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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貫徹執行《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專業計量站管理辦法》《集貿市場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等規章規范的通知

   2025-02-17 959
核心提示:近期,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先后修訂印發了《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專業計量站管理辦法》《集貿市場計量監督管理辦法》《電子計價秤型式評價大綱(試行)》和《電子計價秤檢定規程(試行)》。其中《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專業計量站管理辦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集貿市場計量監督管理辦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電子計價秤型式評價大綱(試行)》《電子計價秤檢定規程(試行)》分別于2026年、2027年實施。現就做好全省貫徹執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各市州、蘭州新區、甘肅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東風場區工商局,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

近期,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先后修訂印發了《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專業計量站管理辦法》《集貿市場計量監督管理辦法》《電子計價秤型式評價大綱(試行)》和《電子計價秤檢定規程(試行)》。其中《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專業計量站管理辦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集貿市場計量監督管理辦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電子計價秤型式評價大綱(試行)》《電子計價秤檢定規程(試行)》分別于2026年、2027年實施。現就做好全省貫徹執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修訂修改重點內容

(一)《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監督管理辦法》。一是強化主體責任,鼓勵法定計量檢定機構通過官方網站或其他方式,對遵守法定要求、獨立公正開展量值傳遞和溯源工作、履行社會責任、嚴守誠實信用,以及收費標準等情況進行自我聲明。同時規定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應當采取防偽措施,供有關部門、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公眾查驗證書報告真偽,并定期將履行職責情況及統計數據信息等向市場監管部門報告。二是實施分類監管,對依法設置的計量檢定機構進行能力評價和確認,并公布相關確認結果;對申請授權的計量技術機構,依據《計量授權管理辦法》和相關計量技術規范進行考核和授權。三是嚴格法律責任,細化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和相關人員要求,明確禁止行為,強化信用監管,同時調整相應罰則,加大違法處罰力度。

(二)《專業計量站管理辦法》。一是完善管理制度,明確專業計量站的定位和任務,實現計量資源的優化配置,更好地發揮專業計量站在行業中的作用,激活專業計量站的創新活力,加強部門行業計量體系建設。二是細化管理規定,明確專業計量站的變更、撤銷以及終止授權的程序要求,對于需要終止承擔授權項目工作的專業計量站,應當提前六個月向授權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同意后予以終止,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終止工作。三是明確監管內容,在細化專業計量站及其人員的行為規范的基礎上,明確了監督檢查內容。

(三)《集貿市場計量監督管理辦法》。一是強化主體責任,從計量制度管理、誠信體系管理、計量器具管理、交易行為管理等方面規定了集市主辦者的管理職責,要求集市主辦者及時處理相關計量糾紛,并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做好計量調解和違法行為查處。二是規范經營者行為,要求經營者正確、規范使用計量器具和法定計量單位,定期送檢強制檢定計量器具,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計量器具。同時,明確經營者利用具有作弊功能計量器具構成欺詐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退一賠三”規定。三是加大處罰力度,規定集市主辦者未建立集市計量管理制度的,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進行處理,對于集市主辦者發現經營者從事計量違法行為而不制止,或者包庇縱容的,最高可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四)《電子計價秤型式評價大綱(試行)》《電子計價秤檢定規程(試行)》。一是提出“開殼鎖機、授權解鎖”要求,解決“隨意拆機、非法調整”難題。二是提出“唯一性信息核查”要求,解決電子計價秤產品真偽鑒別難題。三是提出“三碼一封”技術要求,實現關鍵環節信息規范和安全防護。四是優化現有計量檢定項目和要求,提升基層計量檢定工作效率。

二、貫徹執行要求

(一)充分認識新修訂、發布相關計量規章和技術規范的重要意義。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要準確理解把握新修訂發布的規章、技術規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新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專業計量站管理辦法》的修訂,重點解決了法定計量檢定機構長期存在的痛點、堵點問題,明確機構職責,完善管理制度,鼓勵加強技術和應用研究,切實加強了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管理,有效發揮專業計量站技術優勢,為企業產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優質服務和技術支撐。加強電子計價秤計量監管,對確保貿易公平、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總局將其作為解決人民群眾身邊“關鍵小事”整治行動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了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范疇。新的《集貿市場計量監督管理辦法》《電子計價秤型式評價大綱(試行)》《電子計價秤檢定規程(試行)》,對規范經營主體計量行為、提升計量器具質量、查處計量違法行為等方面形成了全社會監管合力,從源頭上杜絕“鬼秤”“缺斤短兩”等計量違法行為,充分彰顯計量守護和保障民生的重要作用。

(二)切實加強培訓宣傳力度。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要加強貫徹執行的組織管理,及時組織計量監管人員、技術人員等通過集中學習、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形式進行全面宣貫培訓,深入學習相關計量規章和技術規范,落實計量行政審批改革要求,加強對新法規、技術規范執行情況的的督促指導和執法檢查,嚴格按照新的技術規范實施檢定校準服務。要積極引導集市主辦者和經營者嚴格按照新規章、新要求,切實加強行業管理,履行集貿市場主辦主體責任和經營主體責任,嚴厲打擊和查處利用計量器具作弊違法違規行為,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要通過網絡平臺、多媒體、微信公眾號、報刊等渠道,采取人民群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強相關計量規章和技術規范的宣傳解讀,要暢通12315投訴舉報渠道,充分發揮群眾監督、社會監督作用。

(三)不斷提升計量監管效能。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利用相關計量規章修訂的有利時機,進一步強化計量領域證后監管和民生計量監管,以“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組織對包括專業計量站在內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注冊計量師開展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出具虛假計量證書和報告等計量違法行為,構建公平競爭、健康發展的計量市場服務環境。同時,組織開展電子計價秤市場秩序綜合整治“回頭看”,依據新規章加大處罰力度,并通過發布典型案例的形式達到以案促改促治的成效,進一步提升全省民生計量監管覆蓋面和靶向性,推動民生計量監管提質增效。

(四)大力推進誠信計量體系建設。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在全省商業、服務業等領域持續開展誠信計量示范單位培育工作,進一步健全經營者自我承諾、政府部門推動、社會監督共治三位一體的誠信計量管理體系。結合“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5·20世界計量日”等重大主題日開展誠信計量活動,營造誠信計量良好氛圍。要積極引導、鼓勵經營者使用符合新計量技術規范的電子計價秤,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市場主辦者率先在本地區、本市場統一為經營者配置符合新計量技術規范或經強制檢定合格的電子計價秤,切實落實使用責任和主體責任。各地在貫徹執行相關計量規章規范過程中如有問題建議,請及時向省局報告。

聯系人: 管士俊 聯系電話: 0931-8533535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3日




 
地區: 甘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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