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綏中、昌圖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教育局,省屬各高校: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確保學生飲食安全,按照《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教育廳轉發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管預防群體性食物中毒的通知》(遼食藥監餐發〔2013〕134號)要求,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教育廳決定聯合開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督查工作,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時間
2013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二、督查內容
(一)學校食品安全管理情況
1.學校設置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情況。
2.建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并將責任分解落實到具體責任人的情況;建立并執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的情況。
3.學校食堂的布局流程、場所設置,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設施,備餐專間,留樣設備和設施,食品庫房等情況;以及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和整改情況。
4.學校將學生食用校外餐飲食品安全納入班主任考核內容的情況。
(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情況
1.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部署和安排情況。
2.開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和案件查處情況。
3.將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情況向教育行政部門通報的情況;將學生小飯桌、托管班實施備案管理情況向教育行政部門通報的情況。
4.市級監管部門對縣區監管部門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督查指導情況。
(三)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和考核情況
1.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和安排情況。
2.將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校長考核內容的情況。
3.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督促檢查情況。
4.將入校餐飲食品的來源和安全情況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通報的情況。
三、督查人員和方式
由省局和省教育廳聯合組成督查組,分赴各市進行督查指導,具體人員和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督查采取聽取匯報和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現場檢查采取抽查的方式,每市抽查一區一縣,每區(縣)抽查高中、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托幼機構食堂各1家,每市至少抽查1所高校食堂。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試點縣必查,并增加抽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食堂1家。
督查組將根據督查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反饋和指導,對發現重大問題、存在重大隱患或可能引發食品安全事件的,督查組將及時向省政府報告。
遼寧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遼寧省教育廳
201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