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質量技監局,市食監所:
為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12〕20 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十二五”規劃的通知》(國辦發〔2012〕36號)、《關于印發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十二五”規劃的通知》(衛監督發〔2012〕40 號)、《質檢總局關于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質檢食監〔2012〕566號)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基層食品安全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發〔2012〕69號)等文件精神,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監管“五個最嚴”的要求,結合上海食品生產安全監管工作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本市食品生產安全監管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督促企業落實食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督促食品生產企業履行食品安全法定義務,進一步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對食品安全負首要責任,企業質量安全主管人員對食品安全負直接責任,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崗位責任制。進一步規范食品生產秩序,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并落實進貨查驗、索證驗票、出廠檢驗、購銷臺賬記錄制度,強化食品生產全過程管理。建立健全質量安全報告制度,督促企業定期向監管部門報告生產加工、質量控制和食品安全問題處理情況。突出企業質量安全管理人員地位,生產企業設立食品生產安全監督官,負責生產全過程的質量控制,直接管理并督促企業員工切實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將食品生產企業應承擔的各項義務落到實處,夯實食品安全基礎。企業被吊銷食品生產許可證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的責任。食品生產安全監督官對此負有責任的,自企業被吊銷生產許可證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再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鼓勵食品生產企業張貼通告承諾產品質量安全。督促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并落實培訓制度,企業法定代表人及質量安全負責人應當進行證前培訓,從業人員應當進行崗前培訓,企業應當定期統一組織單位負責人、關鍵崗位人員及從業人員接受培訓。
二、嚴格食品生產許可,強化監督檢查
嚴格食品生產準入,細化生產許可條件,優化食品產業結構。完善食品生產許可審查制度,抓好審查員隊伍建設,規范食品生產許可審查工作。加強對獲證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力度,完善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工作制度,規范并細化日常監督檢查和專項監督檢查的程序與內容。組織開展對食品生產企業的飛行檢查、交叉檢查、開門檢查和錯時檢查,提高監管工作效率和有效性。對不能持續保持食品生產許可條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生產企業依法撤銷其食品生產許可證。
三、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著力解決行業共性問題
以日常消費的大宗食品和嬰幼兒食品為重點,持續深入開展對乳制品、食用油脂、肉類、酒類、食品添加劑等食品安全的綜合治理。結合實際,將具有上海地方特色的食品納入專項整治范圍。針對產品特點和生產工藝,研究制定分類治理工作措施,重點排查和治理帶有行業共性的隱患和“潛規則”問題,堅決查處食品非法添加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防范系統性、區域性、行業性食品安全風險。
四、整合各方資源,嚴厲打擊食品生產違法行為
堅持重典治亂,有效整合系統內外的各類資源,共享執法信息,提高對食品生產違法行為的發現能力和打擊力度,始終保持嚴厲打擊食品生產安全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使嚴懲重處成為食品安全治理常態。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加大打擊震懾力度,依法從重懲處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著力解決違法成本低的問題。強化案件查處過程中的業務指導、督查督辦和直接查辦等措施,進一步改進執法手段、提高執法效率。聯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專項執法行動,依法從嚴處置生產加工環節違法行為。與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密切協作,迅速調查處理食品安全問題,及時通知上游環節查明原因、下游環節控制危害。依托鎮(鄉)和街道的食品安全基層網絡建設,支持鎮(鄉)和街道“大聯勤、大聯動”工作,對接各鄉鎮(街道)食品安全隱患風險排查、信息報告、協助執法和宣傳教育等工作,加大食品違法行為打擊有效性。對隱蔽性強、危害大、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違法案件,根據需要及時提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依法采取相應措施。對涉嫌犯罪案件及時移送,積極主動配合司法機關調查取證,嚴禁罰過放行、以罰代刑,確保對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追究到位。
五、不斷完善風險監測工作體系,化解系統性和區域性風險
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風險監測工作體系,加強風險監測制度建設。完善食品安全風險信息的收集與分析制度,關注食品生產監督抽查、行政許可、監督檢查以及消費者申訴舉報、媒體報道等涉及的風險信息,建立和完善多渠道收集、多領域分析、多措施應對的食品安全預防網絡,增強風險防范的主動性。進一步擴大風險監測覆蓋品種與范圍,突出對本市食品生產加工環節中高風險食品及對生命健康存在較大危害的致病菌、重金屬、農藥殘留、食品添加劑、非食用物質等食品安全性指標的監測。加強對目前尚無國家標準的檢測方法或判定依據的產品和項目的探索性監測,為實現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有效監管、消除食品安全風險提供科學依據。
六、加強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管理工作
加強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體系建設,健全各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完善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和程序。堅持及時、準確、規范的原則,認真收集、及時報送日常監管、申訴舉報、媒體曝光、有關部門通報中反映的以及從其他渠道發現的食品安全隱患信息。建立食品安全應急隊伍和專家數據庫,開展預案演練,加強處置培訓,提高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決策能力,提升事故響應、現場處置等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水平。進一步規范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程序。強化應急裝備和應急物資儲備,強化應急風險評估、應急檢驗檢測等技術支撐。
七、推進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和認證機構管理工作
積極推進食品檢驗平臺建設,鼓勵資源整合,加強能力匹配,以適應中小食品生產企業檢測需求和政府部門監管要求。進一步推動檢驗機構監管立法工作,加大檢測技術相關地方規章制度修訂研究投入,為依法加強對檢驗檢測機構的規范管理、敦促檢驗行業的健康發展奠定基礎,不斷推動食品檢驗行業良性發展。進一步加強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審批工作的規范性,嚴把受理、現場評審、審批的各個環節;完善檢驗機構法定代表人約談機制,提升其主體責任意識;加大評審員隊伍建設,提升評審員的責任意識和現場評審水平。強化對食品檢驗機構證后監管,推進落實食品檢驗機構法律主體責任,督促食品檢驗機構持續保持獲證時能力。加強對食品認證機構監管,組織開展食品認證機構監督檢查,嚴厲查處偽造冒用認證證書和標志等違法行為。
八、培育誠信文化,加快企業信用體系建設
依托組織機構代碼實名制和身份證信息,全面建立并動態更新食品生產經營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細化完善檔案記錄信息,逐步實現信用檔案電子化。完善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制度,推進信用信息共享,健全獎懲機制。實施法定代表人約談制度,對失信企業適時開展約談,提升企業主體責任意識。建立并實施“黑名單”制度,完善產品質量信用發布制度,加強社會監督。建立違法違規企業責任人數據庫,與各職能部門實現質量信用信息的共享。積極開展誠信守法宣傳教育,引導和推動企業牢固樹立“誠信至上、以質取勝”的生產經營理念。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加強行業管理,規范、引導、督促行業自律,營造食品安全誠信環境,培育食品安全誠信文化。
九、繼續加快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配套建設,完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
依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進一步梳理食品生產監管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加強對食品相關產品行政許可制度研究,開展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監管制度研究,逐步形成有效銜接、完善配套的規章制度保障體系,切實發揮規章制度的規范指導作用,從制度層面提升監管工作有效性。積極開展食品監督、檢驗、檢測方法研究,主動申請承擔標準制修訂任務,對貢獻大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鼓勵和獎勵。配合有關部門加快食品安全標準制修訂工作,充實完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積極推動標準研究中的國際合作,持續開展與國際食品法典及相關國家、地區食品安全標準的系統對比研究。
十、加大科研攻關力度,強化食品安全監管技術支撐體系建設
加大食品安全監管領域科研攻關力度,著力解決食品安全規律、食品安全管理理論與方法等方面研究相對不足的問題。進一步加強科研投入,注重以軟課題的形式,加強對食品安全相關理論、規律、方法的系統性把握。強化科研成果的推廣應用,在實踐中檢驗和完善相關監管理論與模式。落實國家質檢總局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建設要求,提高本市食品檢驗檢測技術機構的服務能級。組織實施食品檢驗檢測機構能力建設達標驗收,努力構建層次分明、資質完備、管理規范的食品檢驗檢測體系。大力推進食品檢驗檢測類科技創新團隊建設,完成第一批科技創新團隊的認定工作,逐步提高食品安全監管領域專業人才隊伍的素質和能力。推進本市行業檢測公共服務平臺食品安全子平臺建設,與有關部門聯合建成行業檢測資源共享服務協作網,開通行業檢測共享服務平臺網站,實現網上服務共享。
十一、依托“金質工程”電子政務系統資源,加強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設
按照統籌規劃、分級實施、注重應用、安全可靠的原則,依托“金質工程”等現有電子政務系統資源,針對食品安全工作特點,加快建設功能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平臺。利用3G等移動技術推動移動式監管,實現現場執法的數據采集、影像傳遞和文書打印實時化,提高日常監督檢查的有效性。在本市乳制品生產企業電子信息追溯系統的基礎上,分類分批建立涵蓋本市主要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信用體系管理平臺”。建設統一的信息查詢系統,逐步實現發證、監管、執法全流程的標準化、電子化和動態化,確保食品安全信息可追溯。
十二、落實“一轉變五加強”措施,增強基層監管隊伍建設
加強食品生產一線監管力量,中心城區質量技監局(除黃浦區質量技監局外)增加16個行政編制,郊區縣質量技監局增加20個行政編制。將市、區縣食品生產監督所納入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結合事業單位清理規范工作,加強食品檢驗檢測專業技術力量,市質檢院、市計測院適當調整、增加食品檢驗檢測專業技術人員,具有食品檢驗檢測功能的5個區縣計量質量檢測所適當增加食品檢驗檢測專業技術人員。加強食品安全監管隊伍裝備配備的標準化建設,加強食品安全現場監管技術裝備建設,提高監管效能,逐步實現食品安全現場監督檢查、樣品抽檢、行政處罰等工作的電子化。加強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技術的研究和推廣應用,提高監督人員快速檢測裝備水平。分層分類加強人員能力素質培訓,落實每人每年至少培訓40小時的要求,重點開展對監管和執法隊伍及檢測人員的法律法規、業務技能、工作作風、案例分析等方面的教育培訓,探索建立脫產學習和培訓機制。通過集中培訓、輪崗鍛煉和技能演練,不斷增強行政執法人員的法治意識、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切實做到公正執法、文明執法。
十三、健全制度機制,充分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監管
完善食品安全申訴舉報機制,暢通申訴舉報渠道,深化12365申訴舉報平臺建設,逐步實現食品安全申訴舉報快速受理、高效處置。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和媒體應對工作,正確引導社會輿論,支持媒體科學、準確、客觀地報道食品安全信息,更好地發揮輿論監督作用。積極發揮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食品行業協會和社會團體等組織的作用,強化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完善群眾監督網絡,發揮食品監督志愿者隊伍作用,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食品安全生產領域違法行為進行舉報,對舉報有功人員依法予以獎勵,發揮公眾參與食品安全監管的積極性,逐步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專家庫,充分調動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行業協會和企業的技術資源,加強對食品監管工作制度和技術的研究。在制定政策、出臺技術措施時,積極聽取社會各方意見,提高食品安全管理科學化水平。
十四、高度重視,落實各級監管責任
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常議、常抓不懈。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主要領導同志親自負責,分管領導直接負責,監管人員具體負責,層層落實監管責任。查找食品生產領域的突出問題,分析產生的根源、明確整改的目標、細化改進的措施,協調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協調機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責任制,逐步分解食品安全監管的職權、職能和職責,明確監管任務和監管責任。不斷完善食品生產責任追究制,細化責任追究對象、追究內容、追究程序等,充分體現“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的要求,促進各級監管責任的真正落實。
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