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及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市場監管局,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各處室局: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主線,健全完善我區市場監管領域裁量權基準制度,規范行使行政許可、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統一適用執法尺度,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許可裁量權基準》《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行政檢查裁量權基準》《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強制裁量權基準》,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行政裁量權基準是行政機關結合本地區本部門行政管理實際,按照裁量涉及的不同事實和情節,對法律、法規、規章中的原則性規定或者具有一定彈性的執法權限、裁量幅度等內容進行細化量化,以特定形式向社會公布并施行的具體執法尺度和標準。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對保障法律、法規、規章有效實施,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要意義。
二、嚴格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權限。無法律、法規、規章依據,不得增加行政相對人的義務或者減損行政相對人的權益。對同一行政執法事項,自治區局已經制定行政裁量權基準的,各盟市局原則上可直接適用;如不能直接適用,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裁量權范圍內進行合理細化量化。
三、對法定的行政許可程序,鼓勵各盟市局依法優化簡化內部工作流程和申請材料,合理壓縮行政許可辦理時限,但不得增加許可條件、環節,不得增加證明材料,不得設置或者變相設置歧視性、地域限制等不公平條款,防止行業壟斷、地方保護、市場分割。
四、行政檢查是行政執法主體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的重要方式,對引導規范企業合法經營、預防糾正違法行為具有重要作用。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規范涉企執法的決策部署,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堅決遏制亂檢查,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各盟市局實施行政檢查的主體必須具備法定資格,要大力推進精準檢查,防止重復檢查、多頭檢查。能合并實施行政檢查的,不得重復檢查;能聯合實施行政檢查的,不得多頭檢查;能通過書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監管等方式監管的,不得入企實施現場檢查,確保行政檢查于法有據、嚴格規范、公正文明、精準高效,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五、采取行政強制措施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規定的程序執行,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情況復雜的,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違法行為情節顯著輕微或者沒有明顯社會危害的,依法可以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符合《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規定的違法行為,可以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
六、自治區局將通過專項執法監督、執法案卷評查、法治建設評價、執法評議等方式,加強對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行政裁量權基準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作出修改,以修改的內容為準,自治區局將及時進行調整。
附件: 附件1.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管系行政許可裁量權基準.pdf
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2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