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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畜牧獸醫局關于開展“瘦肉精”等違禁物品專項整治行動的緊急通知

   2011-03-24 776
核心提示:  各縣市區畜牧獸醫局、局直各單位:  3月15日,央視315特別行動節目曝光了雙匯在食品生產中使用瘦肉精豬肉事件,引起社會各

  各縣市區畜牧獸醫局、局直各單位:

  3月15日,央視315特別行動節目曝光了雙匯在食品生產中使用“瘦肉精”豬肉事件,引起社會各方面的普遍關注和輿論的強烈反響。為認真貫徹《動物防疫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進一步加強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嚴厲打擊銷售、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物的違法行為,保護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市局決定集中開展 “瘦肉精”等違禁物品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瘦肉精”等違禁藥物專項整治關系公眾的身體健康,近年來我市雖未發生“瘦肉精”等違禁藥物中毒事件,但仍要以對公眾高度負責的態度,重視和加強這項工作,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切實將“瘦肉精”等違禁藥品整治工作做為當前的一項緊迫任務抓緊抓實。各縣市區畜牧獸醫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立即成立專門機構,組織專門力量,對本轄區內規模養殖場、屠宰場、批發市場超市等重點環節進行全面徹底拉網式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采取堅決、果斷措施進行整改,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二、明確重點,狠抓落實

  1、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各地要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畜產品生產經營者是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機制,對轄區內的生豬等規模養殖場(戶)、經紀人進行全面調查摸底,登記造冊,建立監管檔案。同時告知“瘦肉精”等國家明令禁用藥物的有關法律責任,并簽訂承諾書。

  2、全面排查、即時上報。

  各地要加強源頭監管,對養殖場除日常的監督檢查和監測以外,在3月底以前對轄區內各生豬規模養殖場(戶)進行一次全面的拉網式篩查,發現問題,形成匯報材料即時上報。

  3、規范管理,實現可追溯

  一是生豬規模養殖場(戶)要施加耳標標識,建立養殖檔案,載明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獸藥等來源、名稱、使用時間、用量等生產記錄。二是加強對動物經紀人的管理,督促動物經紀人收購前查看養殖戶檔案記錄,建立購銷檔案。三是建立健全屠宰場檔案管理制度,設立登記表,記錄待宰畜耳標、經紀人姓名、養殖場名稱、到場日期、屠宰時間、檢疫結果、銷售地點等,以便實現畜產品質量安全的可控可追溯。四是加強對賓館、食堂、飯店等消費環節的監督檢查,要求建立采購登記記錄。

  4、規范檢疫、確保產品質量安全。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積極配合,認真開展“瘦肉精”專項整治行動。檢疫員在實施產地檢疫時,應現場查驗養殖檔案和免疫耳標后方可出具產地檢疫證明。屠宰檢疫,入場前要認真查證驗物,必要時要求當事人提供市州級檢測機構出具的無“瘦肉精”等違法添加劑的檢測報告,及時向畜產品質量安全主管部門報告,以便實施抽查檢測等措施。各省際邊境動物檢查站要加強對過境動物的檢查力度,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對無證運銷等違法等行為進行立案查處,堅決杜絕補檢出證行為。

  5、嚴格執法,加大查處力度

  對生豬屠宰場、肉品銷售市場檢測到含有“瘦肉精”的生豬或肉品,要進行銷毀 等無害化處理,要一查到底,絕不手軟;對飼養場戶“瘦肉精”殘留檢測為陽性的生豬及其同群豬必須查封留觀;對涉嫌經營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物的相關人員,必須依法嚴肅處理,絕不姑息遷就。“瘦肉精”類案件一律移交公安部門依法嚴厲處理,追究刑事責任。

  6、嚴格推行生豬市場準入制度。

  凡進入我市的外來動物產品,必須按照《動物防疫法》的規定到各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進行檢疫申報,申報時必須出示合法有效的檢疫證明和市州級檢測機構出具的無“瘦肉精”等違法添加劑的檢測報告,同時加強外來動物產品經營單位和個人的管理,并簽訂承諾書,責令其履行質量安全承諾。

  三、加強宣傳培訓,營造嚴打氛圍

  各地要充分利用電視、電臺、報紙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相關的政策法規,宣傳”瘦肉精”等違禁藥物的危害,使管理相對人守法生產和經營,指導養殖單位科學合理使用獸藥,杜絕使用違禁藥物的違法行為,確保我市畜產品質量安全。
  四、加強內部監督,形成監管合力

  各地畜牧獸醫部門要加強對動物檢疫人員的監督管理,對違反規定出具檢疫證明的人員要按照規定嚴肅處理,嚴格履行責任追究制度。各市縣區要密切配合,上下聯動,共享信息,形成執法監管合力,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長效監管機制,依法嚴厲打擊不法行為,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成效。

  市局從即日起,建立“瘦肉精”整治情況通報制度,對工作不力、查處不嚴的地區和單位進行通報。請各地于4月25日前將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好的經驗做法、立案查處、取得成效等情況上報市局。

  聯系人:張鋒               聯系電話:8626293

  E-mail: zhangfeng8212377@163.com

  二0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地區: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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