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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華市食品安全綜合評價試點工作方案(金政辦發〔2005〕74號)

   2011-04-10 712
核心提示:  為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綜合評價工作,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八部委《關于印發〈實施食品放心工程綜合評價辦法(試行)

  為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綜合評價工作,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八部委《關于印發〈實施食品放心工程綜合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國食藥監察〔2004〕442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04〕5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試點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1、指導思想。堅持執政為民的宗旨和以人為本的安全理念,按照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建設“平安金華”的戰略部署,落實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金華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金政發〔2005〕42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促進食品安全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切實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水平,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2、工作目標。通過對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指標、重點品種檢測指標和消費者滿意度的綜合評價,全面了解各級政府及領導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視程度,準確評估各項監管保障措施的到位情況,食品源頭、生產加工、流通、消費各環節監管措施的落實情況,綜合協調工作的開展情況以及各級各類預期目標的完成情況,及時發現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監督和協調各地、各有關部門行使監管職能,促進食品安全形勢得到根本好轉。

  二、試點范圍

  按照《實施意見》的要求,2005年我市先在蘭溪市、義烏市、永康市開展試點工作,其它縣(市、區)開展自評。

  三、工作重點

  (一)綜合評價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組織實施,各縣(市、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及辦公室要按照評價要求,做好工作責任的分解和落實工作,建立相應的臺賬和檔案。具體評價標準及評分細則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另行發文。

  (二)市農業局、水利局、工商局、質量技監局、衛生局、貿易糧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按照《實施意見》的要求,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指導、督促和協調各縣(市、區)相關部門認真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在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統一協調下參與完成食品安全綜合評價工作。

  1、市農業局負責食品源頭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管和綜合評價。加強農藥、獸藥殘留超標問題整治,加強“瘦肉精”檢驗檢測;推廣“放心菜”工程和“綠色無公害食品”工程,擴大建設農產品生產基地規模;制定并落實農業投入品長效監管機制。

  2、市水利局負責初級水產品生產環節和水產養殖行業的監管和綜合評價。加強漁藥殘留超標問題整治,擴大建設安全水產品養殖基地規模。

  3、市質量技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和綜合評價。加強對非食用原料加工食品、非食品添加劑加工食品的整治;督促企業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組織生產?并做到標識規范;建立食品安全監管分片式定責制等日常監管制度,對食品生產企業實行定人、定責、定區域、定企業監管;通過巡查、回訪、年審、監督抽查、強制檢驗等方式強化日常監管。

  4、市工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和綜合評價。加強前置審批,嚴格執行市場準入制度;建立并落實食品質量進貨檢查驗收、購銷臺賬等制度;加強對農產品批發市場、大型農貿市場和生鮮食品超市等的食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嚴厲打擊銷售“三無產品”,過保質期產品,用甲醛、工業堿等有毒有害物質浸泡的水產品及水發制品等行為,嚴肅查處銷售劣質大米、用變質糧食加工的糧食制品、農藥殘留超標的蔬菜和水果、非法使用保鮮劑加工的水果等行為;建立并嚴格實施日常監管制度。

  5、市衛生局負責食品消費環節的監管和綜合評價。積極推行餐飲行業和學校食堂等領域的食品衛生監管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強化對學校和建筑工地食堂的檢查;重點加強對兒童食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劑的檢驗檢測,認真落實日常監管和長效監管制度。

  6、市貿易糧食局負責肉類產品定點屠宰的監管和綜合評價。加強生豬、牛等的定點屠宰監管,消除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與工商等部門共同查處銷售病死肉、注水肉、私宰肉、未經檢驗檢疫的各類肉制品行為。

  7、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組織協調、查處重大事故方面的監管和綜合評價。落實食品安全協調機構協調機制,及時召開協調會議研究問題,及時通報食品安全信息;積極主動地牽頭、組織、協調各部門認真制定年度專項整治實施方案,以及開展專項整治、聯合執法和督導督查等各項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綜合監管制度,掌握食品安全狀況,分析和預測食品安全形勢,開展食品風險分析與評估;牽頭組織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處工作,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信息報告制度。

  8、市委宣傳部、市財政局、市教育局等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應積極配合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并為食品安全綜合評價試點工作提供輿論、經費等保障。

  各有關部門負責本系統內“信用信息體系”、“食品標準體系”、“檢驗檢測體系”的監管和綜合評價。組織實施本部門、本系統的“三大體系”工作,指導督促各縣(市)開展相關工作。在部分縣(市)和部分企業開展“信用信息體系”建設試點;對食品標準進行全面清理,完善相關標準,推進“食品標準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食品檢測監測網絡,加強檢測機構建設,推進完善“檢驗檢測體系”。

  (三)市衛生局、市貿易糧食局、市質量技監局在現場評價前作出“重點品種檢測指標評價”,其中糧食、蔬菜和兒童食品的檢測指標由市衛生局進行評價,豬肉的檢測指標由市貿易糧食局進行評價,豆制品的檢測指標由市質量技監局進行評價。

  四、實施步驟

  1、各縣(市、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于2006年1月15日前將綜合評價報告(試點市還包括自評報告)上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并將在綜合評價試點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和意見、建議以書面形式反饋給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于2005年12月底前委托專業中介機構對蘭溪市、義烏市、永康市進行消費者滿意度指標評價調查,并委托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抽檢。

  3、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于2006年1月底前組織有關部門對蘭溪市、義烏市、永康市的食品安全工作進行綜合評價,擬出評價報告,將評價結果反饋給接受評價的試點市,并上報市政府。

  五、保障措施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縣(市、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領會《實施意見》精神,切實加強領導和協調,將食品安全綜合評價試點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議事日程。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地確定工作重點,明確工作任務和目標,認真落實責任,扎實開展工作,確保本區域、本部門順利通過食品安全綜合評價試點工作的考核驗收。

  2、強化宣傳,提高認識。要廣泛宣傳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舉措,宣傳食品安全綜合評價試點工作的重要意義、目標任務、工作內容,宣傳食品安全政策法規知識和食品安全常識,提高廣大群眾的食品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參與食品安全綜合評價試點工作的良好氛圍。同時,要積極組織食品安全監管執法人員和管理相對人開展培訓。

  3、健全制度,完善法規。各縣(市、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食品安全法制和標準體系建設;建立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報告、通報、分析、共享、發布制度和體系,定期和不定期發布食品安全信息;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加大執法力度,完善食品執法的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制定完備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時發現、有效預防和科學處置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把食品安全整治專項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確保本區域食品安全綜合評價試點工作順利開展;完善食品質量安全動態監管的長效機制。

  4、狠抓落實,嚴格考核。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增強責任意識,及時研究解決問題,科學制定相關制度,互相配合,通力協作,認真落實食品安全綜合評價試點各項工作。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將對各地食品安全工作進行嚴格考核。

  5、廣泛參與,加強監督。要廣泛發動群眾,構筑全社會積極參與、信息渠道暢通的群眾監督網,充實監管基礎,加強監管力量;要充分發揮消費者協會和質量監督、食品行業協會等中介機構的作用,加強食品行業自律;要重視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樹立典型,正確引導科學和理性消費,對影響惡劣的違法違規案件要公開曝光,起到警示和懲戒作用。
 



 
地區: 浙江
標簽: 評價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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