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麗君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針對借助職業打假之名惡意詐取食品類企業賠償金類組織的法律制裁的建議》(第394號)收悉。現答復如下:
您在建議中對以職業打假為名進行牟利,侵害企業權益、破壞市場秩序的牟利性職業打假問題進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完善法律法規”等具有建設性的建議。我局對您的建議非常重視,在前期工作基礎上,將認真參考您的建議,持續推進我系統依法處置牟利性職業投訴舉報的相關工作,全力維護市場經營主體的合法權益,優化營商環境。
一、現階段牟利性職業投訴舉報難以根治的原因
在市場監管領域,現階段,投訴舉報人主要針對經營主體在標識標簽、商業宣傳、廣告、食品等領域的輕微違法,以“打假”、“維權”為名,行牟利之實。有的甚至以“夾帶”、“掉包”、“造假”等手段進行欺詐式索賠或不實舉報,要挾企業支付費用。此類投訴舉報人,關注點不在打假,而在牟利。其行為一方面干擾了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影響營商環境。另一方面,因其濫用投訴舉報、信息公開、行政復議甚至訴訟權利,大量擠占行政資源。近年來,關于牟利性職業打假的負面報道、司法判例明顯增多,但此類問題一直無法根治,究其根源,一方面,是因為市場上部分經營主體確實存在違法行為,為牟利性職業投訴舉報提供了生存土壤。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在立法領域對牟利性職業投訴舉報行為沒有明確界定,缺少處罰依據。很多專家也認為,職業投訴舉報是“市場清道夫”是對市場違法行為的民間監督力量,應予以支持鼓勵。因此,什么是需要打擊的牟利性職業投訴舉報行為,如何打擊牟利性職業投訴舉報,在立法方面一直難以突破。
二、我局已開展的相關工作
(一)編制意見,指導基層依法處置
2023年,在我局組織開展的“全省消費維權熱點難點問題的受理與處理”專題調研中,基層局所、一線工作人員反映最多的處置“難點”問題,即牟利性職業投訴舉報大量擠占行政資源。根據我省12315平臺數據統計,2021年—2023年上半年,投訴舉報在30件以上的,涉及772個電話號碼,訴求總量達41247件。其中,最多的一個號碼投訴舉報301件。針對調研發現的問題,我局一是撰寫了專題調研報告向上級部門和相關部門反映情況。二是組織起草了本局《關于依法處置牟利性職業投訴舉報的指導意見》,先后兩次在系統內征求意見。該《指導意見》從綜合研判并界定牟利性職業投訴舉報行為、建立投訴舉報異常名錄、依法依規處置等方面,對基層依法處置牟利性職業投訴舉報提出了指導意見。(因缺乏上位法規依據,該《指導意見》沒有正式印發,只是作為內部意見指導基層工作。)
(二)印發清單,推進包容審慎監管
牟利性職業投訴舉報的最終目的是牟利,因此,最大限度擠壓其牟利空間是打擊此類行為的有效手段。為規范基層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并推進包容審慎監管,優化營商環境,我局在2023年9月修訂印發了《“首違不罰”清單(2023版)》《輕微違法行為減輕行政處罰清單(2023版)》,對牟利性職業舉報較為集中的食品標識標注、廣告、主體登記等領域的首次違法、輕微違法列出了不罰、輕罰清單。從實施效果看,在一定程度上壓縮了牟利性職業投訴舉報的利益空間。
(三)規范執法,提升依法處置能力
一是嚴把12315熱線受理關。12315平臺是我省市場監管系統對外公示的投訴舉報受理渠道,我局嚴格依照法定的受理范圍,做好投訴舉報受理工作。特別是加強對消費投訴的甄別和研判,對不是為生活消費需要而購買、使用
商品或者接受服務,依法不予受理。二是規范行政執法行為。要求全系統嚴格按照《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依法依規處理投訴舉報。三是加強監管人員培訓。通過強化業務培訓,指導監管人員對牟利性職業投訴舉報提高依法應對處置能力。
(四)加強溝通,強化部門工作配合
通過省消費者權益保護聯席會議、專題工作座談會等方式,主動與省高院、省檢察院等加強溝通,就牟利性職業投訴舉報的依法處置工作進行研討,爭取法律指導和支持。2023年,我局與省高院聯合印發了《關于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聯動機制的意見》《關于加強訴源治理推動涉市場監管領域消費糾紛源頭預防化解的實施意見》,與省檢察院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檢察機關與市場監管部門協作配合的意見》,強化部門協作。
(五)加大宣傳,營建知法守法環境
一是對經營主體強化法規指導。推動其落實主體責任,增強守法意識,規范經營行為,不斷提高自身產品質量和管理水平,從源頭降低標識標簽、廣告宣傳、食品等牟利性職業投訴舉報集中發生領域的違法行為發生率。二是對消費者加大宣傳引導。積極利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食品安全宣傳周、質量月等關鍵時節,向社會各界廣泛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法》《價格法》《廣告法》等法律法規,推動公眾增強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識,依法維權、理性維權。
三、我局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積極推動地方立法
今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將正式實施。我局將借此契機,積極推動《陜西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的修訂工作,學習上海市立法經驗,爭取在我省條例中,能夠加入建立并共享投訴舉報異常名錄,實施部門聯動,依法處置牟利性職業投訴舉報等內容,為后期各相關部門依法開展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據。
(二)指導主體依法經營
監督指導經營主體,特別是問題多發的主體、小規模經營主體,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持續提高產品質量和管理能力,依法從業、誠信自律,避免在經營行為中出現違法現象,從根源上杜絕牟利性職業投訴舉報。同時,鼓勵和支持經營主體在面對牟利性職業投訴舉報時,對實際問題不回避不逃避,積極整改;當自身權益受到非法脅迫時,運用法律手段依法維權。
(三)持續規范監管執法
繼續完善我局的《“首違不罰”清單》《輕微違法行為減輕行政處罰清單》,積極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大力壓縮職業投訴舉報的牟利空間。同時,梳理典型案例,強化業務培訓,指導基層市場監管部門提高對牟利性職業投訴舉報的依法處置能力。
(四)健全機制形成合力
健全與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及協作工作機制,
對投訴舉報處理過程中發現的捏造事實、敲詐勒索等犯罪線索及時移交公安部門,強化相關部門在依法處置牟利性投訴舉報方面的信息共享和執法協作機制,推動形成監管合力。
(五)強化普法宣傳教育
圍繞《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以及《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廣告法》等相關法規,持續開展普法宣傳,引導社會各界關注消費者權益保護,提高科學消費、依法維權的意識和能力。
正如您在建議中提及的,牟利性職業投訴舉報問題較為復雜,需要立法、行政、司法等部門共同努力,企業、消費者等相關方共同參與,才能真正推動解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將積極履職,繼續與相關部門加強溝通協作,對牟利性職業投訴舉報依法處置,積極維護消費者和經營主體的合法權益,維護放心消費環境和良好營商環境。
再次感謝您提出的寶貴建議,感謝您對市場監管工作的關心,歡迎您繼續關心和支持我省市場監管工作。
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