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曉燕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省內出臺規范城市設攤經營活動管理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首先,非常感謝您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根據職能分工,我局主要負責食品攤販食品安全監管。近年來,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認真落實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早在2016年,我省出臺了《江蘇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于2021年進行了修正。根據《條例》規定,我省食品攤販實行備案管理,食品攤販從事經營活動,應當向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備案,提供經營者的身份證、住址、聯系方式和經營品種等信息,鼓勵和支持食品攤販進入集中區域經營。我局結合職能,督促食品攤販遵守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加強食品安全管理,規范操作過程,防止產生交叉污染,預防食物中毒。
二是加強監督檢查力度。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食品攤販的監督管理,重點檢查食品攤販是否遵守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是否嚴格進行加工過程控制,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是否取得健康證明,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三是加強業務培訓指導。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介大力宣傳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規,依托“兩庫一平臺”,有針對性抓好食品攤販教育培訓,增強食品攤販守法經營自覺性,規范食品經營行為,為消費者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
下一步,我局將充分吸取您的意見建議,積極發揮職能作用,繼續抓好攤販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保證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0日
聯系人:張田
聯系電話:025-85537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