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編制目的
全面履行生產加工環節食品質量安全衛生監管職責 ,建立健全應對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機制,規范、指導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開展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和市場經濟秩序,構建和諧社會。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3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湖南省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反應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涉及湘潭市行政區域及跨縣(市、區)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重大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
各縣(市、區)質監局要按照本預案制定本地區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反應工作方案
1.4工作原則
1.4.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切實履行質監部門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衛生監管職能,著眼于以人為本,把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
1.4.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市局在市人民政府和省局的統一領導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負責組織全市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工作。各縣(市、區)質監局在省局、市局的領導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負責本縣(市、區)范圍內的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1.4.3科學預警、快速反應。市局根據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做出科學判斷,發出預警通報,啟動應急機制,組織相關質監部門迅速反應,即時采取措施,嚴格控制事件發展,有效應對安全風險。
1.4.4防控結合、長效監管。各級質監部門要通過監督抽查、執法查處、巡查回訪、生產許可等工作強化食品生產企業的日常監管,全面掌握情況,對可能引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重要因素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對產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原因進行分析總結,舉一反三,有針對性地制定長效監管措施,將食品質量安全事件遏制在萌芽狀態。
2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2.1領導機構
市局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全市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工作,對全省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具體部署和全面指揮,掌握全市食品質量安全形勢,制定有效對策,對所需的資源進行總體協調和保障。適時發布通告,負責將市內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及采取相應措施的處理情況,上報市人民政府和省局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2工作機構
市局食品質量安全監管科承擔市局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具體負責組織各縣(市、區)局開展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工作。
2.3各縣(市、區)機構
各縣(市、區)局是本行政轄區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工作的組織實施部門,要成立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反應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本行政轄區內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工作。做好本行政轄區內食品重大事故的的應急處置工作。
2.4咨詢機構
市局設立設立食品質量安全咨詢專家小組,負責對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進行分析評估,根據評估結果提出是否需要發布風險預警以及風險預警級別的建議,并尋應急反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3 風險預警
3.1信息收集
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質監部門應當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質監部報告。
重大的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事發地質監部門應直接報送省局,并同時報告總局。
市局食品質量安全監管科負責全市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并即時整理、登記、上報市人民政府和省局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2分析評估
局食品質量安全監管科收到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信息后,要立即組織食品質量安全咨詢專家小組對突發事件的危害、影響范圍、發展趨勢等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是否發布風險預警以及風險預警級別的具體意見,并及時向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匯報,事態嚴重的同時報市人民政府和省局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辦事室。
3.3預警分級
在分析評估的基礎上,對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風險進行預警。根據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風險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將食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分為四級:
3.3.1 I級食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
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存在特別重大質量安全風險,發布I級食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
(1)事件危害特別嚴重,已經對全國大部份省份造成嚴重危害的;
(2)發生跨境(香港、澳門、臺灣)、跨國食品質量安全事件,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3)國務院認為需要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
3.3.2 II級食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
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發布Ⅱ級食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
(1)事件危害嚴重,已經對多個省分造成危害,并有進一步向全國擴散趨勢的;
(2)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
(3)對人民群眾生命安全造成威脅,可能導致傷害和死亡,社會影響嚴重的。
3.3.3 Ⅲ級食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
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存在較大安全風險,發布Ⅲ級食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
(1)事件危害比較嚴重,已經在某個省造成危害,并有進一步擴散到其他省分趨勢的;
(2)對人民群眾食品消費安全造成威脅,直接導致疾病,有較大社會影響的。
3.3.4 Ⅳ級食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
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存在一般安全風險,發布Ⅳ級食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
(1)對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可能存在潛在威脅,但還未造成明顯危害的;
(2)對人民群眾食品消費安全帶來危害,有一定的社會影響。
3.4預警發布
市局食品質量安全監管科根據對突發事件分析評估結果,提出是否發布風險預警以及風險預警級別的具體意見,提交市局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評議后,報省局決定。省局一經決定,即時向全市發布食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并啟動應急反應預案,必要時向市人民政府和國家質檢總局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并向有關部門通報。
食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內容包括預警級別、預警范圍(涉及的地區)、預警事項、發布機關、發布時間及相關要求等。
對已發布的食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市局可以根據事態的發展和事件危害程度的變化,經進一步分析評估,及時調整食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的等級。
3.5預警解除
4 快速反應
各縣(市、區)質監局在收到國家質檢總局、省質監局、市質監局發布的食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后,要按照總局、省局和市局要求,立即啟動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反應機制,根據具體情況采取如下措施:
4.1現場控制
4.1.1及時上報
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事發地質監部門應當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并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質監部門報告,重大的、情況緊急的,可直接向國家質檢總局、省質監局報告。
4.1.2迅速反應
事發地質監部門要在報告信息的同時,根據職責權限立即啟動相關應急程序。對于出現群體性中毒、致病或人員死亡的突發事件,事發地質監部門執法人員要在獲得信息或接到上級批示后立即到達事件發生的生產加工企業現場。
4.1.3現場處置
執法人員要對相關生產企業進行有效控制,對事件發生原因進行調查;對已生產的問題食品實施查封,嚴防流入市場;對已銷售的問題食品進行追查并通報有關部門協查;對生產加工企業依法采取吊銷生產許可證、責令停止生產、限制銷售、責令召回等措施;查清風險產品的主要原料來源和市場流向,及時有效地遏制危害的進一步發生。
市局在接到報告后要派出工作組,對事件的處理進行現場指揮和督導,同時將事件處理結果動態及時上報國家質檢總局、省局和市人民政府
4.2兩查摸底
4.2.1企業調查。針對預警涉及的食品質量安全問題,市、縣級質監部門要盡快組織對本轄區內相關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進行調查摸底,查清轄區內有關生產加工企業數量、分布、生產規模、生產條件、原材料來源、產品市場流向等情況。
4.2.2 對涉及風險食品進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查清造成問題的根本原因以及危害程度。市局應及時總結分析全市的兩查結果,提出提出下一步的措施,并將兩查結果上報省局。
4.3執法檢查
各縣(市)、區質監部門要根據本轄區情況,對轄區內可能存在問題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逐一進行執法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食品,要立即查封,對有關生產企業依法采取責令停止生產、限制銷售、責令召回等措施。同時,要詳細調查問題食品的生產、銷售情況,及時向上級質監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o
各級質監部門要根據執法檢查中發現的新聞題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對監督檢查的重點地區、重點產品和重點企業做出及時調整。
4.4檢驗監測
食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發布后,有關縣、市、區質監局在組織采取各項快速反應工作的同時,要及時組織相關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對預警涉及項目進行檢驗、跟蹤藍測和對比試驗,對風險危害程度進一步分析研究,并及時上撮雀局,為省局進一步采取措施提供科學依據。
省局負責組織有關檢驗機構加強食品檢驗檢測的技術儲備,重點是提升省級質檢機構的檢驗能力,完善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質檢測技術。
4.5報告通報
對于Ⅰ、Ⅱ級食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暨特別重大售重大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省質監局將及時向國家質檢總局、省人民政府報告有關情況,并提出有關工作建議;
對于Ⅲ、Ⅳ級食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暨較大售一般性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省局將根據各市、州局和質檢機構的報告進行進一步評估后,決定是否上報國家質檢總局和省人民政府;
市質監局在收到國家質檢總局、省局Ⅰ級,Ⅱ級風險預警,在處置突發性食品質量安全事件時,應將事件起始、發展、處理情況及時報告省局。
各級質監部門在處置突發性食品質量安全事件時,發現食品質量安全問題涉及其它地區,應及時通報相關地區質監部門、檢驗檢疫部門,并同時上報上級質監部門;涉及其它執法部門的,應通報相關執法部門。
4.6信息發布
堅持信息發布統一歸口的原則。總局統一向社會發布風險信息和警示通報,提醒廣大消費者、有關企業采取有效措施預防風險危害和可能引起的危害。同時,聯合新聞媒體,加強輿論引導,消除社會恐慌心理。
對于特別重大和重大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情況和相關信息,統一由總局對外發布;
對于較大和一般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情況和相關信息,由省質監局報總局批準后,可由省質監局對外發布。未經總局許可,其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公布。
4.7總結分析
風險預警解除和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省局要認真總結應急工作情況,深入分析經驗教訓,提出今后改進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工作總結報告,并上報國家質檢總局和省級人民政府。
5 工作要求
5.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級質監部門要從實踐“三個代表”的高度,以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加強對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反應工作的領導。各級質監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周密部署,必要時要親臨現場指揮協調。
5.2 系統聯動,果斷應對
省局要加強全省范圍內的統一領導,充分發揮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優勢,整合、調動各級質監部門的力量,建立長效機制,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能力;
市州、縣質監局要堅決服從國家質檢總局、省質監局指揮,各司其職,各盡其責,互相協調配合,形成整體合力。
市州、縣質監局應按照省局的要求,高效、及時做好轄區各項應急反應工作;各級質檢機構要為應急工作提供強有力的技術保障,快速、準確地提供檢測和分析報告。
事發地的質監部門要堅持實事求是、特事特辦售高效靈活的原則,結合實際情況,果斷采取措施,有效控制事態發展。嚴防危害進一步蔓延。若情況緊急,可以先處置,后報告。
5.3整合資源,加強保障
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快速反應預案一經啟動,各級質監部門要充分發揮省以。下垂直的優勢,整合系統資源,使所需人力、物力、財力得到有效保障。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迅速協調和溝通有關職能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延遲應急工作的開展,以確保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工作的順利進行。
5.4強化監管,長效預防
市級質監部門要按照省局的統一部署和要求,著眼于長效監管和動態預警相結合,嚴格實施食品生產力口工企業的生產許可、監督抽查、巡查回訪、強制檢驗、定期檢驗等日常監管措施,落實食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制,建立健全本轄區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檔案,建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轄區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及其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置于適時、長效監控之中,將食品質量安全風險發生的可能遏制在萌芽狀態。
5.5通信暢通,及時反饋
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快速反應預案一經啟動,各級質監部門要建立高效通暢的信息報告、反饋售傳遞、交流網絡,確保上下信息暢通,即時準確掌握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發展態勢,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能在最短時間內得到
有效處置。
5.6細化職責,獎懲分明
各級質監部門要建立責任追究制度,明確責任,落實到人。對堅持原則、處置得當、沉著果斷的有功人員給予通報表揚和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誤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及玩忽職守、臨陣脫逃、推卸責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相關人員
給予通報批評并依法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