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各縣(區)食品安全委員會:
2009年2月18日-21日,廣州市先后發生多起因食用“瘦肉精”污染的豬肉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為預防類似事件的發生,進一步加強生豬飼養、收購、屠宰、加工和銷售等環節的監管,保障畜產品安全和市場穩定,衛生部、農業部等國家八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廣州市“瘦肉精”中毒事件有關情況的通報》(衛發明電〔2009〕29號),通報了此次事件的查處情況,并對相關工作進行了部署。為落實該通報的有關精神,確保我市肉類食品安全,維護全市人民身體健康,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防范“瘦肉精”中毒等肉類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一定要按照各自的職能分工,在各自的監管領域進行監督檢查,全力做好肉類食品質量安全工作。
二、各縣、區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協調各相關部門做好畜產品的質量安全工作,不留監管死角。
三、要結合“食品添加劑”和“生豬屠宰”等專項整治工作,全面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進一步強化各縣、區政府和各監管部門的責任意識。
四、要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和使用“瘦肉精”(鹽酸克倫特羅)等違法犯罪行為,切實做好各類食品安全重大案件的組織查處工作。
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將在近期對各縣、區的肉類食品整治情況進行督察。
二○○九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