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規劃目的
為轉變全市傳統的水稻生產耕作方式,實現水稻整地、育插秧、植保、收獲全程機械化生產,優化全市水稻生產機械結構與布局,全面提升全市水稻生產機械化水平,促進現代農業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特制定本規劃。
第二條 規劃范圍
莊河市所有有水田的鄉鎮,其中栗子房鎮、鞍子山鄉、青堆鎮、吳爐鎮、黑島鎮、蘭店鄉、大鄭鎮,城山鎮、長嶺鎮、光明山鎮、徐嶺鎮、太平嶺鄉、大營鎮等13個鄉鎮,為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主要區域。
第三條 規劃依據
《全國水稻生產機械化發展規劃(2006年-2015年)》、《全國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規劃(2008-2015)》、《遼寧省水稻全程機械化示范縣建設實施方案》、《莊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以及大連市政府對莊河市發展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的具體要求。
第四條 規劃期限
基期為2009年,規劃期為三年,即2010年至2012年。
第二章 莊河市水稻生產機械化發展現狀
第五條 裝備總量迅速增加
截止2009年底,全市水稻插秧機67臺、稻麥聯合收割機124臺,分別比2008年增加45%和60%,水稻生產機械總動力達到7000瓦(不含拖拉機和稻米加工機械動力)。
第六條 機械化作業水平快速提高
水稻生產整地、育插秧、田間管理、收獲等環節的機械化水平均有顯著提升。2009年底,全市軟(硬)盤育苗面積達550畝,機插秧總面積5.5萬畝,占水田總面積的17.7%,機械化收獲的面積6.4萬畝,占總面積20.6%,水田機整地29.5萬畝,占水田總面積95%,水稻機械化作業能力有了新的提高。
第七條 水稻生產技術體系初步建立
通過引進、吸收合資企業的技術,初步解決了水稻育插秧和機收獲兩個環節的技術瓶頸問題,初步建立了水稻生產機械化技術體系。成功的推廣應用了井關、久保田公司的插秧機、半喂入式水稻聯合收割機,初步實現了軟(硬)盤育苗,建立了水稻機械化示范推廣基地,形成了具有本地特色的水稻機械化技術體系和符合農藝要求的技術規范。
第八條 服務體系初步形成
隨著農機化的迅速發展,全市各種農機服務組織不斷壯大,服務能力不斷增強。2009年底全市農機合作社發展至15家,其服務領域不斷擴大,服務模式不斷創新,通過訂單、租憑與承包服務、一條龍作業、跨區作業等形式,拓寬了服務領域,具備了技術、裝備、服務等方面的優勢,為農業生產提供了機械化保障。
第三章 莊河市水稻生產機械化發展形勢分析
第九條 水稻生產機械化發展的外部環境良好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業機械化發展,十七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現代農業建設要取得顯著進展,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要明顯提高,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供給要得到有效保障”,要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推進農業科技進步和創新,加強農業物質技術裝備,健全農業產業體系,支持農機工業發展,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農業機械化促進法》的頒布和國家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為農業機械化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國家高度重視水稻全程機械化生產,開發了一大批新型水稻生產機械裝備,生產企業的制造技術趨于成熟,為我市加快水稻全程機械化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環境和技術支撐。
第十條 綜合經濟實力的提升為水稻生產機械化發展提供了保障
2009年,莊河市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綜合實力明顯增強。全市實現生產總值382億元,人均生產總值42000元。實現財政一般預算收入18億元。完成固定資產投資300億元。農民人均純收入9148元。被評為“中國中小城市科學發展百強”和“中國最具區域帶動力中小城市百強”。地區綜合經濟實力提升,為農機化發展提供了強力的資金支持。
第十一條 推進水稻生產機械化是當前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
當前我市大開發、大開放、大發展時期已經到來。遼寧省政府在實施沿海經濟帶開發開放戰略中,明確要求把莊河建成承載百萬人口、北黃海地區現代化生態型中心城市。我市不僅要建設先進裝備制造先導區和新興產業集聚區,還要在發展現代農業中作出表率和示范,全面提升農機化水平。當前,我市農機化迅速發展,農民參與水稻機械化生產的積極性空前高漲,農業機械裝備保持快速增長勢頭,農業機械裝備能力進一步增強,農機服務體系不斷健全,農機專業服務組織快速發展,農機推廣社會化、市場化程度明顯提高。發展水稻全程機械化的條件已經具備,時機已經成熟。
第十二條 推進水稻生產機械化是穩產節支增收的重要措施
水稻是我市主要糧食作物之一,水稻在糧食生產安全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水稻生產傳統的人工作業,勞動強度大,生產成本高,收獲損失嚴重,綜合機械化程度低,農民勞動條件惡劣,減輕勞動強度一直是廣大稻農的期望。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農村勞動力向二、三產業轉移,農村勞動力供求矛盾加劇。水稻種植、收獲兩個環節機械化作業,可分別減少勞動力的40%和76%,大幅提高工效。與人工相比,機械栽植水稻可增產4%-6%,每畝省種1.2公斤,每畝省人工費34元,機收獲水稻可減少損失3%-5%,經低溫干燥的水稻可減少霉爛損失4%以上,如果全市水稻實現全程機械化生產,可增產水稻1500萬公斤以上,每年節本增效4000萬元。實施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對于提高水稻綜合生產能力、保證糧食安全,增加農民收入的作用十分明顯。
第十三條 推進水稻生產機械化是促進現代農業發展的必然選擇
農業機械化是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標志,并在農村經濟發展中占有主導地位,而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是農業機械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現代農業技術與農業裝備相輔相成,農業機械化是現代農業高效、低耗、標準化生產的基本條件,是改善農民生產環境、提高農民生活質量的基本手段。應用現代農機化技術與現代農機裝備從事水稻生產,有利于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有利于推進現代農業進程,有利于促進城鄉協調發展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第十四條 水稻生產機械化發展制約因素
對水稻全程機械化發展意義認識不足;基礎設施不完備,機耕道路建設、農機維修網絡建設有待于加強;我市水稻生產是以農戶自主經營為主體,土地經營規模過小,地塊比較零散,制約了農機化技術的推廣與應用;服務體系還不夠健全,市場秩序還不夠規范;水稻生產機械產品定價偏高,制約了農民的購買力。
第四章 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發展思路與目標
第十五條 發展思路
建立水稻全程機械化示范推廣基地和示范點,做到農機與農藝相結合,以耕整地為基礎,以育插秧、機收獲兩大環節機械化為著力點,帶動田間管理機械化,進而實現全程機械化。育插秧機械化為政府首要的引導扶持項目,在搞好技術示范,完善技術體系情況下,實現整村穩步推進。水稻收獲機械化在國家農機補貼政策推動下,以市場拉動為主,創新服務模式,借助跨區作業和本區內規模化服務等形式快速推進。
第十六條 發展目標
2010年,全市96%的水田實現機械化整地(29.76萬畝),35%的水稻實現機械化栽植(10.85萬畝), 40%的水稻實現機械化收獲(12.4萬畝),水稻全程機械化水平達到60.9%;2011年,全市97%的水田實現機械化整地(30.07萬畝),50%的水稻實現機械化栽植(15.5萬畝), 55%的水稻實現機械化收獲(17.05萬畝),全市水稻全程機械化水平達到70.3%;2012年, 全市98%的水田實現機械化整地(30.38萬畝),80%的水稻實現機械化栽植(24.8萬畝),85%的水稻實現機械化收獲(26.35萬畝),全市水稻全程機械化水平達到88.7%,至此,全市水稻生產基本上實現全程機械化。
第五章 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發展主要任務
第十七條 增加水稻生產機械總量,優化水稻生產機械裝備結構與布局
充分利用國家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引導農民大量的購置先進適用可靠的水稻生產機械,確保農民買得起,用得好,有效益。重點引進足夠的水稻插秧機、水稻聯合收割機、水稻育苗播種機及水稻育秧硬盤(軟盤)。(見附件1)
第十八條 全面解決水稻全程機械化生產關鍵技術
一是編制水稻育插秧技術工藝流程、技術要點和技術操作規范,在農民中普及育插秧技術;二是推廣試驗示范水稻機械播種育秧技術,提高育秧質量;三是推廣水田滅茬攪漿整地機,提高插秧質量;四是全面推廣高速插秧機,提高作業效率;五是廣泛推廣半喂入式水稻聯合收割機,實現節本增效。
第十九條 發揮示范基地引領作用
搞好業務指導,強化技術服務,各鄉鎮要根據本地條件,因地制宜,確定示范基地,實現技術本地化和標準化。建立水稻育插秧示范點,整合資源,在示范區實現農機裝備、技術、服務的統一,促進水稻生產方式優化,樹立水稻生產機械化示范典型,抓好重點村、重點戶的培育,實現水稻生產整村推進。
第二十條 發展服務組織,創新服務模式
大力發展農機服務組織,推進農機社會化服務,推動農業生產適度規模經營,提高水稻生產的組織化程度。引導農機服務組織購置先進、大型、高效農業機械,促進農機裝備結構優化。加大政策扶持,規范市場秩序,強化服務指導,積極為農機合作組織發展創造條件,推進農機服務產業化、社會化、市場化。農機服務組織要在三年內完成所在鄉鎮60%以上的水田全程機械化作業任務,并充分發揮在農機新技術示范和新機具推廣方面的引領作用,通過多種方式拓寬服務領域,在完成本地作業的前提下,積極參與跨區作業。
第二十一條 各鄉鎮水稻全程機械化發展指標
(見附件2、附件3、附件4)
第六章 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的主要措施
第二十二條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全面落實國家及大連市政府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引導與鼓勵農民大量購置水稻生產機械,調動農民參加水稻全程機械化生產積極性,對農機服務組織和農機大戶不僅在享受農機補貼政策優先,還要在其自身發展方面享有特殊的扶持政策、項目扶持和信貸支持。
第二十三條 建立投入保障機制
建立中央、大連市政府、莊河市政府、農民四級投入保障體系,以保證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的資金需求。三年內實現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共投入資金12380萬元,其中中央農機購置補貼投入3199萬元,大連市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投入2476萬元,農民自籌6705萬元。(各級財政投入見附件5、附件6)
第二十四條 深化農村經營體制改革
要認真落實中央農村土地承包政策,保障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生產自主權和經營收益權。創新土地經營體制,引導和鼓勵農民在自愿互利的基礎上,采用股份制、合作制等多種形式,把分散的土地經營權進行規范、有序地向農業專業戶、農業民營企業流轉,實行規模經營。
附件:1.
2.

3.

4.

5.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