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質量強省和“雙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市市場監管局,示范區市場監管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和《山西省關于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的實施意見》(晉發〔2022〕29號),落實省委經濟工作會議和省政府工作報告任務部署,充分發揮標準的基礎性和引領性作用,發揮標準體系的統籌謀劃和規范引導作用,推動地方標準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構建適應技術創新趨勢、滿足產業發展需求、對標國際先進水平的新型標準體系?,F就做好2025年度標準體系建設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山西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以落實省委經濟工作會議和省政府工作報告任務部署為抓手,推動現行標準體系宣貫實施,加快新技術新產業標準體系構建。通過標準體系構建,整體謀劃相關產業、行業標準化工作思路,加強政府引導和產業協同;通過標準體系實施,推廣標準化工作方法,推進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應用,加快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標準研制,增強先進標準供給,為全省經濟活動和社會發展提供有力技術支撐,助力高質量發展。
二、推動標準體系實施與動態更新
1.現行33項標準體系的提出單位(見附件1),應當組織相關標準化技術組織和主要起草單位,靈活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對標準體系進行宣貫。
2.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對現行標準體系中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省級地方標準現行狀態予以查新,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選取標準體系中部分或全部標準作為“主推標準”向全省發布,并抄送省市場監管局。
3.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相關標準化技術組織,依據省級地方標準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和地方標準制定范圍同步更新標準體系《擬制定標準明細表》中所列標準,根據工作需要適當增加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制定建議,按要求開展立項與制定工作。
4.各省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指導各市級行政主管部門推動標準體系在相應轄區,特別是在相應產業企業推廣應用;鼓勵和支持相關產業的企事業單位,依據《擬制定標準明細表》給出的建議,參與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省級地方標準的起草。
5.各市市場監管局、示范區市場監管局應主動對接各市級行政主管部門,做好標準體系宣貫推廣的技術支撐,推動開展市級標準體系建設。
6.對已立項但尚未完成的標準體系項目(附件2),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組織起草單位合理制定工作計劃,于6月30日前完成。
7.省市場監管局將委托第三方對2020年度發布且現行有效的省級標準體系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對各市和綜改示范區標準體系建設情況梳理分析。
三、標準體系項目申報
2025年,省質量強省和“雙反”工作領導小組將在全省持續開展標準體系項目申報。
(一)申報范圍
緊扣省委省政府重點工作、重大改革、重大工程、重要事項,圍繞省委經濟工作會議九個方面重點任務和省政府工作報告,結合經濟和社會發展需求,在基礎設施、現代產業、科技創新、高端裝備、電子信息、數字經濟、鄉村振興、教育、醫療、養老等領域。
(二)申報要求
申報項目包括制定和修訂兩類。
1.新制定項目應與該產業發展相配套,已列入《山西省關于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的實施意見》、省委省政府重點工作,或有其他政策文件任務要求的優先立項。
2.對已發布實施的標準體系,如《標準明細表》《擬制定標準明細表》等標準體系主要組成部分無法滿足工作需要,可結合標準體系實施應用情況,提出修訂申請,調整標準體系覆蓋范圍、優化結構布局、提升標準質量。
(三)申報程序
1.項目建議
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標準化技術組織及產業較為集聚的市縣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等均可向省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標準體系建設建議。
2.項目遴選
省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根據本部門重點工作任務及“三定方案”所規定的職責范圍進行評估論證,確定本行業、本領域實際需求的標準體系項目。
對于無起草單位提出,但已列入省委省政府重點工作,或國家部委已明確應開展標準體系工作的項目,可由行業主管部門先行提出項目建議,由省市場監管局公開征集起草單位。
3.提交申請
按要求填寫《山西省標準體系項目申報表》(見附件3),并于3月31日前向省市場監管局提出項目建設申請。
涉及多個部門職能的,可多部門聯合或以相應議事協調機構辦公室(秘書處)名義提出。
4.項目確定
省市場監管局組織對標準體系項目建設申請進行評估論證,對符合條件的,在省市場監管局門戶網站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省質量強省和“雙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達標準體系項目計劃。
省市場監管局將對重點領域標準體系編制擇優給予經費補助。
四、其他
1.標準體系建設項目將以聯合發文的形式向社會發布,為確保項目計劃的嚴肅性,起草單位應熟悉申報領域專業知識、掌握行業政策,應配備有標準體系起草經驗的人員或選擇標準化技術機構共同參與起草。
2.相關表格請到省市場監管局門戶網站(文件通知欄目)自行下載,申報時間截止2025年3月31日。
聯系人:標準管理處 李昆
聯系電話:0351-7680258
通信地址:太原市長風街108號401室
山西省質量強省和“雙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