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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農業農村廳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浙江土特產·地方豬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 (浙農專發〔2024〕33號)

   2024-09-03 570
核心提示:培育壯大地方豬產業對促進生豬產業高質量發展和滿足人民群眾對優質豬肉的消費需求具有重要的作用。我省地方豬(含血統,下同)產業比重不高,保護利用和產業化發展仍需進一步提升。為做優做大做強地方豬產業,提升全產業鏈現代化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各市、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局:

現將《浙江土特產·地方豬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寧波市根據當地實際,自行出臺相應政策措施。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6日

浙江土特產·地方豬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

培育壯大地方豬產業對促進生豬產業高質量發展和滿足人民群眾對優質豬肉的消費需求具有重要的作用。我省地方豬(含血統,下同)產業比重不高,保護利用和產業化發展仍需進一步提升。為做優做大做強地方豬產業,提升全產業鏈現代化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論述,著力做好“土特產”文章,按照“保護資源、培育優勢、做精特色、全鏈發展、優質供給、品牌營銷”的思路,統籌加大政策舉措、資源要素等支持保障,做強產業鏈、提升價值鏈、拓展供應鏈,加快推進我省地方豬產業高質量發展。以金華豬、嘉興黑豬、岔路黑豬等為重點,兼顧其他地方豬品種,聚焦做足“土”字、做亮“特”字、做強“產”字,強龍頭、延鏈條、興業態、樹品牌,打造地方豬優勢產業帶和“浙江土豬·地方豬”系列品牌,把地方資源優勢轉化為產品優勢、產業優勢,推動地方豬產業全鏈條升級,增強市場競爭力,提升產業高質量發展能級。

到2025年底,力爭地方豬年飼養量達到100萬頭;全產業鏈相對配套完善、產值達到65億元,建成年產值10億元以上的地方豬產業鏈2條;畜牧機械化率達70%以上,精深加工、轉化增值能力進一步提升,品牌化率達到70%。到2027年底,力爭地方豬年飼養量達到130萬頭;全產業鏈基本配套完善、產值達到100億元,建成年產值20億元以上的地方豬產業鏈2條;畜牧機械化率達75%以上,精深加工、轉化增值能力明顯提升,品牌化率穩定在70%以上。

二、工作舉措

(一)做強種業,做優特色資源。

1.強化地方豬種質資源保護。建立完善地方豬遺傳資源保護制度和體系,開展地方豬資源保護、鑒定和監測等工作,督促落實市縣政府的屬地責任和保護單位的主體責任,推動應收盡收、應保盡保。定期采集和更新地方豬資源遺傳材料。對承擔地方豬遺傳資源保護任務的單位,按照60萬元/品種標準予以支持。

2.加快現代化保種場建設。支持改善提升保種單位基礎設施設備等,豐富血統,擴大保種群數量,加快推動金華豬Ⅲ系、仙居花豬、岔路黑豬等5個資源建成省級保種場,積極布局區域性備份保種場(點),推進地方豬引入活體基因庫備份保種,提升保種場保護能力。鼓勵建設高代次種豬場。支持地方新(改)建地方豬保種場(種豬場),對符合相關政策要求的給予不超過500萬元/個標準予以支持。

3.加大開發利用力度。深入挖掘地方豬資源優異特性,加快應用育種新技術,開展有針對性的雜交利用和新品種(配套系)培育,力爭1—2個新品種(配套系)通過國家審定,擴大優質種源供給。加強種豬生產性能測定,加快遺傳改良進程,鼓勵申報國家核心育種場、良種擴繁推廣基地和核心種公豬站,夯實地方豬育種創新基礎。對承擔國家生豬性能測定任務的單位,按200元/頭標準予以支持。支持地方開展地方豬良種繁育基地、種業創新平臺建設,對符合相關政策要求的給予不超過200萬元/個標準予以支持。鼓勵積極申報省科技發展專項資金開展新品種(配套系)選育。

(二)“六化”引領,提升產業質效。

4.推進現代設施養殖。以“六化”引領,鼓勵支持地方新(擴)建和改造提升地方豬高效集約養殖設施,應用精準飼喂、智能環控、疫病防控、廢棄物處理利用、信息采集等設施設備,擴大地方豬養殖規模,提高設施化、機械化和數字化水平,創建一批數字(未來)牧場和國家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統籌省農藝農機融合示范試驗(現代設施農業示范)等政策,支持發展地方豬現代設施養殖。推進現代設施農業建設貸款貼息政策支持提升地方豬現代養殖設施水平,年度貸款(融資)貼息比例不得高于同期同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70%且不得超過2%,單個單位獲得的貼息資金不超過200萬元。

5.推廣綠色健康養殖。圍繞“綠色、安全、高品質”,探索建立地方豬綠色健康養殖技術規范和飼料、獸藥標準,大力推廣應用節本增效生產技術、低碳節能設施工藝及生態健康養殖模式,研發適宜地方豬不同飼養階段的綠色環保飼料、獸藥,推廣專用低蛋白日糧、精準日糧配方,減少抗菌藥物使用。鼓勵支持申報實施“三農九方”“產業團隊”“重大技術協同”等項目開展綠色健康養殖研發攻關。在相關創建認定和資金項目實施中鼓勵開展獸用抗菌藥減量化、飼料環保化(“兩化”)等綠色健康養殖,“兩化”數字標識等信息通過“浙食鏈”等平臺展現。

6.強化疫病安全防控。加強疫病防控能力建設,常態化開展豬瘟、豬口蹄疫、豬高致病性藍耳病、非洲豬瘟、豬氣喘病等疫病防控,提升生物安全防護水平。加強疫病凈化力度,鼓勵支持地方豬保種場、種豬場和規模養殖場改造提升動物防疫條件,創建非洲豬瘟無疫小區、豬偽狂犬病等凈化場,對通過省級及以上無疫小區、凈化場評估認定的,給予適當支持。

(三)全鏈發展,推進集聚集群。

7.培育地方豬產業集聚區。優化地方豬產業結構,支持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延長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加快推動生產、屠宰、加工、流通、銷售等全產業鏈發展和一體化經營,提升地方豬產業集聚度,構建完善現代產業體系。鼓勵發展研學體驗、休閑觀光等新產業,打造一批地方豬特色主題公園、產業博物館和研學基地,推動牧文旅融合。支持地方開展地方豬浙系畜禽產業集聚區建設,符合政策要求的給予每縣(市、區)不超過1500萬元支持。

8.打造特色優勢產業集群。以金華豬、嘉興黑豬、岔路黑豬等為重點,進一步優化地方豬區域、產業布局,積極爭取中央部委相關產業發展項目支持,全產業鏈打造,推動生產、加工、流通一體化發展,整體推進地方豬產業提升發展,加快形成結構合理、鏈條完整、高質高效、帶狀發展的地方豬產業集群,形成地方豬集中連片發展新格局,推動地方豬產業形態由“小特產”升級為“大產業”。

9.提升屠宰加工水平。優化屠宰能力布局,完善技術規范和標準體系,提升屠宰加工和冷鏈物流能力。鼓勵開展專門的金華豬、嘉興黑豬、岔路黑豬等地方豬屠宰加工、精細分割生產和標準化預冷、低溫分割加工,推行標準化屠宰和分割分揀。鼓勵支持制定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開展多元化、特色化、差異化精深加工和研發生產高品質、高附加值特色產品,滿足市場消費需求。支持冷鏈物流配送等一體化建設,鼓勵企業與物流、快遞企業合作共建中轉倉。結合相關資金項目實施,對開展專業化、精細化、標準化屠宰加工和冷鏈物流等建設予以支持。鼓勵積極申報創建省級冷鏈物流骨干基地和冷鏈物流園區。

(四)品牌賦能,塑造競爭優勢。

10.強化龍頭引領帶動。培育壯大龍頭骨干企業,推動地方豬產業做大做強,力爭年出欄達萬頭以上的地方豬養殖場10家以上,產值超億元的肉制品加工企業10家以上,其中10億元以上的2家以上,加快培育行業或區域“小巨人”企業、“單打冠軍”企業和“鏈主”企業。發揮龍頭優勢,創新利益聯結機制,帶動中小養殖戶融入全產業鏈發展,促進強村富民,推進產業共富,構建市場導向、全鏈打造、品牌引領、龍頭帶動、聯農帶農的發展新機制。

11.培育擦亮特色品牌。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申請地理標志商標和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大力培育特色知名區域公共品牌、企業品牌、產品品牌,打造“浙江土豬·地方豬”品牌系列,擴大影響力和曝光度。加快推進地方豬產業“浙農碼”賦碼,創新開展“浙農碼”賦能提升品牌價值行動,為地方豬打上“數字身份”,推進優質優價。鼓勵支持申報納入全省“品字標浙江農產”培育企業庫和創建“品字標浙江農產”品牌、“金華火腿”等申報入選歷史經典產業,推動形成獨特的品牌形象、品牌價值和品牌文化,塑造競爭新優勢。

12.做優做長營銷體系。搶抓長三角區域一體化重大戰略機遇,鼓勵走出去拓展省內外、境內外營銷網絡,設立品牌專賣店(專柜、展示體驗館、特色餐飲店),培育擴大消費群體。鼓勵支持企業參與各類農業(食品)博覽(展)會和國際性農產品會展等,充分利用網上農博平臺,拓寬傳統銷售渠道;與新零售頭部企業、餐飲協會、連鎖商超等對接合作,拓展新零售渠道和新銷售模式,推動線下線上、傳統營銷與新零售融合銷售。

三、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要制定完善地方豬產業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明確目標定位、重點任務、推進措施,強化專班推動,統籌協調資源要素和解決難點堵點問題,建立健全統籌協調、多方參與、分工協作、合力推進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省市縣協調推進機制,努力形成聯動聯合、多向發力、齊抓共管、協同推進的地方豬產業發展“一盤棋”格局。

(二)強化要素保障。各地應統籌規劃、有效保障地方豬產業發展用地,支持落實設施用地和全產業鏈建設用地。支持集約高效設施養殖,依標依規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和建設治理設施,推進資源化利用與截污納管相結合。鼓勵金融保險機構創新優化養殖設施抵質押貸等產品服務、拓展豐富政策性地方豬特色保險,增強地方豬產業發展動能。

(三)強化項目支撐。各地要系統謀劃布局、儲備建設一批地方豬全產業鏈建設重點項目,建立完善項目庫,積極爭取政策、規劃、項目支持。加強統籌協調和溝通對接,強化要素保障和指導服務,持續跟蹤推進項目落地落實。運用好農業農村重大項目投資激勵、鄉村“土特產”精品培育試點、產業基金、專項債券、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等政策,引導撬動擴大有效投資。

(四)強化保護監管。建立健全地理標志和區域公共品牌保護機制,加強商標、地理標志保護和監督管理,規范區域公共品牌和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行為。依托“浙農牧”“浙食鏈”等平臺,構建全產業鏈溯源體系,加強全過程監管。加強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增強行業自律,規范生產經營行為,依法查處侵權違法、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等行為,維護品牌形象和市場秩序。

(五)強化氛圍營造。凝聚各地、各部門和社會各界共識,努力營造地方豬產業發展的良好氛圍。加大宣傳引導,組織開展線上線下多形式、多平臺和多方式、多角度特色系列宣介活動,不斷提升地方豬產業及特色品牌知名度、美譽度和社會影響力。

附件:浙江土特產·地方豬主要品種及分布區域

附件

浙江土特產·地方豬主要品種及分布區域

序號

品種名稱

主要分布區域

1

金華豬

金華市婺城區、金東區、開發區、蘭溪市、東陽市,紹興市越城區等地

2

嘉興黑豬

嘉興市秀洲區、海鹽縣等地

3

岔路黑豬

寧海縣

4

皖浙花豬(淳安花豬)

淳安縣

5

北港豬

平陽縣

6

嵊縣花豬

紹興市上虞區

7

蘭溪花豬

蘭溪市

8

玉江豬

江山市

9

龍游烏豬

龍游縣

10

仙居花豬

仙居縣、臨海市

11

碧湖豬

麗水市蓮都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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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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