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州委、州政府歷來高度重視糧食生產。自1998年州人民政府設立糧食上新臺階獎對糧食生產工作實行考核后,極大地調動了各縣、各有關部門抓好糧食生產工作的積極性,全州糧食保持了連年增產,實現了由過去長期需要州外調入到供需基本平衡、豐年有余的歷史性轉變。但由于我州農業基礎設施脆弱、洪旱災害頻繁發生和糧食生產科技水平不高等因素影響,糧食單產和農民人均占有糧食分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50公斤和58公斤,糧食自求平衡的水平還比較低。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和優勢特色產業發展,耕地和種糧面積減少,糧食生產成本上升導致種糧比較效益低等,增加糧食產量難度大,保障我州糧食供求總量平衡和結構平衡的任務日益艱巨。
為進一步加強對糧食生產的領導,充分調動各縣、各有關部門重農抓糧的積極性,深入落實糧食生產各項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新的糧食生產考核激勵機制,促進我州糧食生產持續穩定發展,確保糧食安全,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糧食生產考核辦法的通知》(云政發〔2008〕124號文件)的要求,州人民政府決定在原糧食上新臺階獎考核辦法基礎上制定進一步完善糧食生產的考核辦法。現將進一步完善糧食生產的考核辦法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
8縣人民政府。
二、考核時間
每年考核1次。從2008年開始,次年年初按照本辦法對上年糧食生產情況進行考核。
三、組織領導
成立由州農業局牽頭,州發改委、州財政局、州統計局參加的州糧食生產考核工作小組,由該小組具體負責考核獎勵的組織協調工作。
四、考核指標
以糧食總產量增長為考核重點,按照體現公平、便于考核的原則,設置糧食總產量增長、糧食播種面積增長和糧食年畝產提高3項考核指標。以上3項指標的權重分別為60%、20%和20%,在對糧食總產量增長指標的考核中,增量和增幅權重各為30%。
五、評分方式及分值計算
各項考核指標分別按照百分制進行量化記分,并分別設基礎分。糧食產量、播種面積和單產與上年持平分別得60分基礎分,比上年增長按照增量和增幅分別加分;比上年減少該項考核指標不得分。
六、考核程序及獎勵方式
州糧食生產考核工作小組依據州統計局和相關部門的統計數據,進行百分制考核,按照考核指標的權重分值分別打分,匯總各縣得分情況,考核分數60分(含60分)以上的為合格,6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對考核為合格以上的縣及對指導有力、服務及時、工作有效的州級有關部門,由州糧食生產考核工作小組提出獎勵建議方案報州人民政府審批兌現獎勵。對因投入減少、工作不力、沒有重大自然災害影響而糧食大幅度減產或出現嚴重糧食安全的縣,將按照行政問責辦法對主要領導和相關部門進行問責。
各縣人民政府要根據州人民政府的糧食生產考核辦法,結合本行政區域實際情況,制定對下一級人民政府的糧食生產工作考核激勵機制。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州委、州政府歷來高度重視糧食生產。自1998年州人民政府設立糧食上新臺階獎對糧食生產工作實行考核后,極大地調動了各縣、各有關部門抓好糧食生產工作的積極性,全州糧食保持了連年增產,實現了由過去長期需要州外調入到供需基本平衡、豐年有余的歷史性轉變。但由于我州農業基礎設施脆弱、洪旱災害頻繁發生和糧食生產科技水平不高等因素影響,糧食單產和農民人均占有糧食分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50公斤和58公斤,糧食自求平衡的水平還比較低。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和優勢特色產業發展,耕地和種糧面積減少,糧食生產成本上升導致種糧比較效益低等,增加糧食產量難度大,保障我州糧食供求總量平衡和結構平衡的任務日益艱巨。
為進一步加強對糧食生產的領導,充分調動各縣、各有關部門重農抓糧的積極性,深入落實糧食生產各項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新的糧食生產考核激勵機制,促進我州糧食生產持續穩定發展,確保糧食安全,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糧食生產考核辦法的通知》(云政發〔2008〕124號文件)的要求,州人民政府決定在原糧食上新臺階獎考核辦法基礎上制定進一步完善糧食生產的考核辦法。現將進一步完善糧食生產的考核辦法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
8縣人民政府。
二、考核時間
每年考核1次。從2008年開始,次年年初按照本辦法對上年糧食生產情況進行考核。
三、組織領導
成立由州農業局牽頭,州發改委、州財政局、州統計局參加的州糧食生產考核工作小組,由該小組具體負責考核獎勵的組織協調工作。
四、考核指標
以糧食總產量增長為考核重點,按照體現公平、便于考核的原則,設置糧食總產量增長、糧食播種面積增長和糧食年畝產提高3項考核指標。以上3項指標的權重分別為60%、20%和20%,在對糧食總產量增長指標的考核中,增量和增幅權重各為30%。
五、評分方式及分值計算
各項考核指標分別按照百分制進行量化記分,并分別設基礎分。糧食產量、播種面積和單產與上年持平分別得60分基礎分,比上年增長按照增量和增幅分別加分;比上年減少該項考核指標不得分。
六、考核程序及獎勵方式
州糧食生產考核工作小組依據州統計局和相關部門的統計數據,進行百分制考核,按照考核指標的權重分值分別打分,匯總各縣得分情況,考核分數60分(含60分)以上的為合格,6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對考核為合格以上的縣及對指導有力、服務及時、工作有效的州級有關部門,由州糧食生產考核工作小組提出獎勵建議方案報州人民政府審批兌現獎勵。對因投入減少、工作不力、沒有重大自然災害影響而糧食大幅度減產或出現嚴重糧食安全的縣,將按照行政問責辦法對主要領導和相關部門進行問責。
各縣人民政府要根據州人民政府的糧食生產考核辦法,結合本行政區域實際情況,制定對下一級人民政府的糧食生產工作考核激勵機制。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