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發布了《安徽省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該辦法于2024年12月10日起正式實施。
該辦法明確了食品經營許可與備案的適用范圍。在許可方面,從事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多需取得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等部分情形除外;備案則針對僅銷售預包裝食品,且有相應的流程與信息管理要求。
許可申請流程清晰,需先有營業執照等主體資格,按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分類提出,提交如申請書、設備設施等多類材料。受理環節依不同情況處理申請,審查可進行現場核查或采用便利化舉措,決定在規定時限內作出并頒發許可證。許可證有正本副本且有諸多管理規定,變更、延續、補辦與注銷也各有詳細程序。
對于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備案人需有合法主體資格與適應條件,辦理備案有相應時間和材料要求,信息變更、編號管理及注銷等均有章可循。連鎖食品經營許可便利化針對符合條件的連鎖企業,明確了評審條件、申請材料、審批流程及后續監管措施。
在監督檢查和管理上,強調食品經營者主體責任,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職責明確,包括監督檢查、信息更新公示、信用管理等多方面工作,并建立檔案管理制度,上級部門還會組織對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此辦法的實施有助于提升安徽省食品經營監管水平,保障公眾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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