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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省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第20241096號提案的答復|關于加強企業預付費管理力度的建議

   2024-08-29 1064
核心提示: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省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第20241096號提案的答復|關于加強企業預付費管理力度的建議。

感謝您對企業預付費消費監管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您在省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加強企業預付費管理力度的建議》(第20241096號)收悉。您提出要進行預付費個體工商戶及有限公司法人進行房產抵押或其他資產抵押作為保證金;個體工商戶及有限公司注冊資金實繳滿100萬,才能開通預付費;進行預付費個體工商戶及有限公司進行對公賬戶資金監管,銷售收入已存入發行人在金融機構開立的信托專戶,專款專用等三條建議,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性,我局將結合職能在市場監管日常工作中積極采納。現對您提案中涉及的相關事項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近年來,預付式消費已成為美容、美發、健身、餐飲、教育培訓等服務行業常用的消費模式,在刺激消費、拉動經濟增長、實現經營者和消費者“雙贏”的同時,預付式消費市場也頻頻“爆雷”,群體性消費糾紛面臨“退卡難、退錢難、舉證難、上訴難”等困境,影響了消費市場健康發展,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一、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履職情況

(一)嚴把市場準入關,對企業依法依規登記,堅決查處無照預付款模式經營主體。企業采用預付款模式經營,無需登記機關登記為特定的經營范圍。市場監管部門根據《關于“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意見》(國發〔2015〕62號)中“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外,一律不得設定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也不得通過備案等方式實施變相前置審批”的規定,對從事使用預付款模式經營的所有商事主體依法平等辦理登記注冊,對無營業執照采取預付款模式經營的經營主體,市場監管部門將根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國務院令第684號)的規定予以查處。2023年,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共查處無照經營類案件1727件,案值625.81萬元。

(二)持續強化經營主體信用信息歸集應用,構建完善失信企業聯合懲戒機制,增強企業信息透明度。一是依法將企業登記、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等信息歸集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北)并公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通過公示系統查詢相關經營主體信息,強化社會監督,引導經營主體樹立誠實守信、依法經營意識。二是依法依規將失信經營主體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通過部門協同監管平臺推送給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對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在一定期限內依法禁止擔任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截至2024年6月,全省市場監管系統歸集共享涉企信用信息8603.53萬條,其中各相關部門通過公示系統公示行政許可信息250.12萬條、行政處罰信息17.61萬條。累計將32戶涉及預付式消費違法違規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向社會公示。

(三)依法查處預付費消費中違反市場監管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2020年9月,商務部等8部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單用途預付卡規范發展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職責:“商務、文化和旅游、體育等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業領域發卡經營者的單用途卡發行和服務等業務的管理。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依職責查處單用途卡不公平格式條款、違法廣告、不正當競爭、不正當價格行為等違法違規行為。公安部門依法打擊涉單用途卡金融欺詐、合同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人民銀行、稅務部門、銀保監會依據本部門職能分別履行相關管理職責。”2023年,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共查處不公平格式條款(合同類)、違法廣告、不正當競爭、不正當價格行為等違法案件分別是57件、1513件、408件和1583件,案值分別為53.55萬元、676.12萬元、6555.41萬元和7531.69萬元。

(四)加強預付費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一是構建預付費消費維權新機制。2023年9月,我局研發應用消費訴求風險預警分析系統,強化預付式消費等新場景中存在的消費風險預警,并結合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在全國首創消費訴求信息預警閉環處置機制。截至目前,先后以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名義,分別向省教育廳、人社廳、住建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文旅廳、廣電局、藥監局、通信管理局等9個部門發出包含預付式消費訴求問題在內的23份《消費訴求信息通報函》,各成員單位均采取不同方式及時對轉辦信息進行了處置回復。我局還向省委、省政府報送《預付式消費市場秩序亟待規范》等信息,為領導決策和部門監管提出合理化建議。二是積極受理辦理市場監管職能范圍內的預付費消費訴求。2023年,全省市場監管部門12315平臺共辦理預付式消費投訴6949件,主要集中于教育培訓、健身服務、家政服務、美容美發、養生服務等領域,涉訴金額約3536.16萬元,調解成功2716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約126.00萬元。三是加強對預付費消費的社會監督和消費教育引導。連續三年會同省消委開展“預付式消費情況調查活動”,深入分析研判預付式消費形勢。針對近年來預付費消費領域矛盾突出的校外培訓問題,2023年省消委會組織開展校外培訓服務調查監督工作,發布校外培訓消費風險提示,揭露校外培訓十大消費潛規則,提醒廣大消費者防范消費陷阱,規避消費風險,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今年8月初,省市場監管局會同省消委以省消委名義對外發布《致預付式消費經營者合規經營的一封信》《致廣大預付式消費者的一封信》,引起廣大消費者良好反響。

二、當前預付費消費糾紛解決存在的難點

一是行政監管的法律支撐不足。從國家層面上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均缺少對預付款合同的專門規范。現行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法規僅有《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商務部令2012年第9號),該辦法是行政規章,層級較低,且規范對象只適用于零售、住宿餐飲、居民服務三個行業中的商貿企業,且這三個行業內的個體工商戶、合伙企業等也不在此監管范圍內。與商貿服務業相關的文化(娛樂)、旅游(票務)、體育(健身)、交通(運輸)、教育(輔導)、醫療(體檢)、養老等行業發行的眾多單用途預付卡,相關行業管理部門均未制定相應的法規和管理制度,監管存在盲區。目前,市場監管部門對預付式消費糾紛解決只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市場監管總局《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中相近似的條款進行粗線條地調解處置,對經營者的發卡行為、資金管理都無權干涉,特別是對投訴較多的“卷款跑路”行為,只能按照有關規定將經營者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缺乏有效懲戒手段。

二是監管難度增加。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特別是互聯網經濟、電子商務的蓬勃發展,傳統的商業模式遇到嚴重挑戰,預付卡經營方式由實體卡開始向虛擬卡轉變,經營模式由單一商業經營向跨界經營發展,經營范圍由立足省內向全國、海外延伸。一些文化娛樂、體育健身、美容美發、家政服務等個體工商戶極力逃避備案監管,采取打折、贈送等方式發卡圈錢,一些互聯網企業利用網購平臺充當買賣中介發售預付卡,圈錢跑路風險難控,甚至涉嫌非法集資和詐騙活動。

三是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仍然有待增強。消費者作為預付式消費的重要主體,在參與交易過程中本身負有自我保護的責任。但在現實生活中,絕大多數消費者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在面對經營者的預付推銷,特別是較大優惠的誘惑時,極少有消費者認為有必要對經營者的資質、服務質量等信息進行了解或調查。在交易時,相信經營者的口頭承諾,沒有與經營者簽訂書面合同,也不掌握其他有效交易憑證,輕易落入商家設定的陷阱,到發現上當受騙時為時已晚。要解決此類消費糾紛,走司法程序通過訴訟解決是可行之道,但由于此類糾紛案值一般不大,維權成本高,消費者一般不愿花時間精力而選擇放棄,導致部分不法商家有恃無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企業預收費管理力度的建議》,與行業主管部門許可、經營者信用監管、消費者認知水平息息相關,關系到我省良好消費環境營造,我局將高度重視,立足職能,進一步拓展思路,不斷創新監管模式,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和良好市場經濟秩序。

(一)進一步完善預付式消費法律規范。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完善服務市場預付式消費管理辦法”的工作要求,加強與省商務廳等部門的聯系和溝通,參照先進省份的立法實踐,推動開展《湖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的修訂工作。聯合省消委會開展預付費消費立法研究,從法制保障、制度創設、監管約束、社會監督等多方面提出對策、建議,進一步理順預付費消費監管和維權機制,積極推進我省單用途預付費消費立法工作。

(二)進一步完善監管機制。參照國家部委單用途預付卡管理工作部際協調機制和兄弟省市的經驗做法,建立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監管聯席會議制度。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建立完善事前信息共享、事中監管聯動、事后聯合懲戒的部門聯動監管機制。探索建立消費預付款存入指定銀行賬戶、“先享后付”“商家保證金”制度等預付式消費資金存管方式,加強預付消費資金監管。

(三)進一步完善失信企業聯合懲戒機制。繼續完善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和信用修復制度。推動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跨部門協同應用,將企業信用信息作為各級政府部門有關工作的重要考量因素,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提高企業失信成本。進一步健全“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機制,加強部門聯合協作,做好雙隨機抽查檢查結果公示和信息共享。進一步實現經營主體基礎信息、相關信用信息、違法違規信息歸集共享和業務協同應用,增強企業信息透明度,為社會公眾查詢信息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

(四)加強行政執法,營造良好氛圍。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正式施行,結合其中對預付式消費的新的規范條款,進一步強化行政執法力度,依法從嚴打擊預付式消費領域各類違法行為。同時,通過主流媒體和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公布有代表性、有影響力的典型案件,震懾違法者,警示經營者。加強行政與刑事對接,對嚴重的預付費消費違法行為,特別是涉嫌詐騙的“圈錢跑路”等行為,依法移交公安部門處理。推動形成“查處一批案件、規范一個行業、凈化一片市場”的執法效果,提高經營者的違法成本,有效防范和化解市場風險。

(五)大力推進規范化格式條款合同文本應用。在預付款消費模式下,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失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陷入經營者制定的“格式合同”或“霸王條款”陷阱中,無法在權利救濟程序中證明自己的維權主張。我局將繼續與預付款消費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聯合開展行動,大力推廣使用規范化的預付款消費格式合同示范文本。

(六)加大宣傳力度,強化企業自律。通過開展消費提示警示,引導廣大消費者積極防范風險、規避消費陷阱。引導消費者在預付式消費時,選擇長期經營且信譽較好的商戶;要多途徑、多角度了解相關信息,做出理性選擇;要與商家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合同時,務必仔細閱讀各項條款,不盲目相信商家的口頭承諾或優惠幅度,以防遇到糾紛后出現責任不清的問題;付款后要向商家索要并保留好合同、發票等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特別注意的是,不要向個人轉賬。

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9日




 
地區: 湖北
標簽: 市場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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