知轄區內藥品、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上述產品不得在我省進行銷售。要加大對轄區內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對拒不執行的,應責令其停業整頓。
二、若要恢復上述產品銷售,企業必須向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材料應包括:企業提交的整改報告、在平面媒體上發布《更正啟示》的實物原件、在電視和廣播發布《更正啟示》的錄音錄像視聽資料光盤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違法發布廣告進行處罰的證明。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根據企業整改情況,決定是否恢復其產品在我省行政區域的銷售。
三、各市局于11月20日前將對違法廣告涉及產品采取暫停銷售措施的情況上報省局稽查局。
聯系電話:0531—68603609,郵箱:ggjdk1@163.com。
附件:
暫停銷售違法廣告涉及產品一覽表
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10月20日
為加大對虛假違法藥品、保健食品廣告的打擊力度,保障公眾健康權益,根據《藥品廣告審查辦法》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對嚴重違法廣告涉及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暫停銷售措施工作的通知》(國食藥監稽〔2013〕45號)的有關規定,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對廈門中藥廠有限公司等企業生產的6個產品(見附件)在全省行政區域內實施暫停銷售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市局及時通知轄區內藥品、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上述產品不得在我省進行銷售。要加大對轄區內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對拒不執行的,應責令其停業整頓。
二、若要恢復上述產品銷售,企業必須向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材料應包括:企業提交的整改報告、在平面媒體上發布《更正啟示》的實物原件、在電視和廣播發布《更正啟示》的錄音錄像視聽資料光盤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違法發布廣告進行處罰的證明。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根據企業整改情況,決定是否恢復其產品在我省行政區域的銷售。
三、各市局于11月20日前將對違法廣告涉及產品采取暫停銷售措施的情況上報省局稽查局。
聯系電話:0531—68603609,郵箱:ggjdk1@163.com。
附件:

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