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臨港新片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市局執(zhí)法總隊、機場分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jié)約能源法》《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jiān)督管理辦法》《計量器具新產品管理辦法》《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能源效率標識管理辦法》《水效標識管理辦法》《上海市商品包裝物減量若干規(guī)定》《上海市重點產品質量監(jiān)控目錄(2025版)》等規(guī)定,緊緊圍繞社會關注熱點,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我局組織制定了《2025年上海市計量領域產品監(jiān)督抽查計劃》,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7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2025年上海市計量領域產品監(jiān)督抽查計劃
為掌握本市計量器具產品質量狀況,維護貿易公平,限制商品過度包裝,促進生態(tài)文明建設,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jié)約能源法》《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jiān)督管理辦法》《計量器具新產品管理辦法》《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能源效率標識管理辦法》《水效標識管理辦法》《上海市商品包裝物減量若干規(guī)定》《上海市重點產品質量監(jiān)控目錄(2025版)》等規(guī)定,結合現(xiàn)有財政專項經(jīng)費規(guī)模和檢驗機構技術保障能力實際,組織制定本計劃。
一、工作原則
本次抽查堅持問題導向,根據(jù)往年不合格率、抽查情況及社會熱點進行評估,選取抽查重點領域及種類。生產領域監(jiān)督抽查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工作要求實施,避免重復抽查,對企業(yè)無事不擾。跟蹤抽查上年度監(jiān)督抽查不合格企業(yè),對有不合格記錄、投訴舉報集中或消費者反映強烈的企業(yè)有針對性加大隨機抽查力度。
二、工作任務
2025年全市計量領域產品監(jiān)督抽查分為計量器具產品質量、能效水效標識產品、商品過度包裝、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監(jiān)督抽查。全年抽查計劃涵蓋生產、流通領域的61類產品,共抽檢約2000批次樣品。具體安排如下:
(一)計量器具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
2025年計劃抽查7類計量器具,主要涉及生產、流通領域中與百姓利益、城市安全運行密切相關的,用于公平交易、安全防護的產品,同時對近年通過免于型式評價獲得計量器具型式批準證書的產品開展質量監(jiān)督抽查。
(二)能效、水效標識產品計量監(jiān)督抽查
2025年計劃抽查14類能效、水效標識產品,在生產、流通領域抽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目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水效標識的產品目錄》中使用面廣及本市生產企業(yè)集聚的用能、用水產品。
(三)商品過度包裝監(jiān)督抽查
2025年計劃抽查21類包裝商品,主要涉及流通、生產領域中容易產生過度包裝的食品、化妝品、食用生鮮農產品及相關禮盒類商品。
(四)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監(jiān)督抽查
2025年計劃抽查19類定量包裝商品,主要涉及生產、流通領域中食品、化妝品、農資產品、汽車用品、計數(shù)類商品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計量領域產品監(jiān)督抽查工作,加強組織協(xié)調,確保工作有序開展。承檢機構按照市局監(jiān)督抽查任務安排,對標時間節(jié)點,確保工作任務按期完成,嚴把抽檢工作質量關,及時準確將抽查信息錄入市局產品質量監(jiān)管系統(tǒng)。各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可依托承檢機構相應技術能力,結合本地區(qū)生產、銷售企業(yè)特點和監(jiān)管實際,制定和組織實施區(qū)級監(jiān)督抽查和執(zhí)法檢查,相關工作應符合“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避免重復抽檢,檢查結果及時報送市局。
(二)嚴肅工作紀律
各有關單位及相關人員要加強抽查工作規(guī)范學習,嚴格按照法律規(guī)定實施監(jiān)督抽檢。不得隨意更改抽檢信息,不得事先通知被抽檢單位,不得接受被抽檢單位的饋贈,不得瞞報、謊報、漏報檢驗報告,不得擅自發(fā)布有關抽檢信息,不得利用抽檢結果開展有償活動、牟取不正當利益。對發(fā)現(xiàn)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一律依法依規(guī)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責任。
(三)嚴格后續(xù)處理
各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對于抽查中發(fā)現(xiàn)存在違法違規(guī)情形的生產、銷售企業(yè),要依法開展后處理工作,對不合格產品整改復查和違法行為立案查處并重,形成閉環(huán),并在市局產品質量監(jiān)管系統(tǒng)中錄入后處理情況。要加大對生產、銷售企業(yè)的后續(xù)跟蹤監(jiān)督檢查力度,必要時進行行政約談,督促其落實企業(yè)主體責任。
附件:2025年上海市計量領域產品監(jiān)督抽查任務安排匯總表
附件
2025年上海市計量領域
產品監(jiān)督抽查任務安排匯總表
序號 | 監(jiān)督抽查事項 | 產品名稱 | 實施時間 |
1 | 計量器具產品質量 | 水表 | 三季度 |
2 | 計量器具產品質量 | 膜式燃氣表 | 二、三季度 |
3 | 計量器具產品質量 | 電能表 | 二、三季度 |
4 | 計量器具產品質量 | 非自動衡器(電子計價秤、電子天平等) | 三、四季度 |
5 | 計量器具產品質量 | 壓力儀表 | 三、四季度 |
6 | 計量器具產品質量 | 可燃氣體探測器 | 二、三季度 |
7 | 計量器具產品質量 | 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報警儀器(硫化氫) | 二、三季度 |
8 | 能效標識產品 | 家用電冰箱 | 二季度 |
9 | 能效標識產品 | 房間空氣調節(jié)器 | 二季度 |
10 | 能效標識產品 | 電動洗衣機 | 二季度 |
11 | 能效標識產品 | 家用電磁灶 | 二季度 |
12 | 能效標識產品 | 電飯鍋 | 三季度 |
13 | 能效標識產品 | 室內照明用LED產品 | 三季度 |
14 | 能效標識產品 | 空氣凈化器 | 三季度 |
15 | 能效標識產品 | 家用和類似用途交流換氣扇 | 三、四季度 |
16 | 能效標識產品 | 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和燃氣采暖熱水爐 | 二、三季度 |
17 | 能效標識產品 | 熱泵熱水機(器) | 三季度 |
18 | 水效標識產品 | 坐便器 | 三、四季度 |
19 | 水效標識產品 | 智能坐便器 | 二季度 |
20 | 水效標識產品 | 淋浴器 | 三、四季度 |
21 | 水效標識產品 | 水嘴 | 三、四季度 |
22 | 商品(過度)包裝 | 蜂產品 | 三、四季度 |
23 | 商品(過度)包裝 | 茶葉及相關制品 | 二季度 |
24 | 商品(過度)包裝 | 月餅 | 三、四季度 |
25 | 商品(過度)包裝 | 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 | 三季度 |
26 | 商品(過度)包裝 | 生鮮食用農產品 | 三季度 |
27 | 商品(過度)包裝 | 保健食品 | 三季度 |
28 | 商品(過度)包裝 | 回頭看 | 二、三、四季度 |
29 | 商品(過度)包裝 | 粽子 | 二季度 |
30 | 商品(過度)包裝 | 速凍食品 | 三季度 |
31 | 商品(過度)包裝 | 化妝品 | 二、三、四季度 |
32 | 商品(過度)包裝 | 固體飲料 | 三季度 |
33 | 商品(過度)包裝 | 罐頭制品 | 三季度 |
34 | 商品(過度)包裝 | 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 | 三、四季度 |
35 | 商品(過度)包裝 | 調味品 | 三、四季度 |
36 | 商品(過度)包裝 | 食用油 | 二季度 |
37 | 商品(過度)包裝 | 水果制品 | 三、四季度 |
38 | 商品(過度)包裝 | 肉制品 | 三、四季度 |
39 | 商品(過度)包裝 | 糖果制品 | 三、四季度 |
40 | 商品(過度)包裝 | 蛋制品 | 二季度 |
41 | 商品(過度)包裝 | 滋補品 | 三、四季度 |
42 | 商品(過度)包裝 | 酒類 | 三季度 |
43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洗化用品 | 三季度 |
44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酒類 | 二季度 |
45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飲料 | 二季度 |
46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糖果制品 | 三、四季度 |
47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豆制品 | 三季度 |
48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計數(shù)類商品 | 三、四季度 |
49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乳制品 | 三季度 |
50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蜂產品 | 三季度 |
51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茶葉及相關制品 | 二季度 |
52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二季度 |
53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水產制品(含水凍商品) | 三、四季度 |
54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方便食品 | 三、四季度 |
55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 | 三、四季度 |
56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汽車用品 | 二季度 |
57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園藝用品(含農資產品) | 三、四季度 |
58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潤滑油 | 二季度 |
59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糕點(月餅) | 三季度 |
60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洗護用品 | 二季度 |
61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化妝品 | 三季度 |
抽查產品種類、實施時間按照工作需要,可能發(fā)生調整,以實際部署任務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