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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總監和安全員監督抽查考試工作的通知 (蘇市監特設函〔2024〕260號)

   2024-08-17 810
核心提示:為貫徹落實《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市場監管總局令第73號)《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市場監管總局令第74號)和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總監和安全員監督抽查考試工作的通知》(市監特設函〔2024〕320 號)的通知要求,做好我省特種設備安全總監和安全員監督抽查考試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市場監管總局令第73號)《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市場監管總局令第74號)(以下簡稱“兩個規定”)和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總監和安全員監督抽查考試工作的通知》(市監特設函〔2024〕320 號)的通知要求,做好我省特種設備安全總監和安全員監督抽查考試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題庫建設和宣貫

(一)做好題庫建設工作。各地應做好題庫的宣傳發動工作,組織相關單位和特種設備安全總監和安全員及時下載、學習,通過省局開發的微信小程序“特種設備安全學習”開展自學自測。各地可根據當地立法情況,對考試題庫進行補充完善,形成當地個性化題庫。

(二)建立常態化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總監、安全員教育培訓的工作機制。各地應指導基層監管部門采用集中培訓、安全宣講、視頻宣傳、警示教育,或指導企業通過線上學習、自主培訓、參加第三方機構組織的培訓等有效方式,講解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及人員職責、隱患排查及應急處理等內容,推動提升安全總監、安全員的履職能力,有效推動“日排查、周管控、月調度”工作機制落實落細。

二、考試組織與實施

(一)考試作為特種設備監督檢查項目,在常規監督檢查、專項監督檢查、日常調研時同步進行,不得收取費用。

(二)考試根據考試對象負責管理的特種設備以及相應的能力要求、職責范圍,隨機抽取相應的考試題目,做到 “管什么、考什么,用什么、考什么”。

(三)考試一般在特種設備生產單位、使用單位現場進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負責現場監督。每名參加考試人員需在15分鐘內完20道題目,答對18道題及以上為合格。

(四)考試采用開卷、理論考試方式,可以查閱紙質資料,但不得使用手機、 電腦、PAD 等電子設備輔助作答。

三、考后補考與處理

(一)考試不合格者應當于5個工作日內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補考一次,補考不合格者不得再擔任相應職位,且 2 個月內不得再次申請參加考試。

(二)對于因補考不合格造成(質量)安全總監或(質量)安全員不足的,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應當選擇具備條件人員重新任命。對在用特種設備數量較少,現有人員無法重新任命的,除兩個規章中明確要求不得兼任的情形外,其安全總監或安全員的相應職責可由主要負責人代為履行,且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

附件1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學習考試操作說明.docx

附件2 特種設備安全總監和安全員監督抽查題庫.docx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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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 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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