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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人民政府批轉關于淘汰生產工藝落后馬鈴薯淀粉企業實施意見的通知(寧政發〔2012〕79號)

   2013-01-22 760
核心提示: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固原市屬嚴重缺水地區,生態環境極為脆弱,也是我區馬鈴薯集中種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固原市屬嚴重缺水地區,生態環境極為脆弱,也是我區馬鈴薯集中種植區。近年來,隨著馬鈴薯淀粉加工業不斷發展,用水緊張和環境污染問題日益突出,耗水量持續增加,污染面積不斷擴大,污染程度日益加深。據調查,馬鈴薯淀粉企業平均加工1噸淀粉,需用新鮮水26.25噸,排放廢水24.86噸。我區年產5000噸以下馬鈴薯淀粉企業大部分采用簡易工藝技術,加工1噸淀粉用水均在30噸以上,許多家庭小作坊式企業,甚至達到了50噸以上。據此測算,我區馬鈴薯淀粉加工業年消耗地下水達到243萬噸,其中年產5000噸以下企業消耗地下水達到170萬噸,占馬鈴薯淀粉行業總消耗量的70%。馬鈴薯淀粉行業大量消耗地下水,使寶貴的地下水資源浪費嚴重,如果管理不善,還將造成嚴重的地下水污染。

  目前,我區只有個別年產5000噸以上淀粉加工企業建設了淀粉廢水污染治理設施,但均未達到國家淀粉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要求,未實現達標排放。其他淀粉加工企業,特別是年產5000噸以下淀粉加工企業,均未建設淀粉廢水污染治理設施,淀粉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平均排放濃度高達10000毫克/升,高出國家排放標準的66倍,造成地表水體嚴重污染,淀粉加工企業相對集中的村鎮水環境污染更為突出,對生態環境構成嚴重威脅,個別地方已嚴重影響到人民群眾的飲水安全和生命健康。

  為盡快從根本上解決馬鈴薯淀粉企業污染問題,自治區環境保護廳等部門在調查研究和反復論證基礎上,制定了《關于淘汰生產工藝落后馬鈴薯淀粉企業實施意見》,這個意見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切實抓好貫徹落實。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關于淘汰生產工藝落后馬鈴薯淀粉企業實施意見

  為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1〕26號)和《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意見》(寧政發〔2011〕93號)精神,確保完成自治區“十二五”污染減排目標任務,現就淘汰生產工藝落后馬鈴薯淀粉企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淘汰生產工藝落后馬鈴薯淀粉企業的緊迫性和重要性

  固原市現有馬鈴薯淀粉加工企業209家。其中5000噸以下的131家;5000噸至10000噸的有61家;1萬噸及以上的17家。固原市僅年產5000噸以下馬鈴薯淀粉企業年排放化學需氧量就高達1萬余噸,占固原市工業企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的70.63%,占全區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的7.14%,污染嚴重,耗水量大,且化學需氧量減排潛力巨大。淘汰生產工藝落后馬鈴薯淀粉企業,對改善固原地區環境質量,確保完成自治區“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任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加快淘汰生產工藝落后的馬鈴薯淀粉企業,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產業結構、節約資源能源、保護環境、促進經濟增長、提高經濟質量和效益的重大舉措。“十一五”期間,我區先后淘汰部分馬鈴薯淀粉小作坊和小企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對淘汰小淀粉企業認識存在偏差,責任落實不夠,目前仍有100余家5000噸以下小淀粉企業仍在運行,不但消耗了大量的地下水資源,而且對環境造成了極大的危害,嚴重制約著固原市的污染減排工作和可持續發展。

  自治區有關部門、固原市及各縣(區)和企業要高度重視,切實把淘汰生產工藝落后的馬鈴薯淀粉企業工作作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一項重要任務,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加強組織領導,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淘汰工作取得實效。

  二、工作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工作原則。加強組織協調,落實工作責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推進淀粉行業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促進水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確保完成“十二五”總量減排目標任務。

  (二)總體目標。到2012年底前,對固原市現有年產5000噸以下馬鈴薯淀粉企業,全部淘汰;到2013年底前,對年產5000噸至10000噸(不含10000噸)的馬鈴薯淀粉企業,全部淘汰;2012年開始,對年產10000噸及以上淀粉企業進行重組和升級技術改造,開工建設廢水深化治理工程,2013年底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務,實現主要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固原市及各縣(區)人民政府擔負本地區淘汰工作職責,要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督促企業按期完成淘汰任務、拆除生產設施裝置,防止生產設施裝置轉移重建;各有關部門要統一行動,做好徹底斷水、斷電、拆除主要設施和吊銷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排污許可證等工作。

  固原市及各縣(區)要成立淘汰生產工藝落后馬鈴薯淀粉企業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本地區淘汰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指導、督促和檢查,確保淘汰任務落到實處。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淘汰生產工藝落后馬鈴薯淀粉企業實施方案,在2012年5月底前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并報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備案。

  (二)堅決依法行政和標本兼治。固原市要根據資源條件合理布局馬鈴薯淀粉產業,編制馬鈴薯淀粉產業發展規劃,指導馬鈴薯淀粉產業可持續發展。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節約資源能源、清潔生產等方面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加大淘汰力度,依法淘汰落后產能。淘汰落后要與扶優扶強、升級改造等相結合,積極對現有年產10000噸以上的馬鈴薯淀粉企業進行技術改造,發展工藝先進、裝備水平和污染治理水平高的淀粉項目,并完善污染治理設施,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三)完善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對未完成淘汰任務的市縣,嚴格控制投資項目,實行項目“區域限批”,暫停對該地區項目環評、項目核準的審批。

  固原市及相關各縣(區)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對已關停生產工藝落后的馬鈴薯淀粉企業的監管,杜絕已關停馬鈴薯淀粉企業生產設施轉移重建,嚴防死灰復燃。嚴格項目審批程序,嚴禁新建年產10000噸以下馬鈴薯淀粉企業,引導年產10000噸以上馬鈴薯淀粉企業技術升級、加快污染治理。

  積極爭取國家支持我區的淘汰落后產能專項獎勵資金向淘汰生產工藝落后馬鈴薯淀粉企業傾斜,積極爭取污染治理資金向改造升級馬鈴薯淀粉企業傾斜,自治區將對淘汰淀粉企業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嚴格考核,根據考核情況安排使用淘汰落后產能專項資金。對已淘汰的淀粉企業,引導鼓勵其進入自治區鼓勵的設施農業等領域,并在資金、項目上給予傾斜。

  (四)強化責任追究和執法力度。固原市及各縣(區)要做好、做細淘汰工作,準備完整的淘汰生產工藝落后馬鈴薯淀粉企業檔案,包括:政府關停文件,斷水、斷電通知,關停確認單,吊銷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排污許可證證明,設備拆除照片,環境監查筆錄,上年環境監測報告,上年超標排污費及環保行政處罰單據等,做到“一企一檔”。自治區環境保護廳等有關部門要及時了解、掌握淘汰工作進展,加強對淘汰工作的環境保護監督檢查、減排核查和執法檢查,對工作滯后的地區,在全區通報,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約談和告誡。實行嚴格的問責制,對未完成淘汰任務的市、縣(區)和企業要求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地區: 寧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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