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上海市市委、市政府關于促進餐飲業高質量發展的有關要求,發揮財政專項資金的引導帶動作用,根據《關于促進本市餐飲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滬商規〔2024〕8號)和《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滬商規〔2022〕4號),現將《2024年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餐飲業高質量發展項目)申報指南》印發給你們,請按照要求做好相關申報工作。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
2024年7月22日
2024年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餐飲業高質量發展項目)申報指南
為深入貫徹上海市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落實商務部等九部門《關于促進餐飲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穩定和擴大餐飲消費,促進餐飲業高質量發展,根據《關于促進本市餐飲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滬商規〔2024〕8號)和《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滬商規〔2022〕4號)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申報指南。
一、資金支持范圍
(一)支持餐飲企業增加網點布局
1.支持餐飲企業在滬開設全國及以上級別品牌首店;
2.支持餐飲企業在等級景區、公共體育場館、演出場所、交通樞紐等公共場所內新開設的餐飲門店。
(二)支持餐飲門店改造升級
1.支持餐飲企業對門店進行綠色化、數字化、智能化等改造升級;
2.支持餐飲企業加大燃氣安全和油煙污染治理等方面投入。
(三)支持餐飲企業降低融資成本
支持餐飲企業通過短期性經營貸款、購買保險等相關舉措提升經營和風險防范能力。
二、資金支持標準
(一)支持餐飲企業增加網點布局
1.2024年上半年,在滬開設的全國及以上級別品牌首店,每家門店給予不超過10萬元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不超過50萬元;
2.2024年上半年,在等級景區、公共體育場館、演出場所、交通樞紐等公共場所內新開設的餐飲門店,每家門店給予不超過5萬元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不超過50萬元。
(二)支持餐飲門店改造升級
1.2024年上半年,對門店進行綠色化、數字化、智能化等改造升級的每家門店給予不超過10萬元一次性獎勵,連鎖經營餐飲企業總部等進行改造視為一家門店;
2.2024年上半年,對在燃氣安全或油煙污染治理等方面有實際投入的餐飲企業,給予一次性不超過2萬元獎勵;
3.同一企業申報餐飲門店改造升級獎勵合計不超過100萬元。
(三)支持餐飲企業降低融資成本
1.2024年上半年,對通過短期性經營貸款提升經營和風險防范能力的餐飲企業,針對2024年上半年期間發生的短期經營性貸款給予50%但不超過20萬元的利息獎勵支持;
2.2024年上半年,對購買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等相關保險產品的餐飲企業,給予50%但不超過5萬元保費獎勵支持。
三、申報主體與條件
(一)在本市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證照齊全;
(二)在“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中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屬于“餐飲業(H62)”;
(三)近三年無違法行為,在“信用中國”上無不良信用記錄;
(四)2024年上半年營業額(只含餐費收入和商品銷售額)增速高于全市行業平均水平,或者2024年上半年新納入“國家統計局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具體以官方統計數據為準;
(五)申報“支持餐飲企業增加網點布局”的餐飲企業開設的品牌首店或在等級景區、公共體育場館、演出場所、交通樞紐等公共場所內新開設的餐飲門店,相關門店取得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日期在2024年1月1日后。全國及以上級別品牌首店按照門店開業時間,應符合上海市《首發經濟評價通則》標準,經營業績平穩且未出現連續或大幅度下滑情形;
(六)申報“支持餐飲門店改造升級”的餐飲企業,相關改造升級行為應發生在2024年1月1日以后,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已完成改造升級;
(七)申報“支持餐飲企業降低融資成本”的餐飲企業,開展短期經營性貸款、購買相關保險的行為應發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間。
四、申報材料要求
(一)社會統一信用代碼復印件,并加蓋企業公章;
(二)2024年度促進本市餐飲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資金獎勵申報書(附件),需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
(三)申報“支持餐飲企業增加網點布局”的餐飲企業,需提交門店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開設首店的餐飲企業,還需提交第三方評估報告;
(四)申報“支持餐飲門店改造升級”的餐飲企業,需提交購買相關設施設備的合同或發票等單據復印件;
(五)申報“支持餐飲企業降低融資成本”的餐飲企業,需提交短期經營性貸款、購買保險等行為的合同或發票等單據復印件;
(六)2024年上半年度經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和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并加蓋企業公章;
(七)在“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上報的住宿和餐飲業經營情況表(表號:S204-1表),并加蓋企業公章。
紙質材料請用A4紙打印按順序裝訂,一式兩份,復印件需加蓋企業公章。各申報主體應當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應如實提供本單位信用狀況,作出承諾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不得以同一事項重復或多頭申報市級專項資金,不得弄虛作假套取、騙取專項資金。
2024年8月20日(周二)前,企業按照實際經營地將紙質材料提交至屬地區商務主管部門,由各區商務主管部門初審后統一提交至市商務委。
五、審核流程及要求
(一)材料審核。市商務委匯總各區初審后的企業材料,并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項目進行審計,出具專項審計報告。
(二)公示公布。就審計確認入圍的企業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如無異議,正式對外公布。
(三)申請撥付。市商務委按照最終入圍企業名單,對照支持標準,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和流程向市財政局申請撥付資金。
六、績效評價與監督檢查
市商務委會同市財政局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有關要求,對補貼資金開展績效目標編制、績效跟蹤、績效評價等工作。已獲國家及其他市級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獲得本專項資金支持的單位,應自覺接受市商務委和財政部門對資金的使用和項目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
附件:2024年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餐飲業高質量發展項目)申報書
聯系人:市商務委服務業處 莊老師 23110650
浦東新區商務委 吳老師 28282701
黃浦區商務委 王老師 33134800-21051
靜安區商務委 黃老師 64178237
徐匯區商務委 張老師 64872222-1268
長寧區商務委 丁老師 22050826
普陀區商務委 丁老師 52564588-7016
虹口區商務委 李老師 25658345
楊浦區商務委 徐老師 25032847
寶山區商務委 蔡老師 56173826
閔行區商務委 趙老師 64131790
嘉定區商務委 徐老師 69989880
金山區經委 俞老師 57921185
松江區經委 秦老師 37737132
青浦區商務委 黃老師 59732890-19224
奉賢區經委 蔣老師 67181156
崇明區經委 施老師 59623330
附件下載:
2024年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餐飲業高質量發展項目)申報書.docx
來源:上海市商務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