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事業單位,市屬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駐濱各單位:
近年來,我市高度重視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全市農村飲水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形成了“農村供水城市化、城鄉供水一體化”的濱州模式。但是,少數農村供水工程建設時間長,設施老化失修、水處理標準低、管理不善等情況仍有存在。為加大保障工作力度,確保農村飲水安全,根據《山東省農村公共供水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12號),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提高對加強農村飲水安全水質保障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
供水水質是否安全,既影響到農村飲水安全項目的實施效果,又影響著廣大農民群眾身體健康,是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各縣(區)要充分認識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作,增強工作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把農村供水安全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領導責任制,各級行政一把手是飲水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總攬全局,明確職責,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
二、切實加大對水質問題的整改力度
各縣(區)要對本地的供水水質,每半年全面檢查一次。對監測出水質不合格的要認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對于供水水源水質不符合標準的,應采取水廠改造、改進水處理工藝、完善消毒設施等措施進行整治,經整治仍不達標的應停止使用。特別是使用機井為供水水源的縣,要高度重視機井供水水質不穩定問題。對于管網老化、輸水管道二次污染等引起自來水漏損、腐蝕嚴重、水垢淤積的情況,要及時采取措施改造,優先改造漏損嚴重和對供水安全影響較大的管網,確保改造后供水通暢、水質安全。各縣(區)要根據檢查和整改情況寫出書面報告,分別于7月底和12月底以正式文件報市水利局。
三、建立和完善水質監測保障體系
各縣(區)要完善飲水安全監測體系,加強對飲水水源、供水水廠和用水點的水質監測,水文部門要每月監測一次,供水單位實行日監測制度。要對取水、制水、供水實施全過程管理,及時掌握飲水水源環境、供水水質狀況,并定期檢查,確保水質達到國家規定的生活用水標準。配套完善各飲水工程的消毒設施,確保每處飲水工程的消毒設施正常運行。加強供水管網運行監管,防止管網二次污染。建立二次供水設施的運行、清洗、消毒和安全保障制度,確保供水水質達標。各供水單位要建立健全以水質為核心的質量管理體系,建立健全嚴格的取樣、檢測和化驗制度,完善檢測數據的分析和報告制度,做到水質監測經常化、制度化。
四、切實加大工程建設和改造力度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大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的工作力度。按照新編制的《2010-2013年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規劃》,各縣(區)要按照“先急后緩、先重后輕、分步實施”的要求,重點安排和優先解決高氟水、微咸水等對人民健康影響較大的飲水安全問題。機井供水中氟、碘超標的縣(區)、鄉鎮,應盡快實施水源轉換和平原水庫集中供水,從根本上保障安全飲水。要廣開投資、融資渠道,充分發揮政府投資的主渠道作用的同時,運用市場機制,吸納社會資金投入工程建設。優化配置水資源,加快城鄉供水水源建設,提高供水能力,擴大供水范圍。堅持質量第一,建管并重,確保工程建一處,管好一處,發揮效益一處。
五、切實做好飲用水源地保護
各縣(區)要嚴格按照《山東省農村公共供水管理辦法》規定,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在保護區內嚴禁一切污染水質的活動,定期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問題進行專項整治并掛牌督辦。各縣(區)水利部門要加強對城鄉飲用水源地水質污染的監督管理,加強對飲用水源地,尤其是飲用水源保護區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各水廠、自來水公司、鄉村供水點和管網的安全檢查,防范并有效控制突發事故對供水的影響。
六、建立飲水安全應急保障機制
各縣(區)要制訂保障本區域城鄉飲用水安全工作的應急預案及實施保障措施。各級要制定特枯年或連續干旱年的供水安全儲備和聯合調用方案,報上級政府審定并備案??h(區)政府以及各供水單位,要制定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應急預案,設立應急機構,落實值班制度和重大事件的報告、處理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預警和應急救援機制,必要時迅即啟動應急預案,確保飲水安全。
濱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