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直屬各單位,省儲備糧管理公司:
根據《政府儲備糧食倉儲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強我省地方政府糧食儲備倉儲管理,確保地方政府糧食儲備在倉儲環節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管理規范,結合我省地方政府糧食儲備倉儲工作實際,提出如下貫徹落實要求。
一、嚴格執行國家《政府儲備糧食倉儲管理辦法》
全省各級糧食和儲備主管部門、政府糧食儲備企業要認真貫徹落實《政府儲備糧食倉儲管理辦法》要求。糧食和儲備主管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政府儲備倉儲管理制度,開展業務指導。政府糧食儲備企業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消防安全責任,按照“誰儲糧、誰負責,誰壞糧、誰擔責”的原則,對本單位政府糧食儲備的數量、質量負責。倉房(油罐)及附屬設施、地理位置和環境條件等符合《糧油儲藏技術規范》《糧食倉庫建設標準》《植物油庫建設標準》等規定。倉儲管理符合《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云南省<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糧油倉儲管理辦法》《政府儲備糧食倉儲管理辦法》和“一規定兩守則”等相關要求。規范地方政府糧食儲備倉儲業務管理,實行專倉儲存、專人保管、專賬記載,做到數量、質量、品種、地點“四落實”,確保賬實相符、賬賬相符,不得虛報、瞞報政府糧食儲備數量、質量、品種。
二、加強地方政府糧食儲備倉儲設施管理
地方政府糧食儲備房式倉墻體結構采用磚砌體或者混凝土,淺圓倉、立筒倉等筒式倉的倉壁采用混凝土,其他倉型結構材料宜采用混凝土。簡易倉囤、木板墻體倉房、木屋架倉房等儲糧設施、鋼板筒倉和其他未正式竣工驗收的標準倉房(油罐)不得承擔地方政府儲備任務。房式倉單倉(廒)的容量不小于0.05萬噸,不大于0.8萬噸,食用植物油罐單罐容量不小于0.05萬噸,具有與糧食儲存功能、倉(罐)型、進出倉方式、糧食品種、儲存周期等相適應的倉儲設備;符合國家糧油儲藏技術規范相關要求,支持地方政府儲備控溫儲藏,有能力達到低溫或者準低溫儲藏功效。符合政府儲備信息化管理要求,具備糧食出入庫、糧情監測和視頻監控功能,不得租賃其他單位的倉儲設施儲存政府儲備。配備經過專業培訓、掌握相應知識和技能的倉儲管理、質量檢驗等專業技術人員,相關人員應為本單位在職職工。地方政府糧食儲備的保管自然損耗標準、水雜減量、超耗處理按國家規定執行。
三、規范政府儲備倉儲備案管理
地方政府糧食儲備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倉儲單位及倉儲物流設施備案,履行國有糧油倉儲物流設施保護義務。國有糧油倉儲物流設施確需進行拆除、遷移或功能變更的,本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督促企業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做好工作,對現有設施統籌管理、科學利用、嚴格保護,按照“功能不降、先建后拆”的原則,負責統籌協調重建,確保轄區內糧油倉儲物流設施總量、布局及結構滿足糧食安全需要。政府糧食儲備庫區有物資庫等其他倉儲功能的,要按照救災物資儲備庫管理建設相關要求,做到倉儲制度健全、分類儲存、規范管理。庫區的總平面設置符合功能要求,按物資特性分類集中儲備,做到布局合理、流程暢通。糧食倉儲區、物資倉儲區等各功能區應單獨設置,應具備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要求的倉儲設施設備,制度健全、專人負責、專賬管理。
四、積極推進地方政府糧食儲備綠色倉儲功能提升
全省各級糧食和儲備主管部門、地方政府糧食儲備企業要積極支持和推進先進適用新技術應用,提升倉房氣密性能、保溫隔熱性能,配備先進適用技術、提升綠色儲糧功能。鼓勵企業根據云南儲糧生態區特點和企業的具體情況及實際需要,推進應用制冷控溫、防塵密閉、通風集成、氣調儲糧、生物技術防蟲治蟲等技術,在儲存環節防止或減緩有害生物的侵襲和糧食品質下降,減少熏蒸藥劑使用,提升糧食出庫品質,推動儲存環節節糧減損,實現政府糧食儲備“綠色優儲”,為保障全省糧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撐。
云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