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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市場監管局發布《貴州省旅游市場住宿行業經營者價格行為合規指引》

   2024-08-08 506
核心提示:為進一步規范旅游市場住宿行業經營者價格行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優化旅游市場消費環境,省市場監管局發布《貴州省旅游市場住宿行業經營者價格行為合規指引》,旨在對與旅游密切相關的住宿行業經營者價格行為進行規范并給予合理引導。

為進一步規范旅游市場住宿行業經營者價格行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優化旅游市場消費環境,省市場監管局發布《貴州省旅游市場住宿行業經營者價格行為合規指引》,旨在對與旅游密切相關的住宿行業經營者價格行為進行規范并給予合理引導。

貴州省市場監管局

2024年8月6日

貴州省旅游市場住宿行業經營者價格行為合規指引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旅游市場住宿行業經營者價格行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優化旅游市場消費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和《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我省與旅游密切相關的住宿行業經營者價格行為參照本指引。

第三條本指引所稱經營者,包括提供商品和服務的法人、其他組織及個人。所稱明碼標價,是指經營者在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過程中,依法公開標示價格及與價格相關的信息的行為。

第四條本指引只對與旅游密切相關的住宿行業經營者價格行為進行規范并給予合理引導,不對現行法律法規做擴充解釋,不干涉經營者自主經營權、自主定價權,不額外增加經營者義務和負擔。

本指引重在幫助旅游市場住宿行業經營者深入理解、準確適用現行法律法規,加強價格自律,減少、避免價格違法行為發生。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其他經營者,可參照本指引加強對價格行為的風險管控。

第五條旅游市場住宿行業經營者實行明碼標價,應當遵循公開、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文件規定,充分保障公眾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

明碼標價應當做到標價內容真實準確,價格變動或者收費標準、服務內容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調整公示。

經營者在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時,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強制搭售商品或者服務的,可能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的風險。

第六條通過在線平臺提供商品和服務的,應當在商品或服務詳情頁面、結算頁面等開展經營活動相關界面的醒目位置明碼標價。

網頁空間有限的,也可以通過網頁鏈接、彈出窗口、電子合同等方式進行價格說明,確保相關產品價格信息和價格說明標示清晰醒目規范、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第七條住宿服務經營者應當在前臺或者結算場所醒目位置明碼標價,標示內容為:客房類型、房價、計價單位、退房時間、超時計費方法、鐘點房起止時長等相關信息。

對房費設置押金的,應當標明押金的數額。房費是否含早餐,應予以標示。

需要收取的任何費用都應事先告知消費者,由消費者自愿選擇。線上銷售客房也應按上述內容進行公示。

第八條經營者開展價格促銷活動有附加條件的,應當顯著標明條件。

經營者開展限時減價、折價等價格促銷活動的,應當在顯著位置標明活動期限以及價格說明。

第九條在房價之外,通過折價、減價或者價格比較的方式提供服務時,應真實準確地標明折價、減價的基準和被比較價格信息(如通過劃線價作為被比較價格時,應真實準確地標明劃線價的信息,并確保該價格真實準確,可提供依據備查)。在網絡平臺公布的促銷活動范圍、規則應與實際促銷活動范圍、規則一致。

第十條商務中心應對其提供的服務進行價格公示,內容包括:服務項目、服務內容、計價單位、收費金額等。

第十一條提供餐飲、食品、衛生用品、洗漱用品、飲料、煙酒茶等客房用品有償使用,應在顯著位置標明收費范圍、收費標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的,可能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的風險。

第十二條提供的其他有償服務項目(如棋牌、洗滌、租借、健身、游泳等),要在提供服務的醒目位置利用標價牌、價目表等明碼標價,標示內容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計費單位、收費標準及其他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有附加條件的價格(如掃碼折扣、會員折扣、活動條件等),應在其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進行標示。不標示或者顯著弱化標示對消費者不利的價格條件,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可能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的風險。

第十四條先消費后結算的,應當在結算前向消費者出具結算清單,列明服務項目內容、單價以及總收費金額,且應當與公示價格一致。

第十五條對通過電商平臺、直播銷售等渠道預定生效的訂單,在預定價格之外加價,或者強制搭售其他商品或服務,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的,可能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的風險。

第十六條經營者可以通過有效方式公示售后服務渠道,引導消費者有問題先找經營者。雙方無法自行解決糾紛時,引導消費者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

第十七條本指引并不涵蓋與旅游市場住宿行業相關的全部價格行為的全部法律風險,未提及的事項應當符合價格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十八條本指引由貴州省市場監管局負責解釋。




 
地區: 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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